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其对策有哪些内容

2024-05-13

1. 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其对策有哪些内容

民营企业现行的融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

A、银行融资,银行融资又可细分为以下几种:
1、抵押融资,用企业或者企业主的不动产抵押给银行来做融资。
2、信用融资,从企业的良好经营状况、应收账款、年开税票总额等各方面综合考察来给企业做一笔信用贷款。
3、科技融资,获得国家高新企业认证的民营企业可用股权从银行获得高新企业专用额度且有政府贴息。
B、民间资本,如各种私募、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等,以出让公司股权或约定年化利率获得融资。
C、风投,如各种风投公司,看中企业良好的经营状况和成长空间,只接受股权融资。

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其对策有哪些内容

2. 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

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有:我觉得原因是 :首先,从民营企业自身特点来看,中小企业作为民营企业的主体大多规模较小,存在受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差、没有抵押物或者抵押物价值等客观问题;服务该类企业金融机构需要投入更多的固定成本,同时还面临更高的坏账风险。   其次,民营企业自身不规范也是造成其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例如财务不规范问题在中小民营企业中普遍存在。出于降低成本、避税等原因,一些民营企业会采取财务报表造假等手段,面向银行和税务部门分别提供不同的财务报表,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判断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也增加了金融机构的工作成本。我觉得具体的对策是 :创新融资模式,完善多层次融资体系 。 一般来说,在企业发展初期和高速成长阶段,企业营收增长较快,但现金流不稳定,不适合银行信贷、债券等债权融资模式,风投、创投等股权融资更合适;在发展成熟阶段,现金流相对稳定,适宜银行信贷、债券等债权融资模式。然而,在我国融资结构中,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比例非常高,直接融资的比例相对较低。未来应进一步创新融资模式,完善多层次的融资体系,拓宽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具体而言,在近期可以开展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科创板建设。民营企业融资我们可以到明德了解一下。北京明德天盛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明德天盛”)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注册地在北京,专注于通过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收购兼并等方式帮助处于不同成长周期的优秀企业实现长足发展。【如果你还有有关民营企业融资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流。】

3.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及对策?

  关于有效缓解中小企业
  融资难问题的提案
  中小企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截止2010年,全市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达9.3万户,其中企业1.3万多户,涉及到农、工、商、运、建、服等行业,从业人员达36万人,占全市就业人数的70.5%,实现增加值433亿元,占全市增加值66.54%,成为全市吸纳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主力军。
  但是,我市中小企业总体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竞争十分激烈,企业利润留存极为有限,自我积累严重不足,特别是今年以来,由于紧缩的货币政策,使“先天不足”的我市中小企业更加“雪上加霜”,普遍感到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资金链断裂,出现了停产、半停产现象,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亟待解决。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中小企业自身内部原因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大、银行借贷风险高。我市的中小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科技含量不高、管理水平低下,很少有自主创新,大多是跟随和模仿,打的都是价格战,在产业链中处于下游。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在经济一体化的今天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风险不断加大。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行业壁垒都比较低、缺乏技术含量,对资金的要求也不高,创业者大多为农民出身,整体素质不高,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在同类产品中存在着残酷的价格竞争。这种竞争浪费了巨大的资源,并且使得中小企业的产品品种单一、质量低下,难以做出品牌,走自主创新之路,这就使得银行面临的借贷风险比较高,更加深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2、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我市中小企业普遍信用等级低下。信用是一种资源,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市场经济中,信用己成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准则,而现在许多地区都没有具体的规范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或法规。因此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不良,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市中小企业的信用形象,使得银行惜贷。
  3、中小企业财务信息可信程度低。中小企业相对于管理比较规范的大企业来说,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不真实,更有甚者存在两本账。由于中小企业的交易灵活、有些时候不需要发票及转账,因此账务信息难以控制,又由于我国的税务监督力度不够,也给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提供了便利。中小企业大多为民营家族式的中小企业,这就使得会计信息造假在组织上得以保障。并且会计信息的造假成本非常之低,以至于很少有企业因此而受到政府部门的重罚。银行的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时,为了降低其信贷风险,往往要求中小企业进行抵押贷款,这样就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那些信誉良好、经营正规的中小企业也不能获得与大企业一样的待遇,融资遭遇瓶颈,有时则不得不通过民间融资。
  4、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相对低下。中小企业管理一般都存在家族式、经验式管理,粗放经营和用人为亲等现象比较突出,经营者往往无暇顾及企业的长远发展及规划。
  (二)金融创新不足直接制约了中小企业融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从表面看是银行受信贷经营机制的约束,存在慎贷、惜贷倾向,而深层原因是受信贷规模、信贷投向、资金的安全性与盈利性、绩效考核标准等影响。一是信贷政策不配套。银行经营坚持风险平衡原则,在目前受信贷规模的限制,可供信贷资金已十分紧张,银行信贷投向的基本原则是“抓大放小”,考虑是资金的安全性与盈利性,加上银行业的绩效考核标准单一,只将安全性和盈利性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当然会首选生产经营稳定、利润有保证的大中型企业,而对那些有发展潜力,但要冒一定风险的微小企业支持力度自然减弱。二是贷款担保方式不灵活,创新不足。担保是银行为防止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保障信贷资产安全性的手段,也是银行进行商业化运作的客观要求。但在目前中小企业普遍难以达到担保条件的情况下,银行缺乏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三是商业化的经营机制客观上制约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银行普遍实行“集中管理,集约经营”,信贷权集中上收,基层行的授信额度减少,申报环节增加,审批时间延长。推行贷款责任人和终身追究制度,基层信贷人员开发中小企业客户积极性不高。四是缺乏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标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主要以大企业的标准和指标作为参照,还没有建立起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
  (三)政策执行不到位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关键。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国家和省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由于绝大部分政策都是粗线条的,而中小企业的融资矛盾是复杂的,再加上具体各级执行者对政策理解的偏差或行为上的不主动,使政策执行难以到位。
  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和建议
  中小企业融资难不是单方面的因素影响,而是多方面的系统因素影响,因此,需要政府、企业、银行及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化解。


  (一)中小企业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信用观念。自我发展能力和信用观念是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最终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出路。中小企业要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改进生产技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要认识到诚实守信是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融洽银企关系最好的办法,坚持诚信守信,提高资信度,依靠良好的信用、真实的信息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


  (二)金融机构要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首先,确保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的平均增长速度不能低于整个银行业的贷款平均增长速度。对小企业贷款的增长实行单独的考核。其次,所有商业银行要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营性机构,并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审批,独立激励。第三,商业银行切实建立支持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六项机制” 包括:风险定价的机制、独立核算的机制、高效审批的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门的人员培训和违约信息的通报机制。以确保小企业金融服务在可持续的基础上发展。第四,落实授信尽职指引和风险补偿。只要银行按规定做了信贷的审核管理,做了贷前的企业经营财务的尽职调查后发放贷款,由于市场或者其他突发因素造成的贷款不能及时偿还,银监部门对经办人可免于追究责任,政府部门要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解除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后顾之忧。第五,放宽抵押资产的范围。推广采用企业无形资产、股权、项目权益、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等多种抵押方式,积极探索解决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制度。第六,发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贸易融资。对企业在真实贸易背景下的交易过程中的存货、应收款项、预付帐款等可向银行申请融资,比如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存货质押、应收帐款质押等。
  (三)政府部门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政府应在信息供给、改进服务、创造环境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大力宣传信用观念,重塑社会信用秩序,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体制和服务体系,向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不良信用记录,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监督的社会化。加强法制建设,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为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四)进一步培育和完善信用担保市场。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增加对担保公司的资金投入,提升其担保能力。鼓励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或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创办民营担保机构,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中小企业联合出资,建立联保、互保性质的担保机构,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加强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监管。
  (五)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产权交易、信用评级、审计服务等旨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组织。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内控制度、财务规划等方面的辅导培训,为中小企业发展培训人才。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体系,有效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和中介机构的征信行为。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及对策?

4. 民营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造成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民营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一、内部原因
  1.融资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较差。
  2.民营中小企业的社会信用较低。
  3.民营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4.抵押担保资产不足。
  5. 民营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与银行贷款的原则相背离。
二、外部原因
  1.国有商业银行追求经济利益,客户对象主要以大企业为主,这样银行的收益有保障。
  2.银行风险控制加强。
  3.缺乏专门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金融机构。

5.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小企业在拉动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篇1   
      浅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及其对策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其数量约占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就业岗位、推动技术革新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却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既有中小企业的自身原因,又和中小企业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因此,笔者从企业、银行、政府三方面认真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同时,将根据我国国情,从支持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扩充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服务、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和经营方式的转变,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等七个方面深入探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对策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原因
   
      1、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不能维持可持续发展,使金融机构不愿意冒更大的风险放贷。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向外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全面,使相关机构进行财务审查面临很大的困难;再加上中小企业的信用额度不高,金融机构所能得到的贷款利差很少,这也使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3、缺少可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所占比例较高,很少有可作为抵押的不动产,经营风险大,对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基本无法满足。
   
      4、过分依赖银行贷款,提高了银行信贷风险集中度,削弱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原因
   
      1、缺乏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
   
      美英等国的中小企业的外部资金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我国资本市场中小企业板刚刚起步,投资者还持观望态度,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非常有限
   
      2、商业银行有限的资金支持
   
      由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难度大,尽管从银行获得贷款困难较大,但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愿意从银行进行融资。
   
      3、不够完善的政策和法律体系
   
      《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的不断颁布和实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够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政策实际操作困难,实施力度不够等。
   
      4、不够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
   
      我国的担保体系还不健全,担保机构的运作模式存在缺陷,提供担保的资本质量不高,同时对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的资产和信用审查比较苛刻,很多中小企业被担保公司拒之门外,无法获得担保。
   
      二、我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各方面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需要企业、银行、政府、社会共同配合,从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入手,综合考虑,逐步改善融资环境,现提出以下几条对策进行共同探讨:
   
      (一)逐渐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和法规
   
      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属于非国有性质,而融资政策一般都向大企业倾斜,所以,要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就要营造平等的融资环境,从法律、法规的层面端正中小企业的经济地位,在企业融资上与大企业争取一视同仁,并不断完善促进小企业有利成长的政策法规等。
   
      (二)增加对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投资服务。
   
      对于处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往往是遏制起步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对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投资服务,可以使高新技术成果的得意转化,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科技发展水平。
   
      (三)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目前,我国公司如果想要进行股权融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积极严格的审核,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才可以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但只能在公开市场发行,不能进行场外交易。针对具有良好发展趋势的中小企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应逐渐放宽股权融资的相关政策,逐步创造多元化、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
   
      (四)转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方式,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我国的中小企业,更愿意从商业银行获得直接融资。所以银行要摒弃偏见,公正公平的对待中小企业的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健全一套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五)建立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
   
      要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服务,专门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这样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六)健全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
   
      发展多种类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多渠道的筹措担保基金。有了可靠的担保机构和安全担保基金,银行就可以降低信贷风险,中小企业也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资金。
   
      (七)政府应当给中小企业以足够的重视,通过有力的政策保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直接影响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积极分析成因,挣脱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发展的科学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要借鉴国内外的有效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切实有效、操作性强、规范化的具体措施,构建中小企业良好健康的融资环境,从而使中小企业得到有益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叶林.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分析[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3,1.
   
      [2]李恩强.中小企业融资五难[J].中国经贸导刊,2003,1.
   
      [3]刘黄.中小企业如何制定最佳融资决策[J].中国中小企业,2002,9.
   
      [4]贾丽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探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3,1.
   
      [5]金萍.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理论分析[J].商业研究,2002,3.
   
      [6]桂昭君,杨旭.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体系重构[J].浙江社会科学,2002,4.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篇2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及法律对策
   
      摘要:中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国的经济发展、财政税收、劳动就业、技术创新、出口创汇等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着融资难的状况,严重地影响着中小企业发展。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以及各国政府亟需破解的难题。本文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概述,论述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并提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一、中小企业融资概述
   
      1、中小企业的法律界定。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它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二是以生产经营规模为标准,凡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都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同时,该条的第二款规定具体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科学的界定中小企业为我们制定相关中小企业的法规政策有所指向,也为我们探讨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划定主体范围。
   
      2、融资与融资方式。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金而集资所采取的手段。国内大部分人对融资的定义有两种:一是资金融通;二是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企业融资,是社会融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作为资金需求者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多种,但从融资主体角度,可以对融资方式作三个层次的划分:第一层为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第二层将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第三层则是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再作进一步的细分。在实践中,还经常根据资金的来源和融资对象,将企业融资方式分为财政融资、银行融资、商业融资、证券融资、民间融资和国际融资等。
   
      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买这些凭证向赤字部门提供资金。直接融资具有直接性、长期性、不可逆性及流通性的特点。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出售间接证券融入资金,盈余部门则买入间接证券。作为供给者,买进赤字部门的直接债券融出资金,而赤字部门则卖出直接证券,融入资金。常见交易工具是货币和银行券、存款、银行汇票等非货币证券。此外,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方式也属于间接融资的范畴。间接融资的特点是间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及非流通性,与直接融资相反。民间融资是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外部,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以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法律分析。首先,中小企业上市难。上市门槛虽然有所降低,但中小企业仍望尘莫及。我国因为法律法规在规则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使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上市难”等问题。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新《证券法》均对上市条件作了调整,降低了上市标准,但对于种子期和创业期的中小企业来说,要达到其规定的条件依然艰难,上市融资仍然望尘莫及。同时,上市企业的股本总额降低,意味着上市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在降低,将带给投资者更大的市场风险与经营风险,这对于经济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其次,中小企业债券发行难。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直接融资领域采取的是:“重股票,轻债券;重国债,轻企债”的政策,因此企业债券的发行受到冷遇,发展较为缓慢。而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债券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到期日,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经济状况对企业发展不利时,会使企业的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这些债券融资固有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积极性;最后,风险投资举步维艰。我国还没有制定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运作和退出缺乏法律依据。目前缺乏完善的市场化退出渠道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最大障碍。通畅的风险投资撤出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核心环节,而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不利于风险投资资金的退出。
   
      2、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法律分析。
   
      第一,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包括银行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和基金融资等方式。但我国在这几种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信用和票据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很滞后,中小企业几乎没有通过票据贴现进行融资;由于企业经营者思想观念落后等多种原因,我国中小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进行融资的也很少;而银行贷款服务品种多样,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因此成为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
   
      第二,银行贷款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很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发达,中西部地区则较为落后,间接融资的情况也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异。东部地区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特别发达,当地银行的基本客户就是中小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优良的中小企业已经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热点。在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不发达,而且多为国有、集体所有企业,亏损面大,设备陈旧,有些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信用度低,所以金融机构首先要考虑防范金融风险,保全银行资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也要相对少一些;
   
      第三,银行体系结构不合理,国有商业银行居于垄断地位,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我国的金融政策和融资体系等是以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对象设计实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配了90%的贷款,而贷款的75%~80%则分配给了国有企业,而其中非国有企业部门获得的贷款不足10%。金融体制改革并没有改变银行垄断的局面,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在融资体制上安排不对称,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国有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货币信贷政策存在诸多障碍和误区,一些歧视性政策仍然存在,政策不到位,信息渠道不畅,缺乏统一的宏观管理;
   
      第四,企业资信等级评定标准不适合中小企业,致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过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实力不强、固定资产少、缺乏可抵押的资产,且中小企业的贷款要的急、数量少、风险大、频率高、管理成本较高。而现有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都是以大企业为对象,缺乏考虑中小企业的一些具体情况,这种信用评估体系是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我国现在维护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虽有涉及,但内容比较零散,至今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维护信用的法律,特别是规范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法律是保证资本市场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石,我国中小企业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上的障碍。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我们必须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制度。
   
      1、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第一,依法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提供条件和场所。我国应当采取法律措施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提供方便。首先,应依法完善创业板市场,使其成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其次,依法设立柜台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柜台融资的新渠道。最后,应依法设立区域性的三板市场,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服务。
   
      第二,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开辟通路。债券融资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利息为固定费用,且由于利息的节税收益,可以降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旧的企业债券发行理念和发行制度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要,必须进行改革。首先,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发行基数应多元化,尤其是允许各类中小企业作为发行主体;其次,改变发行债券的审批制;再次,增加企业债券品种,以使投资者能有更多的认券选择;最后,逐步取消债券发行额度的限制,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制定中小企业债券发行标准,完善中小企业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发展多层次交易市场,促进企业债券的流通,最终畅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第一,完善融资租赁立法,使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手段多样化。
   
      我国融资租赁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已影响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发展。应尽快审议《融资租赁法》草案并加紧出台正式法律,对融资租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业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动产租赁的登记等做出规定。
   
      第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现实选择。
   
      对非国有金融机构开放市场,主要旨在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市场的局面,从民间培养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可以在商业票据、短期融资等方面做新的变动。在商业票据上,要针对中小企业特殊的财务状况提供特殊的承兑担保和贴现业务;在短期融资上,可借鉴英、美银行的经验,采用“透支管理方式”,并相应规定好利率水平和归还时限等;还可以建立专项贷款基金,如再就业基金、西部开发基金等。
   
      第三,应尽快出台《中小金融机构法》,充分利用中小金融机构的融资作用。
   
      我国目前已经拥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机构,但其服务的对象并不明确,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价值目标并未确定,自身运作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如市场开放度低、监管机制差、行政干预多、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还相当严重。因此,应加快制定《中小金融机构法》,以促进中小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并通过众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优质服务,为众多的非金融中小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源泉。
   
      第四,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要加强信息披露,降低融资风险,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应采取下列措施:首先,明确资信评级的主体。其次,在评级方法上,尽量减少对企业报表的过分依赖,多采用现场调查,随时重点掌握中小企业的融资使用、存贷增减、贷款回笼等情况,实事求是地评价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并根据企业经营者素质、风险保障能力、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主要指标,综合评出不同等级,作为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决策和扶持的依据。最后,中小企业自身也应强化信用意识,重视资信评级,通过规范财务、会计工作,努力在间接融资活动中树立守信形象。
   
      参考文献:
   
      [1]高正平.中小企业融资新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朱传华,王素义.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策略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
   
      [3]刘晓霖.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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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

6. 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及问题分析。

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及问题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取得了迅猛的发展。民营企业已经存在于我国的各行各业中,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程度也因此成为了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参考指标。在经历了2008年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后,我国民营企业发展遇到了新的障碍和问题,民营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认为金融危机后的民营企业面临的最重要问题就是融资问题,我国民企融资现状普遍不容乐观,使得民企普遍缺乏发展基金,错失很多市场发展机会,融资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关键词:民营企业 融资 面临问题 对策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取得了迅猛的发展。有资料显示,在近几年我国的GDP总值中,民营企业经济的贡献大约占据了三分之一强,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江苏、浙江,甚至达到了四分之三的比重。可以说,民营企业已经存在于我国的各行各业中,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程度也因此成为了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参考指标。
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司数据,2008年民营企业纳税占我国税收总额近60%。在经历了2008年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后,我国民营企业发展遇到了新的障碍和问题,民营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笔者认为金融危机后的民营企业面临的最重要问题就是融资问题,相对与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言,一般民营企业比较难直接从资本市场获得所需资金。我国民企融资现状普遍不容乐观,使得民企普遍缺乏发展基金,错失很多市场发展机会,融资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1 融资的定义
到底什么是融资,什么叫融资呢?不懂金融的人还真不明白融资的含义。融资和投资通常都一起出现,对于企业来说,通俗的讲,我把钱借给企业,企业在约定期限内还钱给我,并支付一定利息或报酬,那么我的这个行为就叫投资,企业的这个筹集资金的行为就叫融资。
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从自身的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策略的要求,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
目前情况下我国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有以下八种: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在实际上可以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是违反银行相关规定的,必须企业和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可以。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帐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帐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
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借款,愿以持有的银行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外币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帐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帐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尽管目前融资的方式很多,但是对于我国民营企业来说,以上方式能够用的上的不过两三种而已。
2 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及问题分析
融资难已经困扰中小企业、政府多年。“找钱”一度成为中小企业的噩梦,尽管有若干的政策扶持,但是越来越开明的政策往往像玻璃门一样,让中小企业看得到,却很难进得去。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风险投资,都让中小企业热切的眼神在无限的期望中渐渐黯淡下来。
2.1 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
民营企业主要有三种融资方式:外部负债(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或发行股票和企业内部积累。因受政府调控政策及企业内部政策法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主要表现在:
2.1.1 法律地位不稳固,税收负担过重,降低了自我内部积累水平。
虽然《宪法》经过了修改,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产权的保护进入国家保护体系。但是在我国有的地方,民营企业也只受《民法》的保护。各地执法标准的不一致导致我国民营企业在追求法律保护的意识上依旧感到困惑。
同时民营企业税负过重,降低了自我内部积累水平。虽然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为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下调了一些高新技术民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但据2009年最新数据显示,仅以上市公司为例:在A股全部的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具有国企性质的共有992家,占比近六成,这992家国企的平均税负仅为10%,虽然这个数值不算低,但同期民企的平均税负则达到24%,高出国企14个百分点,表明民企税负远远重于国企。
2.1.2 商业银行和民生银行对民企贷款金额小、期限短
民营企业属于非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存在差异,造成银行、企业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很多银行受政府干预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对非国有性质的民营企业贷款不够重视,对民营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采取歧视性政策。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国际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未能得到实施和充分落实。
民企经济的贷款规模较小,而且流动资金期限较短(一般限制在一年以内),这样的贷款规模和期限无法满足长期资金周转的需要。民生银行作为中国首家主要为非公有制企业入股建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民企,但是其贷款规模太小,导致民营企业信贷资金供给严重匮乏。
2.1.3 担保公司和各类基金较少,民营企业难以获得外部担保和支持
我国民营企业依靠的主要是间接融资,而间接融资主要是从金融机构(银行)贷款,此方式占民营企业获取外部资金渠道的70%以上。除此方式融资外,一些基金组织及其他融资公司较少并处于初建阶段,无法对民营企业融资形成强有力的支持和担保。当前,我国经济较发达的上海目前共有民营个体企业34万多家,但近年来,创业投资公司、技术交易所、中国投保上海分公司以及各类担保基金共为2000多家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其中,小企业所占比重仅仅40%,且小企业通过担保途径获得的贷款仅占全部贷款的3.2%,由此可见,全国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担保力度之小。
2.1.4 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的道路还是非常艰难
由于我国地方性中小银行成立时间不长,规模较小,尚未形成大银行那样稳定的大客户群,所以当前民企融资只能到国内主板市场融资或海外上市融资,但主板市场对中小民企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硬性要求。海外市场也是极其不易,上市要求极其严格,而且还受到国内一些相关因素的影响,无法顺利的在海外市场上市,故无法通过这种渠道融资。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创业板也不过是在2009年10月份才设立,对于全国无数的中小企业来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7. 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应如何解决

  中国的投融资体系并未发挥有效的资源配置功能,效率相对低下的国有经济占用了大量的金融资源,并导致了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和资本市场的非有效性。中国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越来越依赖于民营经济的发展,而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成为了一个全社会普遍关注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民营经济的行业准入条件将进一步放开
,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对于中国金融体系基本功能是否正常发挥作用而言,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据有人调查统计,在被调查的190家温州地区的民营企业中,内源融资是主要资金来源,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约为40%,而银行贷款在企业总负债的比重平均为61%,过半的外部融资来源于银行信贷资金。银行对企业的贷款主要集中在集群产业,集群产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80%左右。虽然民间贷款的比例由80年代的30%以上下降到15%,但总规模上升到了2倍多。有过民间借款和内部员工集资活动的企业占92%以上。目前,民间借贷和内部集资仍然在民营企业融资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债券或股票
,需要支付一大笔信息披露费和中介机构费用,而且需要公开企业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对于现有股东而言,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比较高,单位外部资金所需支付的成本与融资规模呈负相关关系。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些成本是难以承受的,所以现实的选择是,采取向特定对象进行股权融资或债务融资。
  民营企业许多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是所有权与管理权的结合,家族企业所有者经理的目标以及家族的目标往往成为企业的目标。对于家族企业来说,由于家族因素的存在,所有者经理在决策时要考虑家族的利益,特别是希望将家族企业传给后代,注重企业长期的延续。丧失控制权的后果不仅仅影响到经理本人,还会影响家族其他人的利益和后代的传承。股权融资将直接导致企业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家族企业一般不采取这种融资方式,除非股权融资有很高的溢价且不影响家族的控制权。在风险与收益之间进行权衡时,家族企业更注重企业的安全性,力图规避风险。负债能给企业带来税盾好处,同时也带来了财务风险、契约的限制。债权融资约束越硬,负债越多,企业经营灵活性越低,发生财务危机之后企业控制权越可能发生转移。
  在目前国内金融压抑的环境下,负债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并不能带来较大的利益,却带来了更高的融资成本和更大的风险,因此,民营企业尽量避免负债。但是,对于大型民营企业来说,情况发生了变化,这些企业可以获得利率较低的银行贷款,企业负债不仅可以得到利息补贴,还可以得到当地政府的关照,企业控制权也不容易发生转移。
  美国资本市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对于企业初创时期,风险投资的股权投资促成了中小企业的业务增长机会。并且随着中小企业规模的发展,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根据各自的风险偏好选择了不同的组合方式,改善了风险和收益匹配关系,降低了风险,促进了增长。
  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的关照不足,导致非正规金融广泛存在。在印度,非正规金融是企业主创办企业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不论从哪个角度考察,都远远大于正规金融机构向其提供的金融支持。非正规金融是建立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之间的融资行为,一般也不需要提供抵押和担保,特定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解决了银行贷款的约束问题。
  我国现有的民营企业的融资模式实际上是基于治理结构和融资成本的次优选择。初创时的内源融资或特定关系下的股权融资,更符合各种融资方式的风险收益偏好。当然,内部股东应该采取一种更开放的精神,扩大面向特定对象的股权融资比例。因为股权的相对分散,有利于公司制度的建设和职业经理人才能的发挥;同时,增加了公司的规模,提供了更多的抵押品,也提高了公司的借款能力。许多企业初创时的融资困难,是不可能依赖于银行贷款来解决的,只能依赖于股权融资和非正规市场。但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企业达到一定规模之后的贷款难问题,既有损于经济效率,也加重了现有银行体系的脆弱性。
  现有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有一个好处,企业外部融资的约束较强,企业的投资相对谨慎,避免了软预算约束下的过度融资和过度投资行为,在资本价格较高的情况下,雇用了更多的劳动力,发挥了国内劳动力的资源禀赋优势,解决了就业,也提高了居民的收入,利于减少二元结构矛盾,促进消费。如果以现有的官方利率进行放贷,加上银行软预算约束,民营企业的融投资行为可能发生严重扭曲。
  虽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中小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更为合适,但是,由于金融压抑的结果,企业对低利率贷款的需求旺盛,资本稀缺,规模较大的企业也会向中小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中小金融机构也乐意将价格较低的信贷资金贷给规模较大的企业。现实的情况是,国内现有的中小金融机构也不愿意过多地向中小企业倾斜。在台湾,官营银行垄断体制下,台湾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是极其保守的,缺少抵押品的中小企业要取得融资非常困难,中小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贡献也有限。中小金融机构也存在多种委托代理关系,内部组织体系的效率不高,人员素质也较差,缺乏对中小企业的价值判断和风险定价的能力。
  所以,要理顺民营企业融资和银行资金的配置关系,必须进行全面的金融改革。大银行现有信贷业务实行证券化,大企业更多地依赖于外部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大银行主要提供短期银行贷款,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发展中间业务上。通过改革,降低信贷资产的集中度,减少大银行过度依赖于信贷业务的局面,也就增加了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空间,促使中小金融机构确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继续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改变银行的盈利状况;改变正规市场与非正规市场之间利差较大的状况,改变中小企业更多地依赖于内源融资的偏好。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投资于初创期和发展期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创造退出渠道。允许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存在。适当发展民营中小银行,避免产融结合的金融集团形式,重点面向处于发展时期的中型企业。加强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笔者认为,在缺乏金融体系提供的硬约束的外部治理的情况下,单纯的民营化改变不了中国经济和金融面临的难题。

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应如何解决

8. 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应如何解决

  中国的投融资体系并未发挥有效的资源配置功能,效率相对低下的国有经济占用了大量的金融资源,并导致了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和资本市场的非有效性。中国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越来越依赖于民营经济的发展,而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成为了一个全社会普遍关注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民营经济的行业准入条件将进一步放开
,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对于中国金融体系基本功能是否正常发挥作用而言,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据有人调查统计,在被调查的190家温州地区的民营企业中,内源融资是主要资金来源,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约为40%,而银行贷款在企业总负债的比重平均为61%,过半的外部融资来源于银行信贷资金。银行对企业的贷款主要集中在集群产业,集群产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80%左右。虽然民间贷款的比例由80年代的30%以上下降到15%,但总规模上升到了2倍多。有过民间借款和内部员工集资活动的企业占92%以上。目前,民间借贷和内部集资仍然在民营企业融资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债券或股票
,需要支付一大笔信息披露费和中介机构费用,而且需要公开企业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对于现有股东而言,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比较高,单位外部资金所需支付的成本与融资规模呈负相关关系。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些成本是难以承受的,所以现实的选择是,采取向特定对象进行股权融资或债务融资。
  民营企业许多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是所有权与管理权的结合,家族企业所有者经理的目标以及家族的目标往往成为企业的目标。对于家族企业来说,由于家族因素的存在,所有者经理在决策时要考虑家族的利益,特别是希望将家族企业传给后代,注重企业长期的延续。丧失控制权的后果不仅仅影响到经理本人,还会影响家族其他人的利益和后代的传承。股权融资将直接导致企业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家族企业一般不采取这种融资方式,除非股权融资有很高的溢价且不影响家族的控制权。在风险与收益之间进行权衡时,家族企业更注重企业的安全性,力图规避风险。负债能给企业带来税盾好处,同时也带来了财务风险、契约的限制。债权融资约束越硬,负债越多,企业经营灵活性越低,发生财务危机之后企业控制权越可能发生转移。
  在目前国内金融压抑的环境下,负债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并不能带来较大的利益,却带来了更高的融资成本和更大的风险,因此,民营企业尽量避免负债。但是,对于大型民营企业来说,情况发生了变化,这些企业可以获得利率较低的银行贷款,企业负债不仅可以得到利息补贴,还可以得到当地政府的关照,企业控制权也不容易发生转移。
  美国资本市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对于企业初创时期,风险投资的股权投资促成了中小企业的业务增长机会。并且随着中小企业规模的发展,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根据各自的风险偏好选择了不同的组合方式,改善了风险和收益匹配关系,降低了风险,促进了增长。
  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正规金融对中小企业的关照不足,导致非正规金融广泛存在。在印度,非正规金融是企业主创办企业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不论从哪个角度考察,都远远大于正规金融机构向其提供的金融支持。非正规金融是建立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之间的融资行为,一般也不需要提供抵押和担保,特定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解决了银行贷款的约束问题。
  我国现有的民营企业的融资模式实际上是基于治理结构和融资成本的次优选择。初创时的内源融资或特定关系下的股权融资,更符合各种融资方式的风险收益偏好。当然,内部股东应该采取一种更开放的精神,扩大面向特定对象的股权融资比例。因为股权的相对分散,有利于公司制度的建设和职业经理人才能的发挥;同时,增加了公司的规模,提供了更多的抵押品,也提高了公司的借款能力。许多企业初创时的融资困难,是不可能依赖于银行贷款来解决的,只能依赖于股权融资和非正规市场。但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企业达到一定规模之后的贷款难问题,既有损于经济效率,也加重了现有银行体系的脆弱性。
  现有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有一个好处,企业外部融资的约束较强,企业的投资相对谨慎,避免了软预算约束下的过度融资和过度投资行为,在资本价格较高的情况下,雇用了更多的劳动力,发挥了国内劳动力的资源禀赋优势,解决了就业,也提高了居民的收入,利于减少二元结构矛盾,促进消费。如果以现有的官方利率进行放贷,加上银行软预算约束,民营企业的融投资行为可能发生严重扭曲。
  虽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中小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更为合适,但是,由于金融压抑的结果,企业对低利率贷款的需求旺盛,资本稀缺,规模较大的企业也会向中小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中小金融机构也乐意将价格较低的信贷资金贷给规模较大的企业。现实的情况是,国内现有的中小金融机构也不愿意过多地向中小企业倾斜。在台湾,官营银行垄断体制下,台湾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是极其保守的,缺少抵押品的中小企业要取得融资非常困难,中小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贡献也有限。中小金融机构也存在多种委托代理关系,内部组织体系的效率不高,人员素质也较差,缺乏对中小企业的价值判断和风险定价的能力。
  所以,要理顺民营企业融资和银行资金的配置关系,必须进行全面的金融改革。大银行现有信贷业务实行证券化,大企业更多地依赖于外部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大银行主要提供短期银行贷款,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发展中间业务上。通过改革,降低信贷资产的集中度,减少大银行过度依赖于信贷业务的局面,也就增加了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空间,促使中小金融机构确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继续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改变银行的盈利状况;改变正规市场与非正规市场之间利差较大的状况,改变中小企业更多地依赖于内源融资的偏好。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投资于初创期和发展期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创造退出渠道。允许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存在。适当发展民营中小银行,避免产融结合的金融集团形式,重点面向处于发展时期的中型企业。加强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笔者认为,在缺乏金融体系提供的硬约束的外部治理的情况下,单纯的民营化改变不了中国经济和金融面临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