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2024-05-13

1. 北京市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领吗?

北京市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2. 北京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作为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带齐所需材料,在成功生育后的次次月,例如,一月生育,三月来做业务,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支付部办理生育津贴支付业务。(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5-25日(婴儿出生后的次次月办理)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5-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育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育登记表》。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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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北京的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时,所提供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专用联系单》只能使用一次。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办理完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后,应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专用联系单》上加盖“已申领生育津贴”印章。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流程如下: 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9个月 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 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每月5日-25日受理。 收集相关四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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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职工参加北京生育保险,并按相关规定足额缴纳费用;2、取消晚育30天生育津贴;3、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所规定的产假、生育期间工资;4、生育津贴按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和奖励假天数;5、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拓展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流程:1、北京户籍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用人单位携带《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医学诊断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明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领取。2、非北京户籍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用人单位携带《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医学诊断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明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领取生育津贴。3、职工流产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用人单位携带医学诊断证明书、《结婚证》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领取生育保险津贴。4、外籍或港澳台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用人单位携带医学诊断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明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领取生育津贴。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材料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4、医学诊断证明书;5、婴儿出生证明;6、《结婚证》;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标准一、产假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二、生育医疗费1、生育医疗费确认后,超过1万元以上按核定部分进行结算。2、异地分娩医疗费,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进行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照定额标准进行报销。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顺产、流产满7个月以上,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5%进行补助。四、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五、男职工领取独身子女证的男配偶可享受10天的假期,假期工资按职工平时工资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生育保险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办法》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4、其他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二、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1、本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1、4、5、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2、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2、4、5、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分娩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3、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4、6、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引流产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外埠户籍参保职工,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4、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4、5、7到参保属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应携带办理材料8,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办理材料9;
6、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完成生育津贴核准手续。并录入生育津贴登记信息,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还用人单位,一份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7、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况时,经办人员应出具《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同返还用人单位,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登记的理由。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6. 北京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

北京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北京关于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的相关信息如下: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的知识,跟着网一起看看吧。
北京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北京关于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的相关信息如下: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3.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会给)及复印件4.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两份5.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两份6.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7.医院检查的交费凭证(收据和小白条)以上材料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产前检查部分实报实销最高报销1400元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以上是网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呢?

法律分析:申领条件如下: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流程如下: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呢?

8. 北京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生育津贴作为 产假 期间的 工资 ,由单位带齐所需材料,在成功生育后的次次月,到当地的 社保 中心支付部办理生育津贴支付业务。 一、所需材料: 1、《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二代 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 北京 市工作 居住证 》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经办流程: 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5-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 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育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 生育保险 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育登记表》。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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