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烈士故事

2024-04-28

1. 建国后烈士故事

张华烈士
1977年1月,张华应征入伍。在部队,他多次受到奖励,入伍两年便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初秋,21岁的张华跨进了第四军医大学的校门,成为空军医学系的学生。  张华对雷锋一直怀有一种深厚的感情。他真诚地对同学们说:“我们不仅要在外表上像个大学生,更重要的是在心灵上、道德上、知识上都是个大学生。”   张华不论走到哪里,都留下了令人称赞的言行。公共汽车上抓小偷,星期天参加义务劳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帮助老人、帮助旅客……也不知做了多少好事,没人能说清。  1980年暑假期间,他乘车回东北家乡。有一位孕妇在旅途中早产,只好倒车返回工作单位。产妇身体虚弱,归途尚远,举目无亲,急得落泪。张华看到了,主动端水送饭,热情照顾。他陪产妇下车后,把产妇和婴儿送到自己姨家,并设法与产妇的丈夫取得联系,然后才放心地登车北去。  1981年暑假,他回到家乡,正遇上多年罕见的洪水。他家住地一片汪洋,房子浸泡在两米多深的洪水里。张华顾不得多管自己的家,只穿一条短裤,跳到水里帮居民转移,先帮助四户工人脱离险境,还帮助他们打捞起被洪水冲走的木箱、立柜、木料……   1982年7月11日,正在四医大第二附属医院上临床课的张华,一大早进城买东西。上午九点多,在离校不远的康复路南口,突然从马路东侧传来急促而焦灼的呼喊声:“快救人哪!”原来掏粪老汉魏志德在康复路厕所掏粪时,被粪池散发出的沼气熏倒。这是个有三米多深、池口只有两尺见方的蓄粪池。在气温高达三十六七度的伏天,老汉跌进粪池,哪能没有危险?  张华听到呼救声赶到现场,把手中装有照像机等物的背包往地上一扔,三下两下脱下军帽和军衣,一把拽住正要下去救人的裁缝师傅李正学,高声说道:“你年纪大,不要下,让我下!”说罢,沿着竹梯,“嚓嚓嚓”地急速而坚定地下去了。跌下去的老汉这时已经俯卧在粪水里,只有头发露在外面。张华左手紧紧握住梯档,用右手从一米以外的粪水中拽过老汉,又一把抱在腰间,望着池上喊:“快放绳子,人还活着!”没想到话音刚落,浓烈的沼气把他也熏倒了。只听“扑通”一声,他同老汉一起跌进粪水之中。  他被在场的群众搭救上来,并拦了一辆救护车,用最快的速度送进了医院。值班医生赶来了,专家教授赶来了,学校和医院领导也赶来了。可是,注射强心针无效!吸痰给氧无效!医院采取了最后的抢救措施:打开胸腔,直接按摩心脏……然而,张华因吸入毒气过多,加上溺粪时间过长,光荣牺牲了。  张华牺牲后,陕西省委号召全省人民向张华学习,全国学联也发出向张华学习的号召。1988年11月25日,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张华以“富于理想、勇于献身的优秀大学生”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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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申请烈士的问题

凡事征集意见稿都不是正式文件,不存在生效的问题。

3. 急!如何评定烈士,申请需要多少时间?如题 谢谢了

申报范围: 1、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2、因在边防、海防执行巡逻任务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或其他坏人杀害的;3、因侦察刑事案件,制止现行犯罪或逮捕、追捕、看管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杀害的;4、因维护社会治安,同歹徒英勇斗争被杀害的;5、因执行军事、公安、保卫、检察、审判任务,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6、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革命原则,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被犯罪分子杀害或报复杀害的;7、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 办理依据: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所需资料: 1、请示报告。家属写出书面申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无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向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出追认烈士申请;2、牺牲情况的调查证明材料;3、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与歹徒搏斗遇害的,附公安机关对凶手的审讯记录、裁定书及有关调查材料;4、英模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5、各级政府关于追认烈士的请示;6、填写烈士呈报表(一式三份)。  承诺期限: 市民政局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麻烦采纳,谢谢!

急!如何评定烈士,申请需要多少时间?如题 谢谢了

4. 如何申请烈士

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烈士证书由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烈士遗属颁发,并按规定发给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对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扩展资料国务院2011年7月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明确了烈士的评定标准。
条例明确,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条例还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烈士

5. 有烈士证怎么样可以申请烈士慰问金

向社区申请

有烈士证怎么样可以申请烈士慰问金

6. 烈士申报

  你看看这个是否能帮到你如果能的话那么请加分;反正如果不能的话那么也就无能为力啦。希望顺利!
  1、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条件及陆续发布的有关解释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规定的机关批准,即可称革命烈士:1、对敌作战牺牲的; 2、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口或对敌作战负伤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筑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4、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5、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6、因在边防、海防执行巡逻任务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或其他坏人杀害的;7、因侦察刑事案件,制止现行犯罪分子或逮捕、追捕,看管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杀害的;8、因维护社会治安,同歹徒英勇斗争被杀害的;9、因执行军事、公安、保卫、检查、审判任务,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10、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革命原则,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被犯罪分子杀害或报复杀害的;11、部队飞行员在执行战备飞行训练中牺牲或在执行试飞任务中牺牲的;12、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其中第5项的使用范围,在 1980年《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公布之后,才扩大到全民,在此以前,除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部分人员符合这一条件可以按规定批准为烈士外,其他牺牲人员一般不能按此规定追认为烈士。
  2、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是如何规定的?
  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中,对《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烈士条件集中作了阐述,计为12条。符合其中1至3条的,现役军人是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审批,其他人员是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审批;符合4至11条的,现役军人是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其他人员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符合12条的,现役军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批,其他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审批。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公布实施前牺牲,符合1至11项条件的,申请追认为革命烈士均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对于未按规定的条件或法定机关审批的革命烈士,各级主管部门不予承认、登记,也不予抚恤和优待。
  3、革命烈士的审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自1980年6月4日起,一律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审批革命烈士。具体程序为:地方的由死者单位或家属向死者所在地或家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死者有关死难情节的详细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行文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告,申请批准为革命烈士。军队的则根据死者的死难情节,按规定的权限审批。

7. 运动员训练中死亡可否申请革命烈士?

不可以,即使是军人也不行,烈士是在战斗中(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保护人民、国家的财产和生命而付出生命的人。

运动员训练中死亡可否申请革命烈士?

8. 急!如何评定烈士,申请需要多少时间?麻烦告诉我

申报范围:1、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2、因在边防、海防执行巡逻任务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或其他坏人杀害的;3、因侦察刑事案件,制止现行犯罪或逮捕、追捕、看管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杀害的;4、因维护社会治安,同歹徒英勇斗争被杀害的;5、因执行军事、公安、保卫、检察、审判任务,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6、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革命原则,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被犯罪分子杀害或报复杀害的;7、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
办理依据: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所需资料: 1、请示报告。家属写出书面申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无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向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出追认烈士申请;2、牺牲情况的调查证明材料;3、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与歹徒搏斗遇害的,附公安机关对凶手的审讯记录、裁定书及有关调查材料;4、英模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5、各级政府关于追认烈士的请示;6、填写烈士呈报表(一式三份)。
承诺期限: 市民政局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