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保险公司的代理合同影响我应届身份考公务员吗

2024-05-12

1. 签保险公司的代理合同影响我应届身份考公务员吗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哦!签保险公司的代理合同影响我应届身份考公务员吗:不影响“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代理合同不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签订了三方协议不会影响你的应届生身份,只要你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而且档案还存放在学校或是当地的人才市场,就仍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摘要】
签保险公司的代理合同影响我应届身份考公务员吗【提问】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哦!签保险公司的代理合同影响我应届身份考公务员吗:不影响“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代理合同不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签订了三方协议不会影响你的应届生身份,只要你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而且档案还存放在学校或是当地的人才市场,就仍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回答】
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xing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的签约既可以发生在法人之间,即保险人和保险专业代理或兼业代理人之间;也可发生在法人和自然人之间,即保险人和保险个人代理人之间。【回答】
你好,我现在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姐姐想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保险公司的入职,需要签代理合同,那这样的话,对我大四应届毕业生考公务员的身份有影响吗【提问】
不会有影响的,您放心【回答】
工资是发到我卡里的【提问】
只要你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回答】
不签劳动合同也行,代理的身份没关系【回答】
我也挂了代理在另家公司上班是一样的【回答】
这个工资是   劳务费【回答】
你跟您姐说清楚让她做劳务所得就行【回答】
属于兼职【回答】
她签的合同是3年的,对我毕业时的择业期没什么影响吧【提问】
您跟他旗下的公司还签了劳动合同么【回答】
这个就有影响了啊【回答】
那给您发放的就是劳动所得的工资了【回答】
合同中写的是合作关系,不直接构成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提问】
应届生考公的优势,就是部分岗位限制应届生报考。国考大部分岗位仅招录应届生,省考也有部分岗位仅招录应届生。这样就限制了非应届考生报考,整体上看,竞争比非应届考生更小。【回答】
只要是发放的薪酬不交税的哪种就行【回答】
她说发的工资是需要交税的【提问】
那就不是合作关系了【回答】

签保险公司的代理合同影响我应届身份考公务员吗

2. 签了保险代理人合同还能不能考公务员?

代理人合同与劳动合同还是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的,跟据现有的规定,签了保险代理人合同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具体的区别我会在下面给出,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预祝你考试顺利!      一、从个人代理人的工作性质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5条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他们并不加入保险公司成为其成员,而且独立地完成自己的劳动或工作,工作上没有定量的目标和工作时限,人员流动性和脱落率非常高,只要不想为这家公司代理业务,合同自然废止,代理人立即就可以离司。而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成为其雇员,履行相应的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同劳动合同关系根本不是一码事,根本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二、从个人代理人取得劳动报酬的方式看: 个人代理人的劳动报酬是按所收取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手续费 (佣金),收入的高低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劳动成果(保费数额),就是说无论代理人付出了多大的努力,若是没有保费进帐,就得不到任何报酬。这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不相同,劳动合同的标的是一定的劳动行为,劳动者只需要按规定参加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不论单位的经营成果如何,劳动者都应享受规定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因此,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三、从个人代理人的佣金构成看: 保险个人代理人实行佣金制是国际通用的付酬方式,首年佣金比例占新单保费的20%—40%左右,尔后逐年降低,连续领取3-5年。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正常的劳动报酬。这是因为代理人佣金包括他在展业时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以及对长期保单客户的售后服务所需费用。并且在佣金发放时,除按政策正常扣税外,保险公司没有扣留他们的任何费用。而在一般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的工资构成中,除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奖励工资外,尚有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养老补贴等等,他们除工资之外,从劳动积累中还应提留公积金、福利基金等,为将来退休养老筹集资金。而个人代理人不享受社会福利待遇,人老了,只能靠自己平时积蓄支付老年生活费用。这也说明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四、从对个人代理人管理方式看: 个人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实行的是单兵作战的形式,无论他到哪里去展业,以及去多长时间,每天有什么工作量化标准,保险公司不能完全掌握和控制,唯一能够掌握和考核的就是其工作业绩,即收取保费的数额。尽管各家保险公司强调加强对其个人代理人的管理,例如实行早会制、夕会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实行团队编制等等,但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管理模式。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同一单位尽管每个劳动者的职责可能不同,但其工作时间、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都是相同的,并且大多属于集体劳动,需要互相配合、协作,其管理是按章有序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五、从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看: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的签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整个合同书没有一处体现“劳动合同”字样,在合同内容尤其是双方的权利义务方面,规定的是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在违约责任方面,规定的也只是一方给予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为对方承担经济损失责任;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合同书》签订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的内容完全是调整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权利、义务也集中于劳动的付出(获取)和工资、福利待遇的获得(支出);在违约责任方面,规定的是获得(解除)劳动的权力或赔偿相关对应损失;在合同争议处理上,明确规定需到本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可到法院起诉。两者本质上完全不同,因此,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综上所述,按照《保险法》第六章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所签订的《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只构成保险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预祝你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