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12

1.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3)代理人力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4.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5.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一、公积金转移去哪个部门办理
1、员工需要在新公司归集部门开办公积金账户并开具开户证明;2、原单位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员工新公司的归集部门即可办理转移手续。根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需要由原单位办理公积金封存,待员工正式进入新单位后才可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员工离职期间不可销户提取公积金。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提交什么材料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提交的资料:
1、离、退休证或《省直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男性职工满60周岁,女性职工满55岁的可不提供);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针对女性职工满50周岁,以达到职工身份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理由申请办理离休、退休提取的情况。如均不能提供《职工离/退休证》或《省直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的,可由职工提供单位的退休证明和本人的保证书,且职工退休销户提取后不能再给予开户缴存。
三、不买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不买房想要提取公积金的,可以通过终止劳动关系、房租、出境定居或退休提取。选择租房提取提交资料,系统审核完成后即可进行在没买房的情况下也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了。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1、连续缴存满三个月,夫妻两人名下都没房子;
2、夫妻两人都可以提取,半年提一次。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
3、房管部门出具的、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
4、申请人身份证;
5、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6.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缴款凭据、契税完税证或免交(不交)契税通知书;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要提供最近半年的还贷证明;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的,要提供结婚证。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或市房委办出具的无房证明; 3、职工本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双方需要 提取住房公积金 的应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 5、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8.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 的提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住房消费支取和销户提取。这两种住房 公积金提取 方式的办理分别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为您详细介绍: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 购房合同 或协议, 购房 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 借款合同 ,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 宅基地 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 工资 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 租赁合同 (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销户提取 1、离 退休 的:离 退休证 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 丧失劳动能力 且 解除劳动合同 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 劳动能力鉴定 及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 法定继承人 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 遗产继承 人或受遗赠人持 身份证 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 死亡证明 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 继承人 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加盖管理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会计处,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办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票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管理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 授权委托书 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所有人必须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议件及个人储蓄支取卡(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到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如配偶方为主 买房 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结婚证 、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 公积金 ,须单位开证明。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如主买房人在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在 北京 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主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 住房贷款 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我提醒: 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户,要对应自己所提取的方式相应需要哪些条件要求与申请材料要求,事前了解清楚相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可以提交效益,尽快拿到自己所需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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