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

2024-05-13

1.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

a:3:{i:0;a:7:{s:6:"mtitle";s:30:"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s:7:"summary";s:628:"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当地的,114查询下”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s:8:"art_link";s:38:"http://www.to8to.com/ask/k1267272.html";s:8:"ordernum";s:1:"1";s:6:"imgurl";s:0:"";s:8:"filename";s:38:"2015/10/17/20151017173340-0aad444e.jpg";s:6:"isCase";i:1;}i:1;a:3:{s:6:"mtitle";s:36:"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s:7:"summary";s:1038:"  1、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证明(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s:8:"ordernum";s:1:"2";}i:2;a:3:{s:6:"mtitle";s:36:"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s:7:"summary";s:379:"  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如职工同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单人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使用配偶额度,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可以到贷款银行网点进行具体计算。";s:8:"ordernum";s:1:"3";}}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

2. 天津住房公积金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登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从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应按规定办理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登记。从今年6月1日起,对拒不办理缴存登记和不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的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予以处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从现在开始至今年5月份,将展开全市性两个《办法》的宣传推动活动。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或分中心将对辖区内的单位,通过发送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信,上门宣传政策、发送培训教材,组织召开推动会等形式,宣传两个《办法》,推动单位主动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设立单位(含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同时办理职工个人缴存登记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个人缴存登记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应于今年办理缴存额调整时,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提出,自6月1日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以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以及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不为录用职工办理缴存登记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以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对拒不缴存或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22-69590013。公积金是在购房或从事购房的情况下使用的,使用之前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取出业务。一般以下五种使用方法:1、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政策规定,当住房公积金的储蓄额度达到一定额度就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了,这里说明一下,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额度比较低,具体要根据你的储蓄账户中的总额来定,一般是缴纳年限越长,贷款额度也大。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大的优点就是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很多的。2、租房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3、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有较为严重的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要在出院起一年内,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能超过个人承担费用。4、低保或特困可提取职工补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扶持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5、建造、翻新、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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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津公积金电话

天津公积金电话是12329。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022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天津的介绍
天津,简称津,地处太平洋西岸,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东临渤海,北依燕山,西靠首都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截止2021年1月27日天津市土地总面积11966.45平方公里,下辖16个区。共有124个街道、125个镇、3个乡,3520个村和1874个社区。
1860年天津被辟为通商口岸后,西方列强纷纷在天津设立租界,天津成为中国北方开放的前沿和近代中国洋务运动的基地。军事近代化以及铁路、电报、电话、邮政、采矿、近代教育、司法等方面建设,均开全国之先河,天津成为当时中国第二大工商业城市和北方最大的金融商贸中心。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天津作为直辖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天津

5.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怎么查询

近年来房价不断的上涨,因此很多城市地区为了解决此问题,推出了众多的新政策。在对面高额的房价,很多人购房首先选择的就是公积金贷款方式,因为利率相对而言比较低。那么,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怎么查询呢?天津买房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怎么查询
网上查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情况,首先在浏览器中输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进入到官网中。然后再点击网站中业务指南,选择个人住房资金明细账查询,将个人相关信息输入进去,登入到后台中,选择你要查询的业务就行了。
天津买房注意事项
1、落户
对于大部分的购房者来说,在天津买房最主要的就是为了能落户,基本上都是为了孩子的教育问题。
2、房本
在购房过程中,要先了解清楚合同是否能尽快拿到,因为购房合同关系到契税发票以及房本这些东西的帮里速度。
3、首付
购房还需要注意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是否能支付得起房子的首付款,若是资金不足的话,可以考虑购买小户型的房子,以免经济压力过大。
4、学区
在购房学区房子,如果孩子是从小学开始就已经在天津上学,那么最好是购买天本市区中的学区房。
5、出租出售
如果买房是用来出租或是出售投资的话,那么最好是选择周边配套、交通都齐全的小区,虽然价格方面会比较贵,但是这样的房子比较好出租出售,也更具有升值空间。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怎么查询以及天津买房需要注意哪些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怎么查询

6. 天津公积金电话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22-69590013。
公积金是在购房或从事购房的情况下使用的,使用之前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取出业务。
一般以下五种使用方法:
1、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政策规定,当住房公积金的储蓄额度达到一定额度就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了,这里说明一下,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额度比较低,具体要根据你的储蓄账户中的总额来定,一般是缴纳年限越长,贷款额度也大。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大的优点就是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很多的。
2、租房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3、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有较为严重的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要在出院起一年内,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能超过个人承担费用。
4、低保或特困可提取职工补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扶持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5、建造、翻新、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7. 天津市塘沽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天津塘沽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25798581
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天津塘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新港二号路2391号,远洋宾馆旁
天津塘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天津市塘沽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8. 天津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号码

根据“天津市政务服务网”,天津住房保障的咨询电话为022-23352866,也可在全省统一的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进行咨询
天津市民还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咨询
一、点击专门的“公积金查询”入口
进入“天津市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
点击“服务”栏目,会出现下图所示的“公积金查询”选项 

3.点击后会出现下图所示的登录界面,登陆后可按步骤进行“公积金查询”查询

二、在“天津便民服务专线平台”咨询
进入“天津便民服务专线平台”
在下图界面上,点击“社会服务”栏目的“咨询服务”

3.点击“咨询服务子分类”的“住房保障咨询”,会有具体地区部门的咨询电话

三、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咨询
进入“天津市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
浏览“服务”栏目,点击“个人办事”区的“住房保障”

3.进入“住房保障”后,对不同的咨询内容会有相应的“办事指南”

以上材料来源于: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