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怎么做呢?

2024-05-14

1. 员工持股怎么做呢?

中小企业谋略 上期谈了员工持股的好处和局限,本期谈谈员工持股的一些常见操作方法。既然员工持股的好处显而易见,问题和难点也实实在在,那么我的忠告就是:谋而后动,仔细规划。 1.在推行员工持股前,应先进行摸底调查。 摸底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雇员对员工持股制度的真实想法,并了解员工的经济承受能力。这类调查最好委托专家或独立的咨询公司进行,如果公司自己进行这类调查的话,常常不能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有些不愿意出钱购买公司股票的人会表面上表态欢迎员工持股计划,暗地里却开始为自己准备后路——准备辞职跳槽、把公司的商业机密拷贝回家等等。 2.要对各个岗位的重要性进行分析,认股权的多少应该和该岗位的重要性成正比。 要知道,让下层员工普遍持股也是一种大锅饭。即使全员持股,摊到每个下层员工那里的股票其实是很少的。如果是中小企业,每个普通员工的持股量大概是千分之一到万分之一,如果是大型企业的话,这个比例就更小了,绝大多数的普通员工心里都明白,他一个人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会对公司的整体业绩有实质性的影响(事实也确是这样),所以,全员持股有时候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大锅饭,起不到激励员工的作用。 3.持股计划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要有实施细则。 4.为以后优秀新员工的加入预留空间,不能把可以分的股票都分完了,再来新人就没份了,也不能把老板自己的控股权削弱得太厉害。 5.对于持股员工辞职要有妥善的善后方法,比如,要不要收回辞职员工的股票,如果收回的话,以什么方式收回,都要能处理好。 6.员工持股不能取代规章制度,不能取代日常的有效管理。因为员工不可能因为持有了公司的股票马上变得忠心耿耿,不需要监督就会自觉替公司卖命。 7.还要考虑以什么方式让员工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让持股员工觉得放心,同时又不会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最后介绍一些推行员工持股的常见方式。 硬性规定员工购买本公司股票 笔者不提倡这种做法。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和各方面的条件都很好,不须硬性规定,员工也会自愿购买股票。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佳,会让人觉得这是毫无保障的硬性集资,只会吓跑优秀的员工和求职者。 将一部分工资强制购买公司股票 这与第一条———硬性规定必须购买股票性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上一种方法是赤裸裸地向员工要钱,而这种方法则比较隐晦。除非公司的盈利状况和声誉极佳,否则,也有变相压低工资之嫌,在员工中造成抵触情绪。 员工自愿出资购买股票 虽说是“自愿”,但员工常常还是会感到一股逼迫你买的压力,因为员工会私底下认为这是对员工忠诚度的考验,不买或者买得少的人以后在公司前途堪虞。当然,如果公司有较大的机会上市的话,员工会对公司的股票趋之若鹜。 干股 员工不需要掏钱,由公司赠送股份给员工。通常获得干股的员工是公司的一个或几个核心员工,要么是技术骨干,要么是管理骨干。他们获赠干股,可认为是他们以自己的技术或管理经验入股。干股不限于送给内部员工,有时也会送给一个外部机构,以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 值得注意的是,获得干股的员工,因为他们本身在经济上没有任何付出(以专利技术入股的除外),所以他们对公司的责任感通常比不上用现金入股的员工。 期权 强制员工购买股票显得太霸道,送干股又太慷慨,一个折衷的办法就是期权———给予员工在一定时间内,按一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力。你可以买,也可以不买;可以全买,也可以稍买一点;可以早点买,也可以迟些时候才买。这可能是最流行的员工持股方式。

员工持股怎么做呢?

2. 员工持股公司怎么设置?

法律分析:
员工持有公司股份,需要公司具有股权激励的计划。也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股权以及认购新增股本时公司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股权用来激励员工时,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3. 员工持股公司怎么设置

法律分析:员工持有公司股份,需要公司具有股权激励的计划。也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股权以及认购新增股本时公司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股权用来激励员工时,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员工持股公司怎么设置

4. 老板让员工持股份有什么好处?


5. 老板让员工持股份有什么好处呢?


老板让员工持股份有什么好处呢?

6. 小公司怎么给员工股份

法律分析:可以采取奖励等方式赠与给员工股份,多采用干股的方式。干股是奖励性质的,是在盈利的前提下,根据员工的贡献分享一定比例的收益,员工既不需要投入资金承担资金风险,将来亏损的时候也不用承担因亏损而造成的债务。
法律依据:《内部员工持股管理规定》 第二条 内部员工持股是指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工会持股进行集中管理的一种新型的公有制产权组织形式。

7. 小公司如何给员工股份如何操作

干股员工基于协议,并非出资获得,一般采取奖励等方式赠与给员工。
一、企业有案件股份能否转让
可以,但是在特定情形下即使没有案件也不能转让。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另外,公司高管转让股份的时间及数量也有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职工所持股份可否转让
对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转让,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的普通股份转让,这部分股份可按法律规定在有关交易场所依法转让或协议转让,这是没有疑义的;二是企业内部职工股,如果这部分股份是职工自己出资认购的,则不允许其转让也是不妥的,为解决这部分股份的流通和变现,企业可以规定对这部分股份不得向企业以外的人员转让,但在企业内部职工间相互转让应予允许。为了保证这部分股份在企业内部的正常转让,企业可以规定相应的转让管理办法。职工离开企业时其股份不能带走,必须在企业内部转让,其他职工有优先受让权。

小公司如何给员工股份如何操作

8. 怎样才能持有公司股份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2.继受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一、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东是不是发起人呀
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东不一定是发起人。
在公司设立阶段,没有股东存在,而只有发起人。公司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一般会拥有股东的地位。
在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就变成了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当然,发起人要变成股东,必须是公司得以成立,同时发起人还必须在设立阶段筹备设立过该公司的、认过股、缴纳了出资,还共同制定和签署了公司的章程,否则发起人也不一定是股东。
二、怎样成为公司股东
主要有三种方式能成为公司股东:(1)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并实际出资或认购股份的人,是公司的原始股东。(2)继受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依法取得公司已有股东的出资或股份的,依法取得的方式包括: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强制执行等与原始股东相对应,我们可以称为继受股东。(3)新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解决经营资金的需求,除通过银行贷款等对外举债的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募集资金。公司增资可以向原有股东筹集,也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投资人筹集。这时,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可以通过向公司投资而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