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典当行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典当行股东结构变更
一、典当行变更申请(写明原股东结构和变更后新股东结构)。
二、典当行(原)股东会决议。
三、出让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和受让方(增资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转让协议。
五、受让方(增资方)出资承诺(注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两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六、受让方(增资方)为法人,股东股权最小应不低于2%,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不得同时作为自然人股东或其他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
七、受让方(增资方)为自然人,要求自然人入股资金为自己所有,来源真实合法。
八、典当行(新)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九、典当行股本结构变更后,增资则出具验资审计报告。转让则提供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复印件,要求出让、受让双方共同签字并注明典当企业名称和转让股权比例。
十、典当行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2. 典当公司 新增股东 新股东是个公司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先报备当地典当行业协会,然后去商务委登记,最后去工商局办理登记备案。具体材料如下:
典当行变更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
股东结构变更
1变更申请书
原件
申请人拟写,参照普通公文格式,非格式文本(见范例)。主送单位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内容包括变更原因、原股东结构和变更后新股东结构。落款应为典当行名称全称及申请日期,并加盖典当行公章
2(原)股东会决议
原件
股东会决议指变更前所有股东召开的关于变更内容会议,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出席人员、本次申请变更的内容,决议生成日期,并由全体股东盖章(法人股东)和签字(自然人股东)
3
出让方会或董事会决议(法人股东)
原件
1
纸质
指出让股份的法人单位召开的关于变更内容的股东或董事会会议,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出席人员、本次申请变更的内容,决议生成日期,并由全体股东或董事盖章(法人股东)和签字(自然人股东)
4
受让方(增资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法人股东)
原件
1
纸质
指受让股份的法人单位召开的关于出让股份内容的股东或董事会会议,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出席人员、本次申请出让的内容,决议生成日期,并由全体股东或董事盖章(法人股东)和签字(自然人股东)
5
转让协议
原件
1
纸质
指出让股份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和受让股份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关于股份转让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须载明转让股份的比例、交易价格、转让时间、协议产生日期,并由转让双方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
受让方(增资方)出资承诺
原件
1
纸质
承诺书须注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两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等内容,并有生成时间和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7
(新)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原件
1
纸质
指变更后所有股东召开的关于全体股东同意变更内容会议,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出席人员、本次申请变更的内容,决议生成日期,并由全体股东盖章(法人股东)和签字(自然人股东);章程修正案指针对原章程关于股东股权章节修正内容,提供内容拟变更后的新章程正式文本(修正部分),并公司盖章
8
支付凭证
复印件
1
纸质
受让方提供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复印件(如银行转帐凭证等),或出让方收款凭证。要求出让、受让双方共同盖章或签字,并注明典当企业名称和转让股权比例、金额
9
工商营业执照正本
复印件
1
纸质
典当行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
受让方(增资方)为法人单位的须提供
10
截至近三个月内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
原件
1
纸质
本市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附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证书复印件)出具,具体要求是:截至审计日,拟投资设立典当的资金已体现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科目;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产开发、担保、投资类企业需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收入与税收缴纳相一致;收入与税收缴纳相一致;一年内未增资或增资前已具备相应投资典当行资质;主营业务收入持续正常,且收入与税收缴纳相一致
11
近2年度(指自然年)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
1
纸质
本市B类以上会计师事务所(附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证书复印件)出具,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等等,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企业利润和实际纳税应与向税务部门上报的所得税申报表相一致,要求近2年度(指自然年)连续赢利
12
法人股东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股东结构
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其他原件
1
纸质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距申请材料报至市商务委的日期在3年以上,有完整的工商年检盖章记录,要求成立满3年(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企业股东结构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机读档案)。投资人不得为个人独资或含有外资成分
13
相关资信证明
原件
1
纸质
须提交上一年度(自然年)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法人股东涉及国有股份的还应提供
14
国有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
原件
1
纸质
要求注明:同意国有资本进入典当行;承诺在退出或转让时,须先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拟受让候选名单及有关资料后,再报国资委办理相关国资转让手续。要求以正规公文形式出具单位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为上市公司的还应提供
15
上市公司的承诺函
原件
1
纸质
要求承诺:有义务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核查,接受对其和下属典当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主动提供上市公司与典当业务相关联的报表和材料等内容。要求该公司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
对自然人股东材料要求
16
自然人投资资质法律意见书
除注明复印件外,其他为原件
1
纸质
本市律师事务所出具,主要内容包括:符合自有且合法要求的入股资金来源证明(主要指:与入股资金相匹配的个人所得税税单及个人财产变卖所得相关证明等);本人非公务员的证明;为居住在中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在近3个月内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及无重大债务和诉讼证明;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3. 变更典当行法人股需要多久
公司法人变更,除了工商变更外,还要进行税务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等。
1、工商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③公司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④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2、税务变更登记
(1)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②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③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④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等登记批准机构有关变更、注销证明材料1份及旧代码证。
一般三周左右
4. 典当行能否参股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依据在哪里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典当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
(二)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
(三)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
(四)对外投资。
典当行是不允许投资其他公司或者企业的,这属于对外投资。
5. 典当行对法人股东的要求
法律分析: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6. 典当行对法人股东的要求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一、金融牌照申请条件
金融牌照申请条件:
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一、金融牌照申请条件材料:
1、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
2、金融机构介绍信;
3、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4、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金融牌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证;
7、设立基本户。
综上所述,金融牌照申请条件,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金融牌照办理流程,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刻章;办理国税登记证;办理地税登记证;设立基本户。
二、开当铺需要些什么手续
申请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6、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不得出资设立典当行,不得从事典当经营活动。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典当行章程;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国家商务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7. 典当行对法人股东的要求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一、金融牌照申请条件
金融牌照申请条件:
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一、金融牌照申请条件材料:
1、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
2、金融机构介绍信;
3、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4、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金融牌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证;
7、设立基本户。
综上所述,金融牌照申请条件,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金融牌照办理流程,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刻章;办理国税登记证;办理地税登记证;设立基本户。
二、开当铺需要些什么手续
申请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6、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不得出资设立典当行,不得从事典当经营活动。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典当行章程;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国家商务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8. 设立典当行股东要求是什么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一、典当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1、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2、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3、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4、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5、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6、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二、典当行的社会功能有哪些?
1、资金融通功能
在典当实践中,当户可以借助典当融资。无论当户是否回赎当物,典当的资金融通功能都是显而易见的。典当的资金融通功能既可以独立发挥作用,也可以与典当的其他功能一起发挥作用。钱物互换的法律本性决定资金融通功能是典当首要的社会功能。
2、当物保管功能
在质押当中,当物(动产、权利凭证或证书)的保管功能,一方面来自于赎当时典当双方当事人维护自身权利以及履行自身义务的需要,另一方面来自绝当时典当经营机构弥补自身损失或变现盈利的需要。当然,在抵押当中,当物的保管功能并未体现出来。典当的当物保管功能作用,要么与典当的其他功能同时发挥,要么先于典当的其他功能而发挥。
3、当物销售功能
当户借助典当融资,在不能回赎或不愿回赎当物而出现死当时,典当经营机构就可通过变卖、拍卖、折价或直接归自己所有等法律许可的方式处理当物,这其中就涉及到对当物的销售。典当的当物销售功能的作用是最后发挥的,即其必须晚于典当的其他功能而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