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的概念

2024-05-14

1. 地质灾害的概念

地质灾害属于灾害的范畴。为了讨论地质灾害的概念,有必要先明确何谓灾害。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普遍地能够领悟或感受到灾害的存在和灾害的威胁,然而,对于灾害的定义却有不同的说法。
(一)灾害的内涵
在自然灾害学中,有一种观点认为,灾害是指“地球表面因自然变异、人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发的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发展条件造成的危害”;另外的一种观点认为,“灾害是由种种不可控制或未予控制的破坏性因素引发的、突然的或在短时间内发生的、超越本地区或本团体防救能力所能解决的大量人员伤亡与物质财产损毁的事件”。此外,还有学者认为,“灾害是由反常(意外)事件导致人类社会遭受的损害”。1984年联合国减灾组织(UNDRO)对灾害作了如下定义:“一次在时间和空间上较为集中的事故,事故发生期间当地的人类群体及其财产遭到严重的威胁并造成巨大损失,以致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也受到不可忽视的影响。”
上述定义在文字表述上虽不完全相同,但在内涵上却有共同之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灾害就其本意是指后果,而不是现象本身。鉴于人们对某些事物产生的后果有先验的认识,所以,常把具体现象与其对人的损害、威胁联系在一起,不再严格区分它们之间的语义差异,直接把有关的现象视为灾害,如洪水灾害、地震灾害。
(2)从人的利益或者价值取向角度审视,许多客观事物对人的生存、发展是不利的,但不利的程度有差异,而能够称之为灾害的,是指其后果对人是不可接受或不可忍受(危害性最高的等级)的,即造成人员伤亡的那些事物。
(3)灾害具有突发性和能量集中的特点,正是因为突然发生才使人猝不及防,而能量集中则使人难以抵御,酿成严重后果。
(二)地质灾害的内涵
地质灾害是灾害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内涵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符合灾害定义的要件;二是具地质学属性。缺少其中任一个方面都不能称为地质灾害。
目前有关地质灾害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的提法,其中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和《地球科学大辞典》(2006)最有代表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球科学大辞典》中地质灾害的解释是:“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地质灾害种类繁多、对其范围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应该指出,上述两个定义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①一个准确的定义其逻辑规则应是内涵明确,外延方能清楚,而上述定义存在用灾害定义灾害的同义反复之嫌;②对定义灾害的要件,即灾害的本质特征表述不够清楚,缺乏“度”的控制;③定义中更多的是陈述地质灾害的成因或外延(具体灾种),而未能全面地概括地质灾害的基本属性和特征。或许正是这些原因,造成了目前人们对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问题理解上的混乱。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地质灾害是指:可对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突发性的地质现象及地质过程。
弄清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问题的关系,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社会管理方面的需要。

地质灾害的概念

2. 地质灾害及其基本特性

地质灾害指给人类生命财产、生产活动和生存与发展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由地质作用引起或地质条件恶化导致的自然灾害都划归为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既具自然属性,又具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指地质灾害都是一种自然地质现象,社会属性是指地质灾害必须对人们的生命财产或资源、环境造成危害,否则,称其地质现象。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如下:
1)地质灾害的必然性和可防御性。地质灾害是地球物质运动的产物,是伴随地球运动而生并与人类共存的现象。但通过科学调查、研究,揭示并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条件和分布规律,进行科学的预测预报和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就可能对地质灾害进行有效防御。
2)地质灾害的随机性和周期性。地质灾害是在多种动力作用下形成的,其发生时间、地点和强度等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以说,地质灾害是复杂的随机事件。受地质作用周期性规律的影响,地质灾害也表现周期性特征,多具有季节性规律。如每年的雨季往往是地质灾害多发季节。
3)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渐进性。突发性地质灾害大都以个体或群体形态出现,具有骤然发生、历时短、爆发力强、成灾害快、危害大的特征,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渐进性地质灾害是指缓慢发生的,以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变异、迁移、交换等作用逐步发展而产生的灾害,主要有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地面沉降等。
4)地质灾害的群体性和诱发性。地质灾害常常具有群发的特点,如在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往往成群体发性。也可能一种地质灾害的发生,是后一种灾害的诱因或灾害链中的一环,如崩塌、滑坡往往是泥石流形成区固体物的主要来源。
5)地质灾害的成因多元性和原地复发性。每一次地质灾害的成因均不相同,并都是多元因素作用的结果。某些地质灾害具有原地复发性,如泥石沟复发频繁。
6)地质灾害的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形成通常受地质条件的控制,因此,其空间分布也呈现区域性的特点。受我国地形、地质条件的限制,我国地质灾害可划分为4个大区:东部平原沉降区,以地面塌陷和矿井突水为主;中部山地崩滑区,以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为主;西部高原冻土区,主要灾害是冻融、泥石流;西北部草原沙漠区。
7)地质灾害的破坏性与建设性。地质灾害对人类的主导作用是多种形式的破坏,但有时地质灾害对人类会产生有益的建设性作用。如山区斜坡带发生的崩塌、滑坡堆积为人类活动提供了相对平缓的台地,人们常在古滑坡体居住或耕作。
8)地质灾害影响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有其自身复杂的规律,对人类社会经济的影响还表现出长久性、复合性等特征。重大地质灾害常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使基础设施遭受破坏,生产停顿或半停顿,社会经济遭受巨大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9)人为地质灾害日趋显著。由于人口的急剧增长,各种经济开发活动愈演愈烈,许多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使地质环境日益恶化,导致大量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如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和地下水污染,矿业活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水资源枯竭、水质污染,过度放牧导致土草地退化、土地荒漠化等。
10)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性和迫切性。地质灾害除了伤害人员,破坏房屋、铁路、公路、航道等工程设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还破坏资源和环境,给灾区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3. 地质灾害的种类及成因

一、地质灾害的定义
(一)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营力或人类活动而导致地质环境发生变化,并由此产生各种危害或严重灾害,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现象或事件(汪新文主编,1999)。地质灾害按成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滑坡,泥石流;另一类是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等。
(二)特点
地质灾害与气象灾害、生物灾害一样是自然灾害的一个主要类型,具有突发性、多发性、群发性和渐变影响持久的特点,并且容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段永侯等,1993)。地质灾害中以突发性、群发性小型土质滑坡、崩塌为主。直接诱发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山区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是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重要因素;群众防灾意识淡薄、避灾自救知识缺乏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而地震、火山喷发这样的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相对来说比较小,但是它的破坏性是巨大的。
二、地质灾害的种类及成因
(一)地震
地震是岩石圈在内力作用下突然发生破裂,地球内能以地震波的形式强烈释放出来,从而引起一定范围内地面震动的现象。引起地震的原因很多,据此可以分为构造地震、火山地震和冲击地震,人类活动引起的地震还可以称为诱发地震(宋春青和张振春,1996)。构造地震是构造变动特别是断裂活动所产生的地震,约占全球地震总数的90%。其中大多数又属于浅源地震,因此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很大,波及的范围很广,常引起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汶川地震就属于此种类型。
人们根据地震的活动地区,在地理上划分出几条主要的地震活动带。环太平洋地震带,约80%的浅源地震都发生在这一带内;地中海—南亚地震带,带内亦发生破坏性地震以及很少的深源地震。此外,还有北极—大西洋海岭地震带、东太平洋海隆地震带、西印度洋地震带、东非地堑地震带等次要地震带。
(二)火山喷发
火山喷发是地幔物质在地球内部动力的作用下不断运动,当岩浆中气体成分游离出来使内压力增大到一定极限时,岩浆就会顺地壳裂隙或薄弱地带喷出地表,形成火山喷发。根据火山通道的形状可分为裂隙式喷发和中心式喷发。裂隙式喷发是岩浆沿一个方向的大断裂或断裂群上升,喷出地表;中心式喷发则是喷发物沿火山喉管喷出地面,平面上成点状喷发。
人们根据火山的活动性,将火山划分为死火山、活火山和休眠火山三种。如今,地球上已发现的活火山共有523座,其中有455座在陆地上,有68座位于海底(李克,2005)。死火山大约20000余座。这些火山在地理分布上有一定的规律性,他们大多集中在几个主要的火山带上。如环太平洋火山带、大洋中脊火山带、阿尔卑斯—喜马拉雅火山带、东非裂谷火山带。
火山喷发形成典型的火山地貌景观,有火山锥,如海南琼山马鞍岭,山西大同火山锥;火山口;火山湖,也叫火口湖,如吉林延边长白山天池;堰塞湖,黑龙江五大连池和镜泊湖;火山溶洞;火山瀑布等。
(三)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在重力的作用下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整体的向下滑动。滑坡经常发生在粘土质为主的土层或泥质岩及变质岩的分布区。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滑坡的形成与气象水文、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外营力改造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松散土体和高陡的斜坡是形成滑坡的内因,河流冲刷及淘蚀是产生滑坡的外因,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是发生滑坡的主要诱发因素。
另外,产生滑坡的基本条件是斜坡体前有滑动空间,两侧有切割面。例如中国西南地区,特别是西南丘陵山区,最基本的地形地貌特征就是山体众多,山势陡峻,沟谷河流遍布于山体之中,与之相互切割,因而形成众多的具有足够滑动空间的斜坡体和切割面,广泛存在滑坡发生的基本条件,滑坡灾害相当频繁。
(四)泥石流
泥石流是在山区的沟谷中,因暴雨、洪水等充足的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的洪流。泥石流具有暴发突然,运动快速,来势凶猛,破坏力强,成灾率高等特点。泥石流的形成有三个必备的条件:①地势陡峻,山高沟深,流域面积大;②有大量的松散的物质;③在短时间内有充沛的水量。泥石流粘度大、容量高、具有重大冲击力,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在我国的南方地区,暴雨、洪水过后经常会出现这种地质灾害。
泥石流发生机制是陡峭的河床堆积物由于暴雨而饱和,进而在其表面产生水流,堆积物失去力学的稳定性而开始滑动形成泥石流。另外,崩塌土块在其运动过程中,破坏了结构,而又有水的供给也可以形成泥石流。泥石流的发育过程与气候环境的变化有关,如冰川的消融,冰体填充山谷,阻塞成湖,山坡重力侵蚀加剧;与季风在一个地区的盘踞时间的长短有关;与一个地区的植被繁盛也有关系;泥石流还与区域地质构造运动的强弱、地势起伏和岩石软硬有关。
(五)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又称为地面下沉或地陷,它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地质现象。
地面沉降主要发生于大型沉积盆地和沿海平原地区的工业发达城市及油气田开采区。其特点是涉及范围广,下沉速率缓慢,往往不易被察觉;在城市内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其波及的面积大;地面沉降具有不可逆特性,就是用人工回灌办法,也难使沉降的地面回复到原来的标高。近年来,在软土等不良工程土体较发育地区,由于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基础不均匀沉降现象成为影响大型工程建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地面沉降对于建筑物、城市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危害极大。
三、中国的主要地质灾害
中国是一个面积广阔、资源丰富的国家,面积广阔又决定了中国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以及气候条件的复杂性。因此中国的地质灾害分布广泛,类型多样,发生频繁。中国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一)中国地震灾害的分布特点
中国处在世界两个最活跃的地震带上,东濒临环太平洋地震带,西部和南部是欧亚地震的经过区域,因此中国的地震灾害比较频繁同时它也是中国主要的地质灾害。
(1)中国地震分布特点是东少西多,地质构造特点是以东京105°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中国西部地区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最活跃、最强烈和最密集的地区。环太平洋地震带对中国台湾及其附近海域影响最大。
(2)华北区、台湾地区地震多发的成因是该区处在亚欧板块与太平洋板块的交界带,地壳活动强烈。西南地区地震、滑坡、泥石流多发的成因是由于印度洋板块和亚欧板块的挤压碰撞。
(二)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特点
中国泥石流的分布明显受地貌、地质和降水条件的控制,集中分布在阶梯状地形的过渡带上,尤其是沿大断裂、深大断裂发育的河流沟谷两侧(冯天驷,1998)。其中云南、四川、甘肃、陕西、西藏等地区是中国泥石流的多发地区。同时西南地区也是中国崩塌、滑坡等发育的主要地区。
(三)地面沉降分布特点
地面沉降活动主要发生在中国东部地区,尤其以沿海城市和华北平原等地区最严重。在该区域内,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区有的是孤立存在,有的则是密集成群或断续相连,形成大面积的地面沉降带。
(四)水土流失的分布特点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和水土损失,亦称水土损失。
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56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37%,其中:水蚀165万平方千米,风蚀191万平方千米,在水蚀和风蚀面积中,水蚀风蚀交错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6万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范围广、面积大。西部12省(区、市)(桂、蒙、陕、甘、宁、青、新、川、贵、滇、藏、渝)占国土面积70.78%,土壤侵蚀(均指微度以上侵蚀,下同)面积107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壤侵蚀面积的82.61%,水土流失最严重,分布面积最大;中部10省(冀、晋、辽、吉、黑、皖、赣、豫、鄂、湘)占国土面积24.28%,土壤侵蚀面积49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壤侵蚀面积的14.64%,水土流失较严重;东部10省、市(京、津、沪、苏、鲁、浙、闽、台、粤、琼)占国土面积8.13%,土壤侵蚀面积9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壤侵蚀面积的2.74%,流失相对较轻。
(五)土地沙漠化分布特点
中国现有荒漠化土地共计262万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27%。广泛分布在中国西北、华北、东北等地区,以新疆、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北等省(区)最严重。全国荒漠化面积和荒漠化程度不断地增加。荒漠化不仅使中国的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且对中国的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使中国的旱灾、沙尘暴等灾害不断地严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宣传教育中心,2003)。

地质灾害的种类及成因

4. 地质灾害的基本特点

地质灾害勘查不同于一般建筑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点至少包括如下几方面。  (1)重视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调查,井从区域因素中寻找地质灾害体的形成演化过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充分认识灾害体的地质结构,从其结构出发研究其稳定性,  (3)重视变形原因的分析,并把它与外界诱发因素相联系,研究主要诱发因素的作用特点与强度(灵敏度)。  (4)稳定性评价和防治工程设计参数有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现为较强的离散性,应根据灾害个体的特点与作用因素综合确定,进行多状态的模拟计算。  (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适性的稳定性计算方法(也许并不存在),现有的方法都有较多的假定条件。  (6)勘查阶段结束不等于勘查工作结束,后续的工作如监测或施工开挖常常能补充、修改勘查阶段的认识,甚至完全改变以前的结论。因此,地质灾害的勘查有者延续性特点,即使是非常认真详细的工作,也不能过于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7)地质灾害勘查方法选择是强谰应用经验与技巧,寻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资,获得最佳的勘查效果,  (8)勘查工作量确定的最基本原则是能够查明地质体的形态结构特征和变形破坏的作用因襄t满足稳定性评价对有关参数的需求,而不拘于一般的勘察规程。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设备越简单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据地质灾害体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勘查技术方法的效果综合确定。  (9)勘查队伍是实现勘查目标、选择合理勘查方法和优化勘查工作量的关键。从事地质灾害勘查的工作实体应在地质技术^才,勘查设备和室内分析试验等方面具备条件,井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5. 地质灾害概念

预防地质灾害,共建和谐社会

地质灾害概念

6. 地质灾害的属性特征


7. 地质灾害类型及划分

灵台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属黄土高原沟壑区。沟壑纵横,梁峁相间,川塬山丘交错,地形切割强烈,表层覆盖着厚度巨大的第四纪黄土层,黄土本身具有软弱性及湿陷性,加上黄土特有的垂直节理裂隙发育的特性,为地质灾害的发育创造了有利条件。独特的地形地貌条件,复杂的地质环境条件,决定了该地区是地质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黄土层下面为白垩系泾川组基岩,岩性主要为砂质泥岩、泥质砂岩或者两者互层,风化十分严重,局部节理裂隙相当发育,岩石强度较低,稳定性较差。黄土与基岩的接触面是软弱易滑带,控制了滑坡灾害的形成。
灵台县主要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多发生在人口密集和人类社会、经济、工程活动集中的乡镇,对居民区、公路、水库、学校等构成了威胁,直接影响到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发展。
本次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遥感解译340个点,野外核实306个点,占解译总数的90%。全县实地调查滑坡285处、崩塌29处、泥石流9处、不稳定斜坡73处,合计396处(图3-1)。其中灾害点和灾害隐患点滑坡1两处、崩塌20处、泥石流4处、不稳定斜坡73处,合计109处(表3-1)。
表3-1 灵台县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调查点统计表



图3-1 灵台县地质灾害类型比例饼图


图3-2 灵台县地质灾害点灾害类型比例饼图

灵台县109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图3-2),依据实地调查资料,将12处滑坡、20处崩塌、4处泥石流、73处不稳定斜坡进一步划分为51个基本类型(表3-2)。
表3-2 地质灾害(及隐患)类型划分及主要类型一览表


续表


(一)滑坡
滑坡灾害在区内分布较少,本次调查滑坡地质灾害点12处,主要为黄土层内滑坡和黄土覆盖层滑坡,主要分布在中台镇中部县城周围,蒲窝乡西南部两处,其余零星分布在邵寨、独店、什字、新开、百里等乡镇,主要威胁公路、居民点和水库设施等。
1.按滑坡物质组成划分
区内滑坡为黄土滑坡及黄土—基岩覆盖层滑坡,滑坡类型单一,模式简单。滑体一般为上更新统马兰黄土(Q3m),中更新统离石黄土(Q2l),下更新统三门组黄土(Q1s),滑床为黄土以及下白垩统泾川组泥岩、砂岩(K1j)。滑坡滑动面有两类,一类为黄土层软弱面,一类为黄土与基岩接触软弱面。区内12处滑坡,7处滑坡为黄土层内接触面滑动,其余5处为黄土与基岩接触面软弱层滑动。
2.按滑坡体规模划分
按滑坡体规模划分可分为中型滑坡、大型滑坡和特大型滑坡三类,未发现巨大型滑坡。其中型滑坡6处,占50.00%,大型滑坡4处,占33.33%,特大型滑坡两处,占16.67%(图3-3)。
3.按滑坡成因划分
区内所有滑坡均为自然滑坡,都是自然条件下受降雨影响,雨水顺节理裂隙下渗,坡脚遭到雨水浸润、侵蚀,上部土体充分湿陷,在自身重力影响下形成的自然滑坡。
4.按滑坡体厚度划分
按滑坡体厚度划分,该区滑坡该区可分为浅层滑坡、中层滑坡和深层滑坡三类,无超深层滑坡,以中层为主。其中厚度在10~25m之间的中层滑坡9处,占73.1%;厚度在25~50m的深层滑坡两处,占18.6%;厚度小于10m的浅层滑坡1处(图3-4),占8.3%。
5.按滑坡发生时间划分
根据滑坡发生时间,将滑坡划分为古滑坡、老滑坡和新滑坡三类。全新世以前发生滑动、现今整体稳定的滑坡称之为古滑坡;全新世以来发生滑动、现今整体稳定的滑坡称之为老滑坡;现今正在发生滑动的滑坡称之为新滑坡。经过实地调查该区的在实地调查的12处滑坡中,老滑坡11个,新滑坡1个(图3-5)。
6.按运动形式划分
区内所有滑坡都是在坡脚受到冲刷及浸泡,并在降雨入渗的作用下发生的,均为牵引式滑坡。少数老滑坡的坡脚修建住宅开挖坡脚,对其稳定性影响巨大,有向复活转变的趋势。
统计数据表明,区内滑坡按滑动面位置分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沿黄土层内软弱面滑动,这些滑坡多是分布在塬边,软弱面一般风化严重、节理裂隙发育,稳定性较差地层。另一种是沿着黄土与基岩的接触面滑动,这类滑坡多分布在沟谷下游的底部,有基岩出露,基岩顶部往往风化严重,节理裂隙比较发育,稳定性差,受地下水影响较大,是软弱结构面。这两种滑动面位置的滑坡的数量在总体上基本相同。

图3-3 滑坡体规模比例饼图


图3-4 滑坡体厚度比例饼图


图3-5 滑坡灾害发生年代比例饼图


图3-6 滑坡灾害稳定程度比例饼

7.按稳定程度划分
按滑坡体的现状稳定程度,可划分为稳定滑坡、不稳定滑坡和基本稳定滑坡。根据野外详细调查及访问资料,区内滑坡有基本稳定和不稳定滑坡两类,其中基本稳定滑坡最多,计11处,占实地调查滑坡总数的91.6%;不稳定滑坡1处,占8.4%(图3-6)。
(二)崩塌
崩塌是陡坡或直立陡坎上部分岩土体脱离母体,发生坠落、倾倒和滚动,对其下居民或房屋财产以及对公路等公共设施造成损失的一种地质灾害。根据本次调查统计结果,区内崩塌地质灾害多发在公路高陡边坡和居民房屋建筑场址高陡边坡,以中台镇及梁原乡居多。
崩塌主要为黄土崩塌及基岩崩塌(图3-7),主要分布在黄土台塬边缘斜坡和达溪河、黑河及其支流两岸沟底公路陡崖地带,体积多为数十方的局部崩塌,小型崩塌为主(图3-8),其形成机理比较简单,可分为倾倒式崩塌、滑移式崩塌和错断式崩塌(图3-9)。规模稍大的多是公路高陡边坡崩塌,其威胁对象多为公路,如朝那至梁原的公路以及梁原到龙门公路,暴雨及大雨过后多会发生崩塌,崩塌物堆积到公路上阻碍交通,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力及机械进行清理才能保证道路畅通。

图3-7 崩塌灾害点物质组成比例饼图


图3-8 崩塌灾害规模比例饼图


图3-9 崩塌灾害变形方式比例饼图

(三)不稳定斜坡
不稳定斜坡在工作区最为发育,占地质灾害点总数的66.9%,共73处。从斜坡坡体物质组成来看,虽然区内斜坡结构类型有多种,不稳定斜坡坡体是由中、晚更新世黄土组成或者黄土与基岩组成。从主导触发因素角度划分,在不稳定斜坡中,以人类工程活动为主导触发因素占绝大多数,多为人工削坡建窑、建房,开挖修路等造成的,自然因素为主导触发因素的不稳定斜坡占少数。在这些不稳定斜坡中大多数目前稳定性较差或稳定性差(图3-10、图3-11)。在强降水及暴雨地震等影响下还是存在比较大的隐患,所以应该特殊对待,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图3-10 不稳定斜坡灾害稳定性比例饼图


图3-11 不稳定斜坡灾害诱发因素比例饼图

(四)泥石流
县域内泥石流不发育,仅在中台镇坷台村坷台组涧子沟、城关村西沟、城关村东沟、独店乡白峪村多家庄组闲子沟发育共计4处泥石流灾害点。其共同特征是沟源上部有较厚的黄土覆盖,黄土节理裂隙发育,表层风化严重,物源比较充足;泥石流沟侵蚀强烈,冲刷深度较大,侵蚀沟在各种外力作用下,产生严重的垮塌、坍方,以及水流片蚀、溶蚀作用等产生的松散物质堵于沟槽,遇到暴雨洪水便可能形成泥石流。这类小型沟谷的集水面积小,沟源近,流程短,可供给泥石流的物质和水量都有限,规模不大。
泥石流类型,按照物质组成划分4条为泥流;按照流体性质划分1条为粘性泥石流3条为稀性泥石流;按照发育阶段划分4条为旺盛期泥石流;按照规模划分1条为小型泥石流3条为中型泥石流。

地质灾害类型及划分

8. 几种常见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地质作用、人为地质作用使地质环境恶化,并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或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环境遭受破坏的灾害事件。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泥石流是介于流水与滑坡之间的一种地质灾害。典型的泥石流由悬浮着粗大固体碎屑物并富含粉砂及粘土的粘稠泥浆组成。在适当的地形条件下,大量的水体浸透山坡或沟床中的固体堆积物质,它们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发生运动,就形成了泥石流。泥石流是一种灾害性地质现象。泥石流经常突然爆发,来势凶猛,可携带巨大的石块并高速前进,具有强大的能量,因而破坏性极大。
二、裂缝 是堤防工程中常见的一种险情,它有时很可能性是其他险性(滑坡、崩岸等)的前兆。而且由于它的存在,洪水或雨水易于侵入堤身,常会引起其他险情,尤其是横向裂缝,往往会造成堤身土体的渗透破坏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三、滑坡是指斜坡上某一部分岩石在重力(包括岩土本身重力及地下水的动静压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结构面(带)产生剪切位移而整体向斜坡下方移动的作用和现象。
四、地面塌陷 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成为一种地质灾害。形成塌陷的主要原因,可分为自然塌陷和人为塌陷两大类。前者是地表岩、土体由于自然因素作用,如地震、降雨、自重等向下降落而成,后者是由于人为作用导致的地面塌落。在这两大类中,又可根据具体因素分为许多类型,如地震塌陷、矿山采空塌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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