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的内设机构

2024-05-12

1. 河南省农业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农业厅设1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督查催办、行政财务、安全保卫、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农业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制定机关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机关、直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二)人事处(河南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受委托承担农业系列高级职称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担全省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审查;承办厅管社会团体的相关事务。(三)产业政策与法规处(河南省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和意见;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起草农业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执法监督;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四)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河南省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开展农业综合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六)发展计划处(河南省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建议;提出全省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我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农业开发规划;承担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七)财务处。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八)对外经济合作处。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及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农业对外援助有关事宜;承办协调管理我省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九)科技教育处。承办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承担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十)种植业管理处。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国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发布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十二)水产局(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拟订全省渔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技术进步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验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渔船、渔机、网具;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十三)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乡镇企业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负责全省农业产业化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发展;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定期监测评估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拟订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乡镇企业管理局)内设产业化发展处、创业指导处、农产品加工处(规格均为副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河南省农业厅的内设机构

2. 河南省农业厅的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将原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承担的乡镇企业管理职责划给省农业厅。(三)增加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职责。(四)将原由省农业厅承担的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给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五)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六)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七)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八)加强推进农业产业化职责。

3. 河南农业

《河南农业》杂志是由《河南农业》编辑部出版的农业综合性科技期 
  刊,上半月为综合版、下半月为教育版。 
刊名: 河南农业 
  Agriculture of Henan 
  主办: 河南省农业科学技术展览馆 
  周期: 半月 
  出版地:河南省郑州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6-950X 
  CN: 41-1171/S 
  邮发代号: 36-65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河南农业 
  创刊时间:1990 
综合版
  综合版:主要探索和研究具有河南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理论和农业现代化 
  进程中的有关科学技术、经济、生态、社会各方面及其协调发展问题,反映 
  最新农业科研成果,促进省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河南农业持续发展, 
  为河南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教育版
  教育版:主要刊登农业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农民素质培训、农业科学研 
  究素质教育、农村教育、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学术论文、专题报告及研究简报。 
  两个版本都已被编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系 
  统、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文摘》等。

河南农业

4. 河南省农业厅的工作动态

项城市举办2010年油料倍增计划中期管理技术培训会目前,我市20多万亩白芝麻生长已进行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抓好白芝麻高产栽培技术落实,确保单产提高,油料倍增计划项目顺利实施。7月13日,市农业局举办了2010年油料倍增计划中期管理技术培训会。项目实施技术专家组成员、项目技术单位全体技术员、各项目区行政村负责人和技术骨干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培训会上,项目技术专家组组长赵淑昶总结了前段的实施工作,对与会人员做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的技术培训与技术入户工作提出了具体求。要求技术专家组成员和项目技术单位技术员要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到田,积极开展技术指导与技术培训工作;要求与会行政村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回村后,要做好本次会议培训内容的落实和宣传工作,指导和示范带动周边群众共夺高产,推动全市白芝麻创高产。技术专家组成员、高级农艺师、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站长张从永,技术专家组成员、高级农艺师、市植保植检站副站长王军志分别就白芝麻的定苗、中耕、追肥和病虫草害防治等中期高产栽培技术做了详细讲解。与会人员认真听,仔细记,培训效果良好,为促进我市白芝麻高产,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会议发放《项城市油料倍增计划种植项目实施技术要点》明白纸10000多份。

5. 河南省农业厅的其他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二)所属国有企业(除金融投资类和河南省黄泛区农场外)移交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河南省农业厅的其他事项

6. 河南省农业厅全部名单

省农业厅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处、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对外经济合作处、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水产局、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督查催办、行政财务、安全保卫、保密和信访工作。(二)人事处(河南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小组办公室)。(三)产业政策与法规处(河南省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河南省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六)发展计划处(河南省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七)财务处。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八)对外经济合作处。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及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九)科技教育处。(十)种植业管理处。(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相关工作。(十二)水产局(河南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十三)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乡镇企业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农委和农业厅有什么区别?1、职能不同2、机构隶属不同3、管理范围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第四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五)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7.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的机构设置

1、小麦研究中心2、 粮食作物研究所3、经济作物研究所4、 烟草研究中心5、 园艺研究所6、植物营养与资源环境研究所7、 植物保护研究所8、畜牧兽医研究所9、 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中心10、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中心11、农副产品加工研究所12、芝麻研究中心13、河南省动物免疫学重点实验室14、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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