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标准如何备案

2024-05-12

1. 食品企业标准如何备案

食品标准需到省卫生厅办理备案。
需要报送材料的有以下这些: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4份和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7、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8、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新办企业免此项);
9、专家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每个地方可能有所不同,详细请参看你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吧。

食品企业标准如何备案

2. 食品企业申请备案企业标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江苏省企业标准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1、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十份及电子版(提供光盘);
3、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4、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的身份证明。企业标准由主管领导签署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的生产和检验人员总数、技术人员数、职称及其学历构成、食品安全管理构架、对产品的风味及其质量特点描述以及生产该产品所具备的生产设备名称、检验设备名称;
 5、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
 6、具有CMA标志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全项目检验(验证)报告。
更加具体的要求您可以电话:025-84724911  中国QS网江苏办事处

3. 食品 为什么要备案企业标准 具体情况

  1、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编写企业产品标准;
  2、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资深专家(五人)进行标准评审;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企业标准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提请专家组组长签字;
  3、企业将备案所需资料: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新办企业需提供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产品全项目型式检验的报告原件、单位公章等送至受理备案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江苏省备案受理中心为江苏省卫生厅);
  4、标准备案完成后,企业将获得已标注新备案号、加盖备案章的企业标准文本。

  二、江苏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十份及电子版(提供光盘);

  3、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4、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的身份证明。企业标准由主管领导签署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的生产和检验人员总数、技术人员数、职称及其学历构成、食品安全管理构架、对产品的风味及其质量特点描述以及生产该产品所具备的生产设备名称、检验设备名称;

  5、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

  6、具有CMA标志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全项目检验(验证)报告。
  各省要求略有不同,可斟酌考量。如您是江苏的企业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见我的空间。

食品 为什么要备案企业标准 具体情况

4.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在哪个部门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部门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制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5. 请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什么不同??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食品时,没有相应的国标、行标等可以依据,或者产品要求高于国标、行标,则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并报相应的监管部门审批,这个标准叫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相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来说的)。监管和审批部门是省一级卫生监督所。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所对应的标准,不管是国标、行标还是企标等,都要在相应的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以方便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管,这一般是由当地县区以上质监技术监督局负责的。

请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什么不同??

6. 食品企业标准在哪里备案

食品标准需到省卫生厅办理备案。需要报送材料的有以下这些: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4份和电子文本;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7、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代码证正本或副本;8、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新办企业免此项);9、专家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7. 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必须备案吗

法律分析: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必须备案。食品企业标准,由食品企业制定,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按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备案,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的食品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必须备案吗

8. 食品企业标准在哪里备案

法律分析:食品标准需到省卫生厅办理备案。需要报送材料的有以下这些: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4份和电子文本;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7、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代码证正本或副本;8、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新办企业免此项);9、专家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