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老合作社承包50年合法吗

2024-05-13

1. 以前老合作社承包50年合法吗

土地承包50年不合法。根据相关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如果是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只能在原承包人的剩余承包期内进行流转,不能超出剩余承包期。如果确认是土地承包经营合同,那么50年是无法受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权是指,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按照规定,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摘要】
以前老合作社承包50年合法吗【提问】
土地承包50年不合法。根据相关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如果是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只能在原承包人的剩余承包期内进行流转,不能超出剩余承包期。如果确认是土地承包经营合同,那么50年是无法受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权是指,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按照规定,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回答】
‘非耕地承包的以前老合作社50年合发吗【提问】

以前老合作社承包50年合法吗

2. 以前的供销合作社股权还有效吗

一、以前的供销合作社股权还有效吗?
如供销合作社还在经营,有盈利时可凭股票分红
有用,能够去银行换钱,能够换到2元现值加上几元的息金,这本8多少年的股金已经改革过了,从9多少年开始就停止发放息金和红利了,只是单纯保管,所以留在手里再也不会产生红利和息金,所以趁现在股金证还没发霉,去领钱的时候顺手带去换成钱吧。9多少年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之后(各地的时间不相同,有的是92年93年到2000年以上都有)已经变成电子版打印的股金证了,大本的,那个才是有效的,入股也是1000元以上才能入股。所以1000元以下的股金都是老股金,当年都贴在信用社门口叫社员来领钱的,你手里有残留的这本应该是当年没留意公告所以没去换成钱留下来的。
83年的供销合作社的股票不能用,因为有效期为6个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扩展资料:一、发行人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2、发行对象;3、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4、募集资金用途;5、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6、决议的有效期;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8、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二、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三、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