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涉及个税问题

2024-05-14

1. 股权激励涉及个税问题

员工在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下取得的所得,属于与任职受雇相关取得的所得,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股权激励涉及个税问题

2.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增加总股本吗

不一定。股权激励的激励股权如果是上市公司通过向特定交易对象进行增发的话,就会增加总股本。如果是大股东进行让渡的话,就不会增加总股本。拓展资料:总股本,包括新股发行前的股份和新发行的股份的数量的总和。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总股本 capitalization。亦作:资本总额。公司资产的总价值,包括股本金、长期债务及经营盈余所形成的资产。每股收益每股收益=净利润/年末普通股股份总数每股收益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较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在分析时可进行公司间的比较,了解公司相对获利能力,可以进行不同时期比较,了解该公司盈利能力的变化趋势每股净资产股票的净值又称为账面价值,也称为每股净资产,是用会计统计的方法计算出来的每股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净值。其计算方法是用公司的净资产(包括注册资金、各种公积金、累积盈余等,不包括债务)除以总股本,得到的就是每股的净值。股份公司的账面价值越高,则股东实际拥有的资产就越多。由于账面价值是财务统计、计算的结果,数据较精确而且可信度很高,所以它是股票投资者评估和分析上市公司实力的的重要依据之一。股民应注意上市公司的这一数据每股资本公积金:溢价发行债券的差额和无偿捐赠资金实物作为资本公积金市盈率: 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场价格÷普通股每年每股盈利每股未分配利润: 每股未分配利润=企业当期未分配利润总额/总股本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主营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之差与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用公式表示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要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3. 股权激励一定涉及股份支付吗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股权激励在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后适用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签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二、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对于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其他方服务或承担的以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应计入首次执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费用金额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三、股份支付主要类型: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性结算的股份支付又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1、限制性股票是指职工或其他方按照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企业获得一定数量的企业股票,在一个确定的等待期内或者在满足特定业绩指标之后,方可出售。
2、股票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给予购买本企业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包括模拟股票和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两者都与股票挂钩,但是不需要实际授予和持有股票。
2、现金股票增值权的运作原理和股票期权是一样的。
3、模拟股票运作原理和限制性股票一样。
四、股份支付四个环节
1、授予
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也就是说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2、可行权日
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可行权日只是获得权益性工具或者现金权利,而不是实际的现金!股份支付
3、行权日
指职工或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性工具的日期。比如说,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工行使了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该日即为行权日。
4、出售日
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于期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应在行权日和出售日之间设立禁售期,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低于两年。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于股改一件事。

股权激励一定涉及股份支付吗

4. 计算员工股权激励的应纳税款有何规定

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年度内一次取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2)年度内两次以上取得——合并
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5. 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依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时,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上市公司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用,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上述企业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三)本条所指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以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对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发放的股权激励,按上述规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扣除的,记入研发费用部分可以加计扣除。

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6.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税收怎么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无论是股票期权所得,还是股票增值权所得以及限制性股票所得,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摘要】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税收怎么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无论是股票期权所得,还是股票增值权所得以及限制性股票所得,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回答】
你好,港股上市,比如公司给我10000股,交税比例有多大呢,怎么交税的?【提问】
按你的股权分红计算【回答】
给我10000股,交易时我看到只有8000股释放给我了,那这8000股我卖了还需要再交税吗?【提问】
需要的,按个人所得税计算【回答】
那为什么要扣掉我2000股啊?扣掉的算做什么呢?另外,8000股就按照国内的税费比例来交吗,是按照平均到当年的12个月来算吗?【提问】
是不是股权被稀释了【回答】
我不知道啊,所以才怎么【提问】
这种原因比较多,你可以问问对方是什么原因,按正常只要交税费就行【回答】

7.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税收怎么算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摘要】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税收怎么算【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财税【2009】5号文件等规定,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回答】
比如买入时76一股,卖出200一股,共400股,交税多少【提问】
正在核算【回答】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税收怎么算

8. 股权激励如何收税?限制性股票如何收税?

股权激励是指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激励对象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具体分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3种形式。其中,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某一时期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直接获得股票增值的权利;而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在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授予的股票在禁售期内是不得出售的。那么,个人取得上述股权激励所得应如何缴税呢?   激励对象因股权激励而取得的所得是与其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无论是股票期权所得,还是股票增值权所得以及限制性股票所得,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激励对象在授权日或授予日取得的只是与本公司股票有关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在取得时并不能给其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因此通常不在授权日或授予日对其缴税,而是在行权日或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日缴税。现举例说明不同情况下的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  股票期权所得如何缴税  【例一】A集团(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2009年授予激励对象6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授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00万股公司股票;每份股票期权授予后自授予日起3年内有效;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行权日之间的等待期为1年,即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张某获得公司10万份股票期权,授权价格为15元/股。假定1年后经考核张某符合行权条件,将于2010年2月5日行权,即按15元/股购买10万股股票,当日该股收盘价格21元/股。依据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应在行权日对张某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21-15)×100000=600000(元);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这里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由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因此公式中涉及的规定月份数一般情况下应为12。依上述规定,应纳税额=(600000÷12×30%-3375)×12=139500(元)。  股票增值权所得如何缴税  【例二】B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以该上市公司为虚拟标的股票,在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的前提下,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之间的差额;本期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等待期为两年,自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至该日的第二个周年日止,等待期满后的3年为行权期。其中,第一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40%,第二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30%,第三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30%。  2008年2月5日,激励对象王某获得10万份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为15元/股。假定2010年2月5日业绩考核符合标准,并按计划兑现股票增值权总量40%的增值额,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4元/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16号)规定,应在行权日对张某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24-15)×100000×40%=360000(元),应纳税额=(360000÷12×25%-1375)×12=73500(元)。  限制性股票所得如何缴税  【例三】C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3个年度执行,即2009年~2011年每个授予年为一个计划。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每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两年,锁定期满后的3年为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依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和安排分批解锁。  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李某按授予价格15元/股购入限制性股票10万股,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元/股。假定2011年2月5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并在当日解锁限制性股票的40%,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2元/股。依据国税函〔2009〕461号文件规定,应在解锁日对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20+22)÷2×100000×40%-15×100000×40%=240000(元),应纳税额=(240000÷12×20%-375)×12=43500(元)。  再如,该公司采取回购股票方式向激励对象无偿授予限制性股票,其他激励条件及解锁规定不变。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李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10万股限制性股票,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元/股。假定2010年2月5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并在当日解锁限制性股票的40%,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2元/股。则应在解锁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20+22)÷2×100000×40%=840000(元),应纳税额=(840000÷12×35%-6375)×12=21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