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为什么有限公司要先变成股份公司?

2024-05-16

1. 新三板上市为什么有限公司要先变成股份公司?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挂牌对象和条件是什么:1、合法存续两年;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4、面向国家级高科技园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
  股改,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所以有限公司进行股改就很有必要了。

新三板上市为什么有限公司要先变成股份公司?

2. 公司已改(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现申请新三板挂牌,申请挂牌成功的几率大吗?

这机率谁也不敢说,新三板挂牌是门槛很低,但也要受到多种条款限制与制约的,比如: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企业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企业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企业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取得政府出具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等等,最后还有相关评估机构上门评估后才可挂牌,并不是你想的那么容易。

3. 新三板上市,对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比如说不能做其他公司的法人

一、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护股东权益。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所以说,并没有限制公司法人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关键是看你这个公司治理的的规范情况。

新三板上市,对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比如说不能做其他公司的法人

4. 新三板上市对股东的好处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前股份改造要求有哪些?对股东身份有没什么要求?

申请挂牌新三板的条件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公司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必须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6、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5. 有限公司怎么成为股份制公司?新三版上市了,还需要什么条件,需要详细答案

第一个问题:有限责任公司怎样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这些条件具体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应当在2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股东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原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验资后的净资产额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即达到500万元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高于500万元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发起人身份制订公司章程,如果适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公司名称要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6、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第二个问题:新三板目前正在扩容,首先,它针对的是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其次,根据已有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文件,在新三板挂牌要满足的条件有
(1)公司存续满两年,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从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动作规范;
(3)取得中关管村管委会出具的资格确认函;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限公司怎么成为股份制公司?新三版上市了,还需要什么条件,需要详细答案

6. 新三板股权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股权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介绍,新三板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拟挂牌企业可在挂牌前施行股权激励,具体可采用员工直接持股、借助持股平台(包括公司和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等模式。直接持股模式手续简单,但激励对象即直接股东发生变动时需要修改申报材料,而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则可避免。另外,间接持股可防止股权过早过于分散,有助于保持中小企业初创期控制权的稳定性,以及决策的效率。就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两种间接持股方式比较,由于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因此有限合伙形式的持股平台更具有税负方面的优势
股权激励是为充分发挥人才潜力、实现企业绩效最大化而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即通过各种方式使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股权,从而实现员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虽然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暂未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但股权激励计划已为不少拟挂牌企业及挂牌企业所用。其中主流的激励模式主要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权等。

7. 新三板上市对股东的好处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前股份改造要求有哪些?对股东身份有没什么要求?

申请挂牌新三板的条件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公司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必须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新三板上市对股东的好处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前股份改造要求有哪些?对股东身份有没什么要求?

8.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何规定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主要有下列规定:
1、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2、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上市公司有哪些收购流程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具体如下:
1、投资者通过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2、收购方依照协议或者要约的约定收购上市公司股权;
3、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公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属于重大事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予以披露,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第三十八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九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