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自己写的书,一般会得到多少稿费?

2024-04-27

1. 出版自己写的书,一般会得到多少稿费?

基本稿酬:10万字等于100千字乘50元(千字)等于5000元;
印数稿酬:5000元(基本稿酬)乘印数1万(以万为单位)等于5000千,再乘10%等于500元;
总
计:5000千元(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500元等于5500元,共可得5500元
低的几千元,一般的几万,高的达几十万,甚至近百万。
目前,出版社给作家稿费有两种支付方式:一是付稿酬,自去年稿费调整以来,稿酬一般是千字40至150元。当然,一些报纸杂志为了约名作家的稿子,有时千字开到200至300元,稿酬最高的杂志可能是《知音》,千字能开到1000元;另一种方式是付版税,标准是8%至10%

出版自己写的书,一般会得到多少稿费?

2. 书的版权费一般多少?

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版权使用者只将其使用本图书获得收入的5%作为版权使用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3. 自费出版稿费如何算

1
即便是自费,发行也要成本,所以利润要跟发行方约定。
2
一般情况下,稿酬有一次性稿酬、印数稿酬、版税制等几种。字数稿酬目前价格在40元/千字左右;版税在8%左右。例如你的作品30万字,出版社决定出版,付你稿酬按38元算:38*300=11400元;按8%算(例如销售5000册,定价25元):25*5000*8%=10000元。也就是说字数稿酬得钱快,但书卖火了跟自己没关系;版税得钱慢,但卖得多得的多。

自费出版稿费如何算

4. 出版自己写的一本书稿酬一般是多少?

根据国家版权法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计算支付方式大体有两类
一、版税
版税是出版社根据自己的销售量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一种形式。
目前一般通行的税率为5%~15%,不过,一般新作者也就是拿到6%~7%就很不错了,如果是一些较为出名的作者,通常在8~10%左右。这种计算方式特别适合那些认为自己作品很有市场的作者,只要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通常所得还是很丰厚的,书卖得越多收入越多嘛,呵呵。 
其基本稿酬(不含税)计算方式为:首印数×8%×图书定价。
二、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付酬是出版社向读者一次性支付稿酬的一种计算方式,分为按文字计酬和按页面计酬2种方式。1、文字计酬就是按作者所著书的总字数(以千字为单位)进行计酬(一般每千字在20~50之间,50以上的都是高手了),由出版社在本书面市3~6个月内向作者一次性支付之后关于本书的是否重印,与作者无关。 
按文字计酬的计算公式为:书的总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千字协议价(该数额有作者与出版社协商);
2、按页面计酬一般适用于图片较多且集中的(如计算机类)图书,通常一个页面在10~50元之间,由作者与出版社根据质量和作者知名度进行协商。 
按页面计酬的计算公式为:书的总页数×每页协议价(该数额有作者与出版社协商)。

5. 自费出版的书发行费怎么算

2022年自费出版一本书,需要支付以下费用1、书号管理费。单书号和丛书号均价都在3.5万左右,电子书号均价1万左右,香港书号仍只需要两三千就能出书,但香港书号出版的书不能直接进入大陆市场上架发行。2、书稿编审费。书稿编审费的多少跟书稿的完善程度和字数有一定关系。一部二三十万字的书稿编审费3000元左右。3、排版设计费。这里包括封面设计和内容、版式排版,总体费用视书稿情况和设计难度从几百到几千不等。4、印刷装帧费。这个主要跟印刷数量和装帧方式、质量有关。一般普通印刷单本成本在8-20元左右,硬壳精装的话肯定更高。5、图书发行费。现在很多出版单位都是包发行的,发行费就自动包含在出书费用里了。如果作者想额外找发行公司再发行的话,也视发行渠道和资源情况从几千到上万都不一定。以上就是自费出版一本书的各种费用,作者要求不同,出书情况不同,出书费用就会存在一定差异。【摘要】
自费出版的书发行费怎么算【提问】
2022年自费出版一本书,需要支付以下费用1、书号管理费。单书号和丛书号均价都在3.5万左右,电子书号均价1万左右,香港书号仍只需要两三千就能出书,但香港书号出版的书不能直接进入大陆市场上架发行。2、书稿编审费。书稿编审费的多少跟书稿的完善程度和字数有一定关系。一部二三十万字的书稿编审费3000元左右。3、排版设计费。这里包括封面设计和内容、版式排版,总体费用视书稿情况和设计难度从几百到几千不等。4、印刷装帧费。这个主要跟印刷数量和装帧方式、质量有关。一般普通印刷单本成本在8-20元左右,硬壳精装的话肯定更高。5、图书发行费。现在很多出版单位都是包发行的,发行费就自动包含在出书费用里了。如果作者想额外找发行公司再发行的话,也视发行渠道和资源情况从几千到上万都不一定。以上就是自费出版一本书的各种费用,作者要求不同,出书情况不同,出书费用就会存在一定差异。【回答】

自费出版的书发行费怎么算

6. 一般出一本书的稿费是多少?除了稿费,版权费之外还有其他的收入吗?

聚星天华出的书第一本的稿费是五千,之后会根据销售情况和好评度来决定稿费的上涨,如果签约一年,成为他们二线作者的话,那么写书就是以版税计算,起印6万册,税率6%-8%的样子(聚星网的工作人员说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腾讯网是不会给作者出版实体的书的,网络版权可能带来收益,但是一般就是几百元的样子吧,而且比腾讯网好的网站比如起点、红袖什么的,收入可能更加有保障。
青春文学是出版社出版的方向,但是不是唯一的,一般是文化公司在出版社购买书号出版图书,出版社一般不负责选题策划。青春图书比较好的公司除了聚星天华之外,还有魅力优品、磨铁和悦读纪等。
祝你好运哦!!!

7. 请教 著作权与稿费的问题

1、要先征得原作者同意,作者同意了,还要征得发表该作者方面的媒体同意才行。因为这篇文章的媒体已经拥有了与作者同档次的版权。
2、支付媒体方面。作者的版权已经让给媒体了。
3、无法联系的话必须亲自去找作者,不然的话该作者很有可能看到文章被刊登了而自己没有收到通知将你告上法庭,因为你侵犯了作者的版权。稿费一般以千字为单位而计算。
4、报道的案例可不必支付稿费,这个案例很多人都已熟知,少许的借鉴还是可以的。
5、第一次出书不要被出版社骗了,很多出版社都认为新人作家不懂事而降低稿费,稿费的标准是可以谈判的。等你进入了这个圈子后,你就能知道很多内幕了,作家圈子的内幕可不少。

请教 著作权与稿费的问题

8. 出版稿费怎么计算

这个要与出版社或出版商直接商定,具体稿费支付方式有版税制和稿费制。此前国家有稿酬规定,但是比较老了。具体材料参加以下: 
书籍稿酬暂行规定 

(1990年6月15日国家版权局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保障著译者的正当权益,繁荣创作和学术研究,鼓励著译者和提高出版物的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著译一经出版或发表,应根据作品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付给适当的稿酬。初版的书按照字数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并且按照印数付给著译者印数稿酬;再版时不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 
第三条 基本稿酬标准:(一)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的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40元。 
(2)翻译稿:每千字8至24元。特别难译而质量优秀的译稿,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35元。 
由外文译成中文,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对翻译者,按上述标准付酬。 
由中文译成外文,对翻译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付酬。对原著作者按该著作翻译稿酬的20%至40%付酬。 
由少数民族文字译成汉文,对原著作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定级支付60%的稿酬。 
对少数民族文字翻译者所付的稿酬,按本款规定的外文译成中文的标准,另加25%至30%付酬。 
由汉文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 
(3)古籍稿:古籍整理,古籍的今译、笺证、注释、集解,每千字9至18元。对特别繁难,质量又高的,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过30元。 
古籍资料的辑录、汇编,每千字5至12元(不付印数稿酬)。 
各种古籍索引,每千字5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 
断句、校正错讹,每千字4至8元(不付印数稿酬)。 
标点加一般校勘,每千字5至10元;难度大的标点加繁重校勘,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超过15元(均不付印数稿酬)。 
(4)词书稿:词书条目,照本条第(1)款标准,按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另外增加15%至25%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百科全书词条编撰,每千字24至30元,另增加20%至30%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5)根据他人著作改编和缩写的书稿,按本条第(1)款标准的40%至60%向改编者付酬。并按改编费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按改编费的10%至20%向原出版者付酬。 
(6)译文的校订费,每千字4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由译者请他人代为校订者,费用由译者自付;出版社请他人校订者,校订费由出版社支付。 
(7)索引和图书资料辑录,每千字3至7元,不付印数稿酬。 
(8)约请社外人员编选的书籍付编选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约请社外人员编辑加工的书稿,付编辑加工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9)约请社外人员审查书稿,付审稿费。一般书籍的审稿费按每万字10至20元付酬;对于繁难的专著,可适当提高,但每万字不超过40元;不付印数稿酬。 
第四条 印数稿酬:(一)一般书籍的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总额的百分比支付:(1)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8%;(2)印数超过一万册的,其超过部分以千册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千册的,按千册计算),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0。8%。 
(二)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30%;印数超过一万册的,按本条第(一)款之(2)的规定支付。 
(三)本条(一)(二)两款规定的印数稿酬,每次重印均应累计过去的印数。不论初版还是重印,出版社均应在版本记录页上如实注明印数。 
(四)学习用书、临时教材或由于其他客观原因而大量印行的著译,在第一次出版后两年内,印数在10万册以下者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付酬;超过10万册以上,视不同情况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30%至50%付酬。 
第五条 曾在报刊上发表过的著译,辑成个人专集出版,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编选不同著译者的报刊文章合集出版,对著译者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分章撰写,内容相互有连贯性的专著,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撰写,单篇独立(没有连贯性)的合集,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期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发表过的作品,按第三条第(1)款标准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并按第三条第(1)款的10%至15%向首次发表该作品的报刊付酬。 
第六条 出版社已接受出版的著译,属于非作者原因未能出书者,出版社应按该书稿基本稿酬的30%至50%付给作者著译费(书稿归作者所有)。出版社主动约稿,但因稿件质量不合格未能出书者,出版社视具体情况,酌付少量的约稿费。 
第七条 解放前出版过的著译重印或校订重印,支付部分或全部基本稿酬(对已故作者著译的付酬办法见第八条)。解放后出版(或再版)的已付过基本稿酬的著译,再版以及辑成个人专集(包括全集、选集、文集等)或和他人著作合集出版,不再支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著译修订再版,视修订程度支付修订费。修订费按增补部分的实际情况付酬;修订后,质量有显著提高,可重新支付原基本稿酬的部分或全部,但其印数稿酬,仍应累计原来的印数。 
第八条 对已故作者稿酬的继承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1)著译者死亡在30年以内者,出版其未曾发表过的遗作,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只付印数稿酬,不付基本稿酬。 
(2)著译者死亡超过30年者,重印其作品不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其首次发表的遗作,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 
第九条 一部书稿分别出版不同字体的版本,或以几种装帧形式出版,或改变书名重印,或由一家出版社转移到另一家出版社出版,或编进另一书时,除对首先出版的版本付一次基本稿酬外,对另外的版本不付基本稿酬,但应累计印数,付印数稿酬。 
出版社将一种书籍分地印造,或经地方出版社租型造货,其印数均应一并累计。印数稿酬由供型的出版社付给。 
第十条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计算单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诗词每10行作千字算(曲艺等韵文体行数计算从诗词)。旧体诗词稿酬可酌量提高。乐曲、歌词、画稿、地图等付酬办法,另定。 
支付稿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字数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一般文字的末尾排不足1行的和占行的题目按1行计算。标点排在行外的,字数加十分之一计算。 
出版社编辑部增加的例言、说明、注解、目录、索引或其他附件,书上排印的中缝、书眉、页码和翻译书籍中就原书复制的图表以及附录转载的文件资料,均不计稿酬;但翻译书籍的附录、图表内夹有译文的,译文部分计酬。 
第十一条 封面和图表的设计,以及中外文对照表的编纂等,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付酬标准另行拟定。 
第十二条 出版者同著译者应签订约稿合同或出版合同,是否预付稿酬,由合同约定,但书籍出版后,应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每次重印应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 
第十三条 书籍出版后,出版社应送给著译者样书,一般性的书籍可送10至20本,情况特殊的可以酌增酌减。对著译者购书应予以优待,在100本以内者,可以按批发折扣售给。情况特殊者,在售书数量上可酌增酌减。 
第十四条 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著译,按本规定以人民币支付稿酬。外国人(包括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的著译(国外未曾出版过),在我国首先出版者(不含翻译或重印),稿酬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出版社可根据本规定,视具体情况制定本社的稿酬实行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送有关出版行政机关和国家版权局备案。各级出版行政机关和出版社的有关领导部门要加强对稿酬的管理,监督执行。出版社不得任意提高或压低稿酬标准,如有违反者,版权行政机关要予以纠正。各出版社应实行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辑三级审查确定稿酬的制度。 
第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的付酬标准,报纸、期刊可参照执行,但不付印数稿酬。 
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实行,计酬界限以版本记录页上的出版日期为准。初版的书籍以本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支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书的印数稿酬,根据本暂行规定的基本稿酬数额,按第四条的规定付酬。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国家版权局。 

参考资料: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1990年第二辑第2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