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欠条给公司算职务侵占吗

2024-05-16

1. 打了欠条给公司算职务侵占吗

不算。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相关法律:《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何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等实际领导者。
2、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3、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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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业业务员侵占货款跑了,公司负责人用偿还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业业务员侵占货款跑了,公司负责人用偿还吗。亲。您好。根据查询的信息和目前公开的信息显示;业务员侵占客户货款,人跑了,公司不一定要还款。要还款因为业务代表的是公司,只是公司可以报警,让业务员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不要还款,是应该客户应该打款给公司帐号,没有打公司帐号,公司可以不承认,也承认不了。【摘要】
业业务员侵占货款跑了,公司负责人用偿还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业业务员侵占货款跑了,公司负责人用偿还吗。亲。您好。根据查询的信息和目前公开的信息显示;业务员侵占客户货款,人跑了,公司不一定要还款。要还款因为业务代表的是公司,只是公司可以报警,让业务员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不要还款,是应该客户应该打款给公司帐号,没有打公司帐号,公司可以不承认,也承认不了。【回答】
业务员拿走货款涉嫌职务侵占罪,可以报警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回答】

3. 业业务员侵占货款跑了,公司负责人用偿还吗

要还款因为业务代表的是公司,只是公司可以报警,让业务员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摘要】
业业务员侵占货款跑了,公司负责人用偿还吗【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收到,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好,根据查询的信息和目前公开的信息显示;
业务员侵占客户货款,人跑了,公司不一定要还款。【回答】
要还款因为业务代表的是公司,只是公司可以报警,让业务员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回答】
不要还款,是应该客户应该打款给公司帐号,没有打公司帐号,公司可以不承认,也承认不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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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欠本人工资,及提成,本人押了公司货款属于职务侵占罪吗?

可能涉嫌职务侵占。
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与职工擅自截留货款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公司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可以向公司讨要,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职工个人擅自扣留公司货款是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和期限,则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5. 打了欠条还是职务侵占吗

不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1]。
犯罪客体
(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
犯罪客体是为我国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一定的社会关系。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基于物权而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物的支配关系。从积极方面理解,表现为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消极方面理解,表现为独占或排除他人干涉、侵夺和妨害的权利。职务侵占罪的犯罪行为正是侵犯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上述权利,而妄图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用、处分等权利。
(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是指本单位的财物。从法律属性上分析,本单位财物不仅指单位所有的财物,而且应包括单位“村有”的财物,即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其与侵占罪的区别,后文祥论。从自然属性分析,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司法实务中,难点在于是否把无形财产作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无形财产指不具有自然形态,但能为人们提供某种权利并带来利益的财产。梁慧星教授对“物的观念之扩张”有如下认述:由于实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电热声光等能的广泛利用,迫使法律扩张物的概念。于是,电热声、光等自然力,亦被拆为物,而不拘于“有形”。但权利仍不包括在内。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因此,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物的观念之扩张”理论,无形财产应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但是,人为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商报权、功作权和商业秘密等,不同于有形财产,也不同于电力、热能、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物,这类无形财产不应作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应根据具体情况以侵犯知识产权罪定罪量刑。

打了欠条还是职务侵占吗

6. 业务员自己背着公司,把客户欠公司的货款,打到自己卡上,自己占有了四个月,是什么罪行

涉嫌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 公司业务员因故欠公司货款,打了欠条,是职务侵占罪吗

不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相关法律:《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业务员因故欠公司货款,打了欠条,是职务侵占罪吗

8. 公司的欠款由业务员承担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不合法,业务员无需承担客户所欠的欠款,但公司起诉客户时,需要业务员作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