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入境要求

2024-05-16

1. 乌兹别克斯坦入境要求

法律分析:(一)入境时需同时填写两份一样的报关单,一份经海关盖章后交还给报关本人,出境时连同填写好的出境报关单一起交给海关审验。(二)入境时如实填写所携带外汇数额及贵重物品,如所填数额与实际携带的外币数额不符,现金将被没收并处以罚款。入关时携带金额超过5000美元时不仅需要填写报关单,还须由海关工作人员办理TC-28式证明方可入境。(三)入境时如随身携带贵重首饰、影像器材等,出境时需带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乌兹别克斯坦入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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