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的定义

2024-05-15

1. “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的定义

癸卯学制是中国近代第一个颁布实施的学制。癸卯学制是在壬寅学制的基础上,通过对其改造而完成的学制。
  1.壬寅学制 
  1902年,清政府公布了由官学大臣张百熙拟订的《钦定学堂章程》,由于1902年为壬寅,所以该年所拟订的学制被成为“壬寅学制”。
  壬寅学制系统
  壬寅学制规定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学校系统,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比较系统的法定学校系统。壬寅学制从纵的方面分为三段七级:
  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蒙学堂四年、寻常小学堂三年、高等小学堂三年,总计为十年。小学堂的宗旨“在授以道德知识及一切有益身体之事”。
  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四年。中学堂为“高等专门之始基”。
  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规定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三年,大学堂三年(政、文、商、农、格致、工艺、医七科),大学院以研究为主,年限不定。高等教育的总学程共计二十年。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为“激发忠爱、开通智慧、振兴实业”。
  壬寅学制从横的方面看,与高等小学堂平行,有简易事业学堂;与中学堂平行,有中等实业学堂、师范学堂;与高等学堂平行,有仕学馆、高等实业学堂、师范馆。
  壬寅学制具有如下特点:
  (1)强调国民教育,提出了普及义务教育的思想; 
  (2)注重实业教育,提出了设立各级实学堂的思想;
  (3)女子教育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在学制系统中,没有女子教育的地位;
  (4)依然留有科举制的痕迹,规定给予自高等小学堂始授予不同的科举出身。
  2.癸卯学制 
  1903年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重新拟订了一个《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奏定学堂章程》对学校系统、课程设置、学校管理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癸卯学制于1904年1月13日公布实施。该学制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指导思想,以尊孔读经为宗旨,内容比壬寅学制详备。癸卯学制自1903年公布起,一直延用到1911年满清王朝覆灭为止,对旧中国的学校教育制度的影响很大。以后学校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是在癸卯学制的基础上进行的。 
  癸卯学制包含着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体系。从纵的方面看,可以分为三段六级,儿童从7岁入学到通儒院毕业,全部学习时间是25--26年。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9年,包括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另设蒙养院,不在正式学制之内;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五年;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11--12年,分为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分科大学堂3--4年、通儒院5年三级。从横的方面看,有师范学堂和实业学堂。师范学堂分为初级和优级;实业学堂分为初等、中等、高等。此外,还设有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及译学馆。 
  癸卯学制是中国第一个完整、系统并付诸实施的学制。按照该学制的规定,儿童从7岁入学到通儒院毕业,修业长达25--26年,这是我国最长的一个学制。也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以政府法令形式公布实施的新学制。该学制的建立与实施改变了中国封建社会官学、私学、书院三种教育形式并立的旧格局,为中国现代学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但是,癸卯学制几乎完全是抄袭日本学制而来,带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而且女子教育毫无地位。在课程的设置上,按照中学为体,保存国粹的原则,规定各级学堂必须把读经科和中国文学科列为重点的必修课,其目的就是“保存圣教”、“巩固国本”,自然科学方面的课程所占的比例很小。另外,癸卯学制规定的一套详备、整齐的学校系统,远非中国当时的国力所能及。

“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的定义

2. 癸卯学制是什么时期

中国近代由国家颁布的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推行的系统学制。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因制定颁布于旧历癸卯年,故又称“癸卯学制”。
在体系上,“癸卯学制”将全国学堂分为基础教育和专门职业教育两类。基础教育分三等七级:初等教育包括蒙养院(相当于今日幼稚园)、初等和高等小学堂,中等教育为中学堂,高等教育包括高等学堂(本科)、大学堂(硕士)、通儒院(博士)。
专门职业教育分为师范、实业和特别教育三种:师范有初级、优级师范,实业教育包括艺徒学堂(技校)、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工人在职教育)、初等农商实业学堂(中专)、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大专)、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大学)、实业教员讲习所(工科师范),特别教育包括进士馆(干部教育)、译学馆(外国语教育)。
因“癸卯学制”较为全面参考了各国教育体系,框架设计上既把握现代教育规律,又切合中国实际情况,故尽管后世多有教育改革,但除名称有变、数量种类更丰富以外,至今教育体系的框架基本没有太大变化。

扩展资料
实业教育方面,“癸卯学制”要求各省立足区位优势而“速设实业学堂”,“通商繁盛之区,宜设商业学堂。富于出产之区,宜设工业学堂。富于海错之区,宜设水产学堂。余可类推”。今日各地数量繁多的工业大学、农业大学、理工大学、交通大学等,同样肇端于此。
出于财政压力,“癸卯学制”不能为所有学生负担费用,“各学堂应令学生贴补学费”,但为鼓励教育,仍强调“初等小学堂,及优级、初级师范学堂,均不收学费”。中国义务教育、师范类学校免收学费的做法,亦肇端于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癸卯学制

3. 癸卯学制确立的学校制度有什么特点?

癸卯学制是近代中国第一个付诸实施的学校制度章程,它对中国近代高等工程教育的层次类型、机构和学科课程设置以及师资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

规定了完整的各层次类型高等工程教育的宗旨和成效、教学机构、招生标准和修业年限;建立了全面的高等工程。也是我国第1个正式实施的学校制度。

癸卯学制确立的学校制度有什么特点?

4. “癸卯学制”通过在哪年?

又称《奏定学堂章程》。中国近代由国家颁布的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推行的系统学制。1904年(光绪二十九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因光绪二十九年为癸卯年,故又称“癸卯学制”。由清管学大臣张之洞、张百熙、荣禄拟订。包括《学务纲要》、《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初等小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高等学堂章程》、《大学堂章程》(附《通儒院章程》)、《初级师范学堂章程》、《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附《实业补习普通学校及艺徒学堂各章程》)、《中等农、工、帝实业学堂章程》、《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实业学堂通则》、《译学馆章程》、《进士馆章程》、《任用教员章程》、《各学堂奖励章程》、《各学堂管理通则》等。内容涉及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实业教育及学务管理等,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目标、年限、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及相互衔接关系,分小学(包括初等小学堂及高等小学堂)9年、中学5年、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及大学6-7年。规定任何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bǐ,使。)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yuè,浸渍)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为宗旨。这一学制突出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对以后学制的组织形式影响颇大。其施行至1911年辛亥革命止。

5. 癸卯学制是什么时期

中国近代由国家颁布的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推行的系统学制。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因制定颁布于旧历癸卯年,故又称“癸卯学制”。
在体系上,“癸卯学制”将全国学堂分为基础教育和专门职业教育两类。基础教育分三等七级:初等教育包括蒙养院(相当于今日幼稚园)、初等和高等小学堂,中等教育为中学堂,高等教育包括高等学堂(本科)、大学堂(硕士)、通儒院(博士)。
专门职业教育分为师范、实业和特别教育三种:师范有初级、优级师范,实业教育包括艺徒学堂(技校)、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工人在职教育)、初等农商实业学堂(中专)、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大专)、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大学)、实业教员讲习所(工科师范),特别教育包括进士馆(干部教育)、译学馆(外国语教育)。
因“癸卯学制”较为全面参考了各国教育体系,框架设计上既把握现代教育规律,又切合中国实际情况,故尽管后世多有教育改革,但除名称有变、数量种类更丰富以外,至今教育体系的框架基本没有太大变化。

扩展资料
实业教育方面,“癸卯学制”要求各省立足区位优势而“速设实业学堂”,“通商繁盛之区,宜设商业学堂。富于出产之区,宜设工业学堂。富于海错之区,宜设水产学堂。余可类推”。今日各地数量繁多的工业大学、农业大学、理工大学、交通大学等,同样肇端于此。
出于财政压力,“癸卯学制”不能为所有学生负担费用,“各学堂应令学生贴补学费”,但为鼓励教育,仍强调“初等小学堂,及优级、初级师范学堂,均不收学费”。中国义务教育、师范类学校免收学费的做法,亦肇端于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癸卯学制

癸卯学制是什么时期

6. 葵卯学制和壬戌学制的异同点?

癸卯学制
中国近代第一个正式施行的学制。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曾拟订《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未及实行。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 7月清政府命张百熙、荣庆、张之洞以日本学制为蓝本,重新拟订学堂章程,于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1月公布,即《奏定学堂章程》,是年为旧历癸卯年故称癸卯学制。
壬戌学制1922年11月,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以大总统令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中规定的学制系统。为区别于壬子癸丑学制,又称新学制。此改革案由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提出。 《学校系统改革案》列有七条标准: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 ,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

(1)1912年9月中华民国中央教育部正式公布民国学制结构图,次年又陆续公布各级各类学校的法令规程,民初学制成型,史称“壬子癸丑学制”。学制主系列为三段四级:初等教育分为初等小学4年,为义务教育性质,高等小学3年,法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不分设男校女校。中等教育4年,得专设女子学校,高等教育虽不分级,实际上是含预科(3年)、本科(3~4年)、大学院三级,主系列之外有师范系列,分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两级,分别与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相当,并专设女师和士高师。实业教育系列,分设乙种、甲种实业学校和专门学校,分别与高小、中学和大学相当。民初学制仍保持以普通教育为主干,兼顾师范、实业教育。(2)“壬戌学制”,因其采用美国式中小学六三三分段法,又称“六三三学制”。受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影响。主要内容是:①规定6岁入学、小学6年、初中和高中各3年、大学4~6年的分段及各阶段的教育,基本上依据了我国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阶段及特点,显得更合理。②小学由7年缩短为6年,又分为初小4年、高小2年,可由各地酌设,初小为义务教育阶段,更加务实,并有利于初等教育普及。③中等教育是学制的精华:中学由4年延长为6年,克服了旧制4年造成中学基础知识薄弱的缺点,中学水平提高并改善了与大学的衔接关系,也便于兼顾其他方面需要;中学分为初中、高中两级,增加了地方办学伸缩余地,也增加了学生选择余地;中学实行分科选科制,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充分兼顾升学和就业。④师范教育种类增加,程度提高,设置灵活。⑤取消大学预科,缩短高等教育年限,既保障了中等教育的年限,也有利于大学专门化教育和提高研究水平。(3)从二者的内容、年限、指导思想和中国化程度都有根本的区别,体现一种历史的进步。
望采纳,感谢

7. 简述癸卯学制的特点及其意义和影响

又称《奏定学堂章程》。中国近代由国家颁布的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推行的系统学制。1904年(光绪二十九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因光绪二十九年为癸卯年,故又称“癸卯学制”。由清管学大臣张之洞、张百熙、荣禄拟订。包括《学务纲要》、《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初等小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高等学堂章程》、《大学堂章程》(附《通儒院章程》)、《初级师范学堂章程》、《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附《实业补习普通学校及艺徒学堂各章程》)、《中等农、工、帝实业学堂章程》、《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实业学堂通则》、《译学馆章程》、《进士馆章程》、《任用教员章程》、《各学堂奖励章程》、《各学堂管理通则》等。内容涉及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实业教育及学务管理等,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目标、年限、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及相互衔接关系,分小学(包括初等小学堂及高等小学堂)9年、中学5年、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及大学6-7年。规定任何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为宗旨。这一学制突出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对以后学制的组织形式影响颇大。其施行至1911年辛亥革命止。

简述癸卯学制的特点及其意义和影响

8. 壬寅学制的学制内容

这个学制具体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性质培养目标,入学条件,入学年限,课程设置和相互关系。将教育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全学程共二十年。与高等小学堂平行的有简易实业学堂;与中学堂平行的有中等实业学堂、师范学堂;与高等学堂平行的有仕学馆、高等实业学堂、师范馆。这个学制的特点:第一,注重国民教育。第二,注重实业教育。第三,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依旧存在。第四,保留着科举制度的痕迹,规定高等小学、中学、师范、高等学堂和大学堂毕业生,分别给以附生、贡生、举人、进士等称号,同时,对于科举出身的人,也可以分别送入高等小学、中学、高等学堂和仕学馆,名义上是沟通学校与科举,实则科举还影响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