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怎么交税?

2024-05-16

1. 股权转让怎么交税?


股权转让怎么交税?

2. 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
  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出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当转让方为个人时,只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转让方为公司时,涉及到的税费比较多。
        1.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视公司类型不同而略有区别,一般情况下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为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
        2.因为股权转让书需要贴花,所以公司需要按照转让书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3. 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1、转让企业股权(指企业本身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
2、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入股后,把股权转让他人,要征营业税。
3、股权转让溢价部分,转让股权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转让此项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同时《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八条、第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而《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业,不征收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征收营业税。

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4. 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股权转让需要交什么税吗?

5. 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法律分析: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第三条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A公司应确认投资转让所得为8万元,即投资转让收入18万元-投资资产的历史成本(税收成本)100万元,不得扣除甲公司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归其可分配的金额6万元。

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6. 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股权转让需要交什么税吗?

7. 转让股权怎么交税?

法律分析: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1、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2、印花税:企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股权产生之后,股权转让市场也随之形成。股权转让市场有上市股权转让市场和非上市股权转让市场之分。上市股权转让双方都要缴纳万分之五证券交易印花税。但非上市股权转让由于股权属性界定不清,处于税收政策缺位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转让股权怎么交税?

8. 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转让给个人,那么是要交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