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条和借条一样吗?

2024-05-17

1. 担保条和借条一样吗?

不一样,担保人不能打借条,一打马上要担保人还债,又没有直接和借主发生借贷关系,只有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借主借款情况下,借主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核实借款人无财产的情况下才能判定由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借条上的担保人承担的是担保责任(保证责任),当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要承担代位偿还债务的责任。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一、民间借款借条上的担保人应承担什么义务
1、如果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则为连带保证。
2、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你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法律没有规定担保的最长期限。但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
4、要债的主动些,最好把每次主张债权过程中所形成的证据都固定下来或者保存下来(例如书证、证人证言、试听资料等)。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为主张债权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获得抗辩权。保证人也可以沿用债务人的抗辩权对抗。到时候就更麻烦了。担保绝大多数是口头性质的,它的意义只是表明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一种信任和赞赏,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有的只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一种监督,但这种担保对双方的行为还是有一定的约束力。这种担保并不会给担保人带来相应的还款责任。

担保条和借条一样吗?

2. 欠条和借条担保区别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3、区别的法律后果:
(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鉴于,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因此,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
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此外,要注意的是: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一般欠条例子:
欠条
因买到***(身份证号*********)的**产品,总价款10万元整,已付9万元,尚欠1万元于今年十月十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愿意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支付利息。
欠款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
一般借条例子:
借条
今借到***(身份证号:***********)人民币****元整(用于**********),****年**月**日前还清。
借款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
以上是欠条和借条担保区别。

3. 担保欠条怎么写

1,写清楚担保人责任。
2,要有担保人本人签字。
3,在未发生纠纷前,担保人一般不出具欠条。
4,在借、贷双方出现问题后,担保责任由法院根据协议中的担保责任及相关法律法规判决为准。

担保欠条怎么写

4. 在欠条上签字是否属于担保

法律分析:只要在担保人一栏没有签字,就不属于担保人,可视为见证人。作为见证人,法律并没有形式要件的规定,不是一定要在“见证人”栏下签名才能认定为见证人。但是空白签名前留白,容易给人事后添加“保证人”等抬头。如为他人借款提供见证,应在紧靠自己的签名前方标明“见证人”或“在场人”的身份,以规避风险。如果是没有抬头的签名,如果紧贴,对齐借款人签字的,借条又没有写明谁向谁借款,谁向谁还款的,容易被认定为是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5. 在欠条上签字是否属于担保

法律分析:只要在担保人一栏没有签字,就不属于担保人,可视为见证人。作为见证人,法律并没有形式要件的规定,不是一定要在“见证人”栏下签名才能认定为见证人。但是空白签名前留白,容易给人事后添加“保证人”等抬头。如为他人借款提供见证,应在紧靠自己的签名前方标明“见证人”或“在场人”的身份,以规避风险。如果是没有抬头的签名,如果紧贴,对齐借款人签字的,借条又没有写明谁向谁借款,谁向谁还款的,容易被认定为是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在欠条上签字是否属于担保

6. 怎样区分借条上写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社区矫正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
1、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2、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二、保证的保护期是多久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借贷担保人承担哪些责任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别如下:
1、采用一般保证方式的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贷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理或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贷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
2、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承担连带责任,即贷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贷款人不仅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贷款,还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返还贷款的担保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