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正规媒体旗号施骗,假记者媒体诈骗为何能频频得手

2024-05-12

1. 打正规媒体旗号施骗,假记者媒体诈骗为何能频频得手

矿老板人傻钱多,假记者连环设套。

新闻记者证是新闻采编人员的工作证件,不对外招考。只有党媒才有真记者,各类商业新闻网站诸如腾讯、网易、新浪、搜狐之类一个记者都没有,国家根本不给这类门户网站人员考证的机会。真记者必须是党媒的人,在中国记者网、广电总局网站上一查便知真假,比注册QQ号都简单。这还能被骗除了人傻没有别的解释。被假记者骗的人大多是不希望负面消息甚至违法行为被曝光,给点封口费、打点费。有的明知有诈也给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知道对方来路不正,但自身违法事实可是不假。所以身正不怕影子斜,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这话一点不假。这位矿老板采矿许可证到期,因政府政策调整无法继续采矿,于是动了歪心思。先被假记者骗9万,后被假少将骗6万,最后被“少将”引荐的李某峰骗了68万。为什么骗子要假扮记者和少将? 这两种身份的人在政府面前说话有分量啊!最神奇的是“少将”才骗了6万,最后那个李某居然能骗68万,什么身份能比“少将”还值钱10倍? 嘿嘿嘿……新闻报道中提到这个李某峰患有严重疾病,被平度市公安局监视居住,相必骗子年纪颇大,而他究竟假扮了什么身份报道只字未提,我估计被假少将推荐的老人也只能是“省级领导”了,级别再高一点牛皮就吹炸了。至于真记者就那么干净吗? 有些真记者自恃舆论影响力加身,无法无天收受贿赂,与违法分子沆瀣一气,这些真记者的受贿行为比假记者的危害还要大。

2002年山西省繁峙矿难,38位矿工遇难,11位记者收受矿主甚至繁峙政府人员贿赂,包括新华社山西站4名记者、《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记者。这些真·害群之马勾结不法分子的破坏力远大于假记者。

打正规媒体旗号施骗,假记者媒体诈骗为何能频频得手

2. 假记者诈骗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对于诈骗行为,最好是报警处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 假记者诈骗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对于诈骗行为,最好是报警处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假记者诈骗怎么处理

4. 新闻媒体帮骗子打广告违法吗

当然违法。这种行为不但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
(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四)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
(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5. 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

冒充假记者身份不算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记者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假冒记者招摇撞骗的话是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的,《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主要区别如下:
1、客观要件不同。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后者客观方面含两个基本条件1.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
2、手段不同。前者的手段并无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者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后者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前者构成则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后者构成对所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什么要求。
二、常见的诈骗形式
1、电话欠费诈骗
2、短信诈骗
3、装作老朋友
4、盗用聊天工具诈骗
5、网购交易异常诈骗
6、中奖信息诈骗
生活中人们不太注意去区分招摇撞骗和诈骗的区别,因为表面上来看其目的好像都是一样的,但是,法院定罪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因为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定罪的时候是不能将两者相混淆的。

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

6. 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

冒充假记者身份不算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记者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假冒记者招摇撞骗的话是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的,《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主要区别如下:
1、客观要件不同。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后者客观方面含两个基本条件1.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
2、手段不同。前者的手段并无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者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后者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前者构成则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后者构成对所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什么要求。
二、常见的诈骗形式
1、电话欠费诈骗
2、短信诈骗
3、装作老朋友
4、盗用聊天工具诈骗
5、网购交易异常诈骗
6、中奖信息诈骗
生活中人们不太注意去区分招摇撞骗和诈骗的区别,因为表面上来看其目的好像都是一样的,但是,法院定罪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因为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定罪的时候是不能将两者相混淆的。

7. 媒体的话都是骗人的吗?


媒体的话都是骗人的吗?

8. 冒充报社电视台人员 购物 算不算诈骗

诈骗案的认定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诈骗罪定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