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2024-05-12

1. 怎样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01                                                              申请资料  首先,我们需要准备一些申请资料,这些申请资料需要参考非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十二条。具体的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的公章等,
                                                                                                                                                                                                                                  02                                                              递交当地中心支行  当我们的申请资料准备好后,需要递交给当地中心支行,当地中心支行进行审核后,会让我们进行修改,之后再递交给他们。
                                                                                                                                                                                                                                  03                                                              实地检查  当递交的材料彻底无误后,当地中心支行会派人去实地检查,确保是有该公司的,而且如果存在一些问题的话,会提出一些整改,需要在规定的更改时间内完成。
                                                                                                                                                                                                                                  04                                                              受理通知书  更改结束后,当地中心支行会将受理通知书和相关材料提供给总行,总行审批完成后,就会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
                                                                                                                                                                                                                                                  

怎样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2.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需要的条件: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连续盈利2年以上;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最低1个亿;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什么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核心业务;
2、申请前一年年底,注册资本不低于8亿元;
3、申请前一年底,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净资产率不低于30%;
4、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连续两年年底,会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40亿元,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
5、现金流稳定,规模大;
6、成立2年以上,具有一定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7、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关联交易不当;
8、信用良好,申请前连续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行为;
9、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10、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二、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具有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
《办法》第十条所称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包括:
(一)直接持有申请人的股权超过50%的出资人;
(二)直接持有申请人股权且与其间接持有的申请人股权累计超过50%的出资人;
(三)直接持有申请人股权且与其间接持有的申请人股权累计不足50%,但依其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出资人。
第九条
《办法》第十条所称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包括:
(一)直接持有申请人的股权超过10%的出资人;
(二)直接持有申请人股权且与其间接持有的申请人股权累计超过10%的出资人。

3.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应当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提交以下文件: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八)技术安全检验认证;
(九)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十一)主要投资者的相关材料;
(十二)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公司章程;(四)验资证明;(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八)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九)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十一)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十二)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第八条《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条件有哪些?

4.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需要的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或;
(2)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3)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4)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5)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最低1个亿,实缴;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最低3000万,货币实收。
(6)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A、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等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
B、从事支付结算业务或金融信息处理业务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工作3年以上。注释:上述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的出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公司章程;(四)验资证明;(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七)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八)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九)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十)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十一)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十二)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第八条《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5.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指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1、规范支付行为
2、防范支付风险
3、保障消费者权益
4、促进支付行业发展
二、申请流程
1、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参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十二条;重点提示:1)公司章程、公章、注册实缴资本(银行凭证)2)直接申请人占50%以上股份;五名以上金融支付行业高级管理人员;3)10%以上持股人,无犯罪记录;财务2年盈利;金融公司服务合同;企业无犯罪记录;企业两年盈利;4)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市场机会;)市场计划(目标,定位,战略))企业竞争力,;)产品、技术阐述;)业务推广及运营管理办法;)主要体现:业务流、产品流、资金流)主要体现:企业本身能力;5)第十五条《办法》第十一条第
(八)项所称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是指据以表明支付业务设施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的文件、资料,应当包括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详细参考《央行发第三方支付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申请前六个月内完成认证;11家认证机构: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银行卡检测中心、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等;主要检查:A.功能(基础功能转账、支付能);B.性能(并发操作);C.交易风险(大额交易、异常交易-监控);D.安全性(软硬件、网络、数据库、业务连续性等;异地备份、应用级别备份);E.文档(运维管理制度文档、系统需求文档、系统解决方案等文档);F.测试、检测(测试环境&生产环境保持一致)6)公司成立反洗钱委员会(一把手)秘书处办公室,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管理相关制度;7)非金融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8)互联网业务管理办法;9)自律行为准则《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2,申请部门:——各地中心支行(简称“中支管”)1)提交材料至中支管支付处。流程如下图所示:三,申请周期及费用:提交申请——各地中支管(3天),中支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1—2月)——央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1——2月);认证中心检查报告20——30天;认证中心检查认证费用:单项(7——8万),多项30万,价格可议,(一个公司不得同时申请预付费卡与银行卡收单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流程是什么

6.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申请人准备申请相关资料,然后前往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支行,提出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
2、当地人民银行支行支付结算处、科技处、反洗钱处3个部门门审核通过以后,将开具受理通知书,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进行公示。
3、公示后再由人行支行提交到总行,经总行审核通过后,将会选择时间发放支付牌照。
法律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第八条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7.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需要的条件: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连续盈利2年以上;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最低1个亿;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办法》第十条所称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包括:(一)直接持有申请人的股权超过50%的出资人;(二)直接持有申请人股权且与其间接持有的申请人股权累计超过50%的出资人;(三)直接持有申请人股权且与其间接持有的申请人股权累计不足50%,但依其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出资人。第九条《办法》第十条所称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包括:(一)直接持有申请人的股权超过10%的出资人;(二)直接持有申请人股权且与其间接持有的申请人股权累计超过10%的出资人。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8. 什么是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即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非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方支付平台要遵守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方支付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巨额的资金沉淀,关于第三方支付巨额沉淀资金的很多方面还存在着法律空白和不适应。正是因为存在着空白和不适应,第三方支付平台运作也不尽规范,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进行了整治规范。
1、2013年6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3】第6号令,为规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现予发布实施。
2、2014年11月12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违规整改相关要求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意图规范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直连情况,要求将绕过银联的业务逐步迁移至银联平台。此次银联整顿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直连行动,大概涉及30家银联会员,但不涉及线上支付,更不涉及支付宝。
3、2015年7月31日晚间,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网络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规,其中包括对网络支付进行限额。
4、2016年12月1日起,央行下发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
与对银行的要求类似,自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5、2017年1月份,央行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
6、2017年12月央行下发《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281号文)(下称《通知》)以来,整顿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政策形成一轮密集发布的势头,并在2018年上半年陆续得到实践。
7、2018年6月29日央行发布《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8】114号),要求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

扩展资料:
第三方支付风险
1.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的风险,第三方支付从事的业务介于网络运营和金融服务之间,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虽然多数第三方支付试图确立自己是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是从所有这些第三方支付实际业务运行来看,支付中介服务实质上类似于结算业务。此外,在为买方和卖方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同时平台上积聚了大量在途资金,表现出类似银行吸收存款的功能。按照中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是银行的专有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经营的业务已突破了现有的一些特许经营的限制,究竟应当如何定位,是我们应该深思的问题。
2.在途资金和虚拟账户资金沉淀的风险,在支付过程中,无论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还是内部交易模式,都有一种资金吸存行为,当吸收的资金达到相当的规模以后,就产生了资金安全问题和支付风险问题。
(1)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中,沉淀下来的在途资金往往放在第三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一般商家的资金会滞留两天至数周不等,这部分在途资金,可能发生的风险有:第一,在途资金的不断加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风险指数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网上交易双方提供担保,那么谁来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有大量资金沉淀,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引发支付风险。
(2)在内部交易模式下,涉及到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使用。目前虚拟货币尚未纳入央行的监管范围,且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难以跟踪平台内部的资金流向,它将对现实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还不明确。但目前虚拟货币的发行是完全不受控制的,当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使用虚拟货币后,一旦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对接出现问题时,将是一个巨大的灾难。没有人愿意为这种风险买单,也买不起。
3.《反洗钱法》带来的洗钱风险央行在发布的《反洗钱报告》中称,网上银行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的比重上升迅速,而且交易大都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进行,银行和客户很少见面,这给银行了解客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成为洗钱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
参考资料:支付业务许可证_百度百科
第三方支付_百度百科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