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商通是新的传销吗

2024-04-27

1. 易商通是新的传销吗

易商通电子商务平台是由天津一商集团全额投资建立,是一家专注于高端百货,大宗商品交易,网上商城,典当拍卖等业务的电子商务网站,由天津一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如何鉴别传销看它是否满足传销的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扩展资料: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七)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
(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参考资料:如何判断是否传销-中国法治网

易商通是新的传销吗

2. 易商通合法吗是不是传销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3. 中国易商通集团有限公司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你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中国易商通集团有限公司是传销吗

4. 易通商城是传销吗

当事人可以对照一下《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否是传销可以看他们是否符合规定,如果符合规定就是传销,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拓展资料
没做过。如果以入会的形式加入,必须缴纳几千元以上会费或购买高价产品,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从中渔利便是传销。

5. 易通商城是传销吗?

易通商城是传销吗?易通商城是传销吗当事人可以对照一下《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否是传销可以看他们是否符合规定,如果符合规定就是传销,相关规定如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拓展资料没做过。如果以入会的形式加入,必须缴纳几千元以上会费或购买高价产品,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从中渔利便是传销。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易通商城是传销吗?

6. 易商通投5千,半年反8千,是传销吗

易商通已经被警方证实为非法集资以及传销,警方以对易商通公司人员进行抓捕。
2018年9月20日,北京大兴警方对北京易商通公司法人代表高志华、马汝姗、王新会等21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北京大兴人民检察院已经对此21人同意批捕。北京大兴警方表示受害人及时前往派出所进行报案协助调查。
目前,此案进一步审理中。

扩展资料:2018年6月底,启阳路4号曾以《易商通爆雷!董事长曾自称向国家捐款9000万亿》为题,曝光了易商通涉嫌诈骗及非法集资,报道刊发后,易商通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启阳路4号,称曾有人冒充启阳路4号的名义前往敲诈,并坚称自己合法合规,要求撤稿,并威胁将要起诉。
2018年9月21日,启阳路4号致电大兴警方,接线警员称,有线索欢迎及时提供,外地的投资者可以向属地报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伍正龙分析认为,高志华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包括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志华被警方刑事拘留满30天后,按照流程警方会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后会有将近几个月的侦查期限。警方侦查完成后将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移交法院判决。
工商资料显示,易商通隶属于北京易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
易商通主要模式为,投资者在投资后,可获得数倍于投资额的积分,其中投资额的1.2倍以现金形式返还,剩余积分可在易商通指定商城购买物品(一般高于市价)。此外,投资者每拉一个新人进入,可以获得现金奖励250元,下线用积分购买商品后,上线也可以获得一定积分奖励。
资深反传销人士李旭在接受凤凰网财经采访时表示,易商通的商业模式符合传销的基本特征,即吸收投资、层层返利、发展下线,存在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的可能。民间组织反传销联盟也向凤凰网财经表示,易商通模式与警方提示的涉嫌非法传销的消费返利平台相似。
2018年4月14日开始,易商通突然停止了对已入会投资者的返现。
启阳路4号获得的一份易商通红头文件对停止返现的说法是,公司已启动天易商城项目增资扩股工作,原始股本金为200亿元人民币。“考虑到操作上的一致性,截止至4月14日的消费新业态,每周分红暂停,如不选择置换天易商城原始股,则所有寄售收益返还在三个月内返清。
易商通在红头文件中还提出,投资者可以将仍留在账户里的待返余额,以1:1的比例转化为天易商城的原始股份。
凤凰网财经在公司总部门口遇到的两位易商通投资者均表示,已经认购了一部分原始股。对于这一做法,李吉认为,公司的目的是阻止资金外流,防止7月30日以前提现的投资人过多,导致资金链断裂,所以用原始股的方式将投资者的钱继续留在平台上。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易商通也在红头文件中表示,“经查实审批后可以一次性返还,但此会员将列入黑名单,永远不得进入易商通各相关项目”。陈雪告诉凤凰网财经,她的另一位亲戚因为买房急需用钱,因此向易商通申请了提前返现,也被告知以后不得再投资易商通。
至6月29日,启阳路4号曝光时,投资人依然未获得提现。
报道刊发后易商通多次要求撤稿2018年5月,易商通曾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反传销联盟。起诉书中,易商通表示自己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拥有一定知名度。而反传销联盟中2017年下半年在其开办的网站上发文表示易商通涉嫌传销,给易商通造成了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此后,反传销联盟收到大兴区人民法院的民事传票,2018年5月4日该案开庭。法院当时因无法对易商通是否存在传销行为作出认定,当庭并未作出宣判。
6月29日报道刊发后的第四天,易商通致函启阳路4号,称公司在6月30日前,已经有相当于7成左右的人拿到了产品分红。
此外,公函称有人冒充启阳路4号彭彬的名义前往敲诈。
公函还表示,启阳路4号文章给公司造成了200万元的损失,希望启阳路4号能够协助删除数十个版权注明是启阳路4号的稿件。此后,易商通多次邮件沟通,称“自从您发布了该篇文章以后,反传联盟的军水天天发布一些,凤凰网敲诈易商通的言论”。
公司还称:“因你发的这篇谣言新闻,前天兑付货款1700万,退货4200吨给厂家,昨兑付了2500万退货3200吨给生产厂家,这么大的事,都因您的一篇谣言文章而起,您还迟迟不给回复。你考虑过我们企业吗?我们要是起诉您赔偿的起吗?希望您尽快给予回复!”
易商通在多次要求撤稿后,公司依然未给投资人兑现。投资人提供的视频显示,今年8月初,曾有多位投资人在易商通总部与公司创始人激烈对峙。
今年9月初,受害者再次陈雪联系到启阳路4号,焦急地表示易商通原本承诺的七月底还款并未兑现,公司推脱至8月底。而到了9月1日,钱依然无法取出。
据大兴警方通报,针对有投资人举报北京易商通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依法立案,并会同相关单位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9月19日,大兴警方依法对北京易商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志华(男,56岁,北京市朝阳区人)及其成员等涉案人员进行控制。目前,警方已对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相关审查取证、追缴涉案资产、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工作正在开展中。
警方提示:为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资人损失,请涉及此案的投资人尽快到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报案,依法理性反映诉求,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启阳路4号在9月21日致电大兴警方,民警表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欢迎提供线索。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法治进行时]“易商通”案21名涉案人员被批捕
凤凰网-易商通创始人被警方控制 启阳路4号曝光后曾被威胁起诉

7. 百易通是不是传销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是否构成传销您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初步判断。具体法律问题,可登录马成律师团刑事辩护网咨询。我们会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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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易商通高志华是搞传销的吗

易商通已经被警方证实为非法集资以及传销,警方已经对易商通公司人员进行抓捕。
2018年9月20日,北京大兴警方逮捕了北京亿沙通公司法人代表高志华,马汝姗,王新会等21名犯罪嫌疑人。北京大兴人民检察院已批准逮捕21人。北京大兴警方表示,受害人及时到派出所报案并协助调查。
目前,案件进一步审查中。

扩展资料:易商通事件始末
2018年5月,易商通曾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反传销联盟。起诉书中,易商通表示自己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拥有一定知名度。而反传销联盟中2017年下半年在其开办的网站上发文表示易商通涉嫌传销,给易商通造成了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此后,反传销联盟收到大兴区人民法院的民事传票,2018年5月4日该案开庭。法院当时因无法对易商通是否存在传销行为作出认定,当庭并未作出宣判。
9月19日,大兴警方依法对北京易商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志华(男,56岁,北京市朝阳区人)及其成员等涉案人员进行控制。目前,警方已对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相关审查取证、追缴涉案资产、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工作正在开展中。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法治进行时]“易商通”案21名涉案人员被批捕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易商通创始人被警方控制 启阳路4号曝光后曾被威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