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级定期债务的介绍

2024-05-13

1. 次级定期债务的介绍

保险公司次级债务。2004年9月2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次级定期债务的介绍

2. 什么是长期次级债务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款项。长期借款与其他的借款方式一样,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分类。
一、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将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笔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
二、按所借币种。可分为人民币长期借款和外币长期借款。
三、按照用途。可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更新改造借款、科技开发和新产品试制借款,等等。
四、按照提供贷款的机构。可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等。政策性贷款一般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指由各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提供的贷款。保险公司贷款是由保险公司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其期限一般比银行贷款长,但利率较高,对贷款对象的选择也较严格。此外,企业还可以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实物或货币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各种中长期贷款,等等。
五、按照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指不需企业提供抵押品,仅凭其信用或担保人信誉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要求企业以抵押品作为担保的贷款。长期贷款的抵押品常常是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股票、债券,等等。长期借款的借贷双方会订立契约,规定借款的数额、利率、用途、偿还期限、偿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其金额一般较大,且多附抵押条件、担保要求。因此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审阅有感觉一击率及协议,核对帐簿和凭证来对长期借款进行审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债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为加强外债管理,规范举借外债行为,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债风险,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金融境内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境外的机构、自然人及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常设机构。第五条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一)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三)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非居民举借的商业性信贷。包括:1、向境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向境外企业、其他机构和自然人借款3、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和短期债券(含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4、买方信贷、延期付款和其它形式的贸易融资5、国际融资租赁6、非居民外币存款7、补偿贸易中用现汇偿还的债务8、其它种类国际商业贷款。

3. 什么是长期次级债务

次级 债务 是银行发型的有一定期限的债务,这个期限不能少于3年,并且债务也不能用于银行的日常经营,当该笔债务出现问题之后,银行想要进行索赔,索赔的顺序是排在客户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 次级债务有自己的发行程序,商业银行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自行决定是不是要发行次级债务,次级债务是属于银行的一种附属资本。当商业银行自行决定要发行次级债务之后,因为银行的经营是在银监会的监管下的,所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 ,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务需要向银监会申请,并且提交相关的可行性报告等规定提交的文件材料。次级债务列入附属资本是由一定的公式的。次级债务到期前的最后5年,每年是要去掉折扣的,这个折扣是百分之二十,比如一笔十二年的次级债务,在第八年时计入银行的附属资本的时候是百分之百计入的,到第九年就只计入百分之八十。第十年是百分之六十,第十一年是百分之四十、第十二年就只剩下百分之二十了。 次级债务的特点是: (一)、对投资者要求较少,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务,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对借款的一方要求少,灵活性比较高,手续比较简单,在规模上也没有要求一定要达到某种规模。 (二)、次级债务发行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在3年以上,是一种中长期的融资手段 。 (三)、提升银行的资金充足水平,次级债务的发行前提是银行核心资本多,次级债务占银行核心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下,所以能够发行次级债务该银行的核心资本是充足的。基于次级债务的这些特点,银行发行次级债务可以改善银行自身的负债结构。 银行可以发行次级债务,公司也可以发行次级债券,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券是公司的一种债务的形式,这种债务受偿的顺序在在公司一般债务之后,但是是优先于公司股东的股本权益之前的。我们知道,投资中,风险越大收益越高,风险大的求偿权越靠后,在这里“次级债券”并不是可疑、损失的贷款,而是求偿权的“次级”,是排在后边受偿的。 长期次级债务,它比次级债务的时间要长,最低的时间是5年。前边我们说次级债务是银行的附属资本,长期债务本身是不计入银行的资本的,但是如果要计入的话,长期次级债务要满足次级债务的要求和特点,而且还要满足的是这些债务必须是没有担保的,也不允许银行的资产为长期次级债务作 抵押 或者 质押 。 长期次级债务只是要一定的时间内有资本属性的,但是只要是债务都是需要偿还的,虽然长期次级债务可以解决企业等的资本充足率,但是到期不偿还的话还是会影响到企业的资本充足率的。不管是银行还是企业要提升自己的资本充足率还是需要从自身的生产经营上出发。

什么是长期次级债务

4. 什么是长期次级债务

法律分析:长期次级债务是指原始期限最少在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务。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长期次级债务的介绍

长期次级债务是指原始期限最少在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务。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

长期次级债务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