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2024-04-29

1.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必须要达到占专有部分百分之六十业主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同意才可以。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申请维修基金走应急通道。具体流程如下:1、业主必须先提交申请维修房屋,有关材料到小区物业公司盖章认定;2、业主再找到小区居委会盖章认可。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2.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必须要达到占专有部分百分之六十业主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同意才可以。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申请维修基金走应急通道。具体流程如下:
1、业主必须先提交申请维修房屋,有关材料到小区物业公司盖章认定;
2、业主再找到小区居委会盖章认可。
一、单元门锁坏了应该物业换还是业主换
物业费中不包含小区居民共同所有财产设施的维修费用,单元门是小区的公共设施,应当由所在单元的所有业主均摊维修费用。一些小区业主在交纳物业费的同时,还会交纳一定的维修基金,这种小区的单元门出现故障,就可以用维修基金来维修,也就是由物业负责维修。
二、车位只有使用权可以卖吗
车位只有使用权可以卖,车位属于无产权的公共面积。车位属于无产权的公共面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该条规定,“无产权的公摊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共有部分,只有业主才有权处分。但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阳光车位进行管理,对外进行出租使用收益,租金收益除去必要的管理成本等费用之后,剩余租金收益可归入小区维修基金。
三、公维金一般缴交多少?
公维金即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与改造工程。标准是商品房购房款总价的2%-3%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该费用不得挪作他用。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 在业主没有成立物业委员会的情况下怎么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在业主没有成立物业委员会的情况下怎么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4. 没有业主委员会怎样申请物业维修基金

你好,为你解答,望采纳
小区没有业委会如何申请维修基金 一、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法律法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有明确的条件和程序。
1、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前提是该房屋已经交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有交存就没有使用。
2、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还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需要维修的部位属于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 第二,需要维修的项目已经超过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承担的保修期。楼顶漏水保修期最低是5年,以该幢楼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所载的备案时间和房屋买卖合同确定的交付时间来计算保修期的开始日期。如果交付时间早于备案时间,则以备案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备案时间早于房屋交付时间,则以房屋交付时间开始计算。
第三, 需要维修的项目属于重大修缮项目。具体到楼顶漏水项目,要求渗漏部位超过所在整幢楼屋面的20%以上。漏水面积未达到这个指标,则属于日常维修或小修项目。超过保修期的重大修缮才能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维修或小修项目,该小区有物业公司的,应当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物业费已经包含日常维修或小修费用;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的,则由楼顶住户自行出资维修。
第四,超过保修期且符合重大修缮条件的维修项目,还应当经本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如果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建立了该小区
的专项维修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并且这个具体的管理制度经本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则可以按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约定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二、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程序:
一是编制维修项目预算和与维修施工单位草签维修合同。 二是使用申报。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提出使用申请。 三是主管部门对照使用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四是召开业主大会或者按小区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约定条件进行业主投票表决,街道或社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
五是业主大会同意后,由申报人组织维修和竣工验收。
六是主管部门按预先审查的材料和维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账户分期支付维修资金,并留存保修期内的质保金直到保修期满后支付。
三、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报主体
一般情况下,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应当首先由业主委员会向主管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没有业主委员会但有物业公司的,应当由物业公司提出申请;既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又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受屋顶漏水影响的业主可以向所在街道报告,由街道指定机构或所在社区来申请使用。当然,业主也可以直接在小区内
组织其他业主联名提出使用申请,但联名签署的业主人数应当达到小区业主总人数20%以上望采纳

5.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摘要】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提问】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回答】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回答】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回答】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回答】
不是我想要的答案【提问】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维修基金怎样申请,社区可以申请吗,依据是什么【提问】
亲,不可以申请【回答】
需要申请委员会才可以【回答】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

6. 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才可以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7. 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前,能否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如果可以怎样申请

可以

1、首先要报房屋管理部门专项基金管理中心,申报使用理由,填表。
2、然后到与维修项目相关的业主那里去征集使用意见,至少占总数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认可并同意使用维修基金
3、向基金管理中心提交业主意见书,维修部位说明及维修方案。由基金中心进行现场勘查,并对维修方案进行技术审核和预算审核。
4、通过审核,由物业公司安排维修。
5、维修完毕,持相关票据和基金中心审核后的预算表,到基金中心报销相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前,能否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如果可以怎样申请

8. 维修基金没有业主委员会能启动吗

能启用。
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然而,《办法》规定,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最终都要得到房产行政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备案与审核同意才能成行。业主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