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风险管理的方式有哪些?

2024-05-16

1. 企业债务风险管理的方式有哪些?

1、从经销商的信誉和资质管理上着手;
2、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3、提升营销人员的风险意识,对营销人员在回款问题上进行严格考核;
4、健全企业内部营销管理体系。
一、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
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企业债务风险管理的方式有哪些?

2. 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1.首先公司得对自己公司的经营环节进行分析,看公司的盈利的能力,对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预估,还有就是要对专门的借款进行专人化管理,长期疏于管理,不利于公司还款能力的估计以及不能及时上报给公司老板公司的负债的相关信息。
2.在借款的合同中不要忽略法律上的相关关键问题,关键地方一定要签订清楚,防止模糊不清的说法,以防万一最后还款时出现了与合同上不一致的地方。
3.公司出现相关的财务危机时,不要以继续合作为重点,暂时的放下还债,不然最后造成无法还款的能力需要通过破产清算还款,以及不能对借款存在的危机问题视而不见。
4.存在大量的负债无法近期还款的同时,不要习惯性的通过贷款来保持平衡,因为这样最终会发现填平这个坑又掉进别的坑里,最后往往损失的更加严重。
一、在收购公司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风险内容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1)注册资本问题。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
(2)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①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只有在弄清目标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后,才能很好的预测公司将来的运营能力。
②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③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④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⑤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实践中,有许多公司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月末以及年终报账的时候才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会核算。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时,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详细的考察,防止目标公司进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价值的情况出现,客观合理地评定目标公司的价值。
3、税务方面的风险
如果收购方收购注册资本比较小的公司时,一定要特别关注目标公司的税务问题,弄清其是否足额以及按时交纳了税款。否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查处,刚购买的公司可能没多久就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4、可能的诉讼风险
在可能的诉讼风险方面,收购方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足额以及按时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考察这些情况,为的是保证购买公司以后不会导致先前员工提起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的问题出现;
(2)明确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转让和盈余分配方面的争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订的购买协议能够保证切实的履行,因为并购协议的适当履行需要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进行支撑;
(3)确保目标公司与其债权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即使存在,也已经达成了妥善解决的方案和协议。因为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原有的债权债务将由收购方来承继。
(4)需要考察目标公司以及其负责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诉讼从某种意义上影响着收购方的收购意向。
二、网贷逾期办理律师行吗
没有起诉不需要找律师,可以实施如下行为:
1.第一时间打电话与银行沟通,告知为什么没有及时还款,有没有钱不要紧,防止把征信黑了,一般逾期3天以内是不会上传征信的。
2.银行客户打的电话一定要接,金额比较大的,实在还不上,可以告诉银行什么原因资金不够导致还不上,并表示自己会有一点还一点的。银行也不会太为难你。但是欠银行的钱一定要还。信用卡是受刑法保护的。
3.没有把握绝对不能贷网贷去偿还。
1.千万不要以贷养贷、拆东墙补西墙。这样会越陷越深,永远无法上岸。
2.跟网贷公司协商。告诉网贷公司自己会还钱,如果利息太高,逾期费太高以至于超过本金,可以协商偿还本金。协商无果,年利率超过36%是不受国家保护,可以不偿还多出来的部分。
4.找亲朋好友借钱。借不到的话可以没失业的安心上班,失业了好好找个赚钱的路子。网贷不急还一时。国家会保护你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的。
5.网贷公司用短信或微信发给你的律师函大部分都是假的,但自己不放心也可以在所在地的法院官网查询,网贷是有足够的时间去挣钱还的。
5.协商无果爆借款人通讯录、曝光借款人个人信息、用非法软件轰炸借款人手机号、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威胁、恐吓或通过各种途径污蔑给借款人造成名誉损失可以向中国互联网金融部门或者当地银监局、工商局投诉。
6.年关到了,很多人会遇到暴力催收,遇到了尽量不要斗殴,因为斗殴是违法的,也不要害怕,及时报警。受到伤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有生命危险可以自卫,拿起武器保护自己,但不能自卫过度。

3. 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1.首先公司得对自己公司的经营环节进行分析,看公司的盈利的能力,对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预估,还有就是要对专门的借款进行专人化管理,长期疏于管理,不利于公司还款能力的估计以及不能及时上报给公司老板公司的负债的相关信息。2.在借款的合同中不要忽略法律上的相关关键问题,关键地方一定要签订清楚,防止模糊不清的说法,以防万一最后还款时出现了与合同上不一致的地方。3.公司出现相关的财务危机时,不要以继续合作为重点,暂时的放下还债,不然最后造成无法还款的能力需要通过破产清算还款,以及不能对借款存在的危机问题视而不见。4.存在大量的负债无法近期还款的同时,不要习惯性的通过贷款来保持平衡,因为这样最终会发现填平这个坑又掉进别的坑里,最后往往损失的更加严重。
一、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综合上面所说的,企业债务的风险需要由专门的人员来进行管理,而且在签订债务时也要确定公司有还款的能力,确保能在规定的时效之内保障到自己的个人权益,不然就会导致公司的财务危机越来越重,所以,公司的管理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4. 企业债务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债务风险防控要树立风险的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的机制、确立适当的负债金额以保持合理的负债比率以及按照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负债的财务计划。企业在从事生产和经营的时候,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的效果和预期的结果相背的情况是无法避免的。所以企业必须要树立风险的意识,科学地估测风险,预防即将发生的风险,并且有效地应付风险。
一、试述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工伤保险条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工伤保险的相关法规不健全的问题
2004年起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争议的处理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缺少一些与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2、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制定得不够科学,浮动费率机制没有完全形成的问题从费率机制上看,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不够完善,使得工伤保险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工伤保险差别费率档次划分较少,没有按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事故发生的概率确定费率,甚至挫伤了部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利用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
3、从职业康复和工伤预防上看,中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重于待遇的处理(即工伤补偿)轻预防和康复的问题对预防和康复没有作出特别的要求,在工伤预防、职业康复上面投入很少。《工伤保险条例》虽然确定了“工伤保险要与事故预防和职业病防治相结合”的原则,但没有明确职业康复和工伤预防所需资金的比例,从而导致这两项工作的开展缺乏资金的有力保障。
4、统筹层次低,覆盖范围窄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设区的市实行市级统筹。但由于多种原因,这个制度规定执行得不到位,目前有大多数的省、自治区实行的仍是县级统筹,而且有不少大型国企以本企业为范围进行统筹统支。由于统筹层次低,化解风险能力差,保障能力弱,高风险企业参保难,已成为制约当地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从覆盖范围上看,我国的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较窄。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8.6%、40.3%和41.7%。且投保对象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而安全生产相对薄弱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如煤矿、建筑企业、运输企业等)覆盖率均很低,“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与职工、雇工订立“生死合同”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企业发生事故后,往往是政府承担无限责任,没有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
5、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管理方面的问题
在基金征收方面、有些企业上缴工伤保险费时、瞒报、少报职工人数,有些私营、合资、乡镇小企业,平时不积极参保,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后,便主动要求参加工伤保险,使得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减少而支出增加。其次由于国家对于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处理办法无统一规定,导致工伤保险基金开支渠道混乱,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有的计入生产成本,有的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有的计入营业外支出,有的在职工福利费中支出,开支渠道不统一,开支项目混乱。
二、完善工伤保险管理的措施
1、健全制度,完善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
以《工伤保险条例》为核心,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制定了《工伤认定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工伤申请、受理、认定的程序及相关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部分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管理和程序;制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工伤医疗服务的水平、标准和相关机构的责任。
2、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
科学、规范、有效的费率机制,有利于工伤保险成本分配的公平性,也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是根据企业的职业风险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率,确定和调整企业交纳工伤保险的费率。通过费率的确定和调整,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减少或降低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安全、健康。这就需要研究和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模式,其中包括科学确定风险费率的档次和浮动的级次;制定全国的行业风险费率,并根据各投保单位每年的职业风险变化和保险基金的支付率定期对费率进行调整。通过实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达到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安全健康意识,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的目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有什么风险
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一是互保法律风险。二是受迫保证法律风险。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防范技巧:1、强化企业经营者的法律风险意识,培养员工的法制观念;2、建立重大经营活动法律审查机制;3、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陷阱和风险;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我国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未主张权利,该债权将丧失胜诉权,主权利及于从权利,抵押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因主权利不受保护,因此,民法典规定,在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未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抵押权也不受法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 企业债务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1.首先公司得对自己公司的经营环节进行分析,看公司的盈利的能力,对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预估,还有就是要对专门的借款进行专人化管理,长期疏于管理,不利于公司还款能力的估计以及不能及时上报给公司老板公司的负债的相关信息。
2.在借款的合同中不要忽略法律上的相关关键问题,关键地方一定要签订清楚,防止模糊不清的说法,以防万一最后还款时出现了与合同上不一致的地方。
3.公司出现相关的财务危机时,不要以继续合作为重点,暂时的放下还债,不然最后造成无法还款的能力需要通过破产清算还款,以及不能对借款存在的危机问题视而不见。
4.存在大量的负债无法近期还款的同时,不要习惯性的通过贷款来保持平衡,因为这样最终会发现填平这个坑又掉进别的坑里,最后往往损失的更加严重。
一、欠银行贷款逾期有哪些影响
1.产生罚息,加收50%的利息
虽然每家贷款机构的政策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银行会比小贷公司更好说话一些。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贷款,提醒借款人还款,同时利率还会上浮,作为每天的罚息。
罚息力度各家贷款机构不同,比如花旗银行,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利息,一些小贷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可能会还要多一些。这就意味着,你估计贷了1万块钱,但你要超过3个月不还,你最后可能要还10几万的利息和滞纳金。
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
每当你逾期产生后第二天,你的名字就会同时出现在银行内部系统,随后行长和风控都会看到。逾期后,信用报告不可避免的会留下不良记录。一旦留下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无法容易申请了。
如果逾期情节严重,今后办房贷、车贷都会受到影响。罚息还只是金钱上的损失,而不良信用记录却是无形资产的损失,造成的影响是金钱也无法弥补的。
3.无法享受贷款优惠,甚至已申请不到贷款
不少人在再次申请房贷时,却发现自己由于粗心,在过去的老房贷上留下了太多的逾期还款记录,除了房贷逾期还款要罚息,还有可能无法顺利获得银行房贷的优惠利率,更有甚者,想再次办理房贷都变得不可能了。
4.拉进黑名单,子女无法上重点学校
而对于一些故意拖延旅行债务的“老赖”,将被拉入黑名单。以至于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住宿等;更严重的是子女将无法上重点学校;未来会有更多的处罚,可以说是生活将寸步难行。
5.影响个人职业生涯
对于助学贷款逾期的同学,连续逾期超过90天且情节严重的,银行或学校会在媒体上公布身份证号、逾期信息,或告知工作单位。恶意欠款或有意拖欠的,银行将会起诉。逾期但未连续90天的,且逾期后能及时补救,按时还款,信用水平不会受到太大影响的。
6.银行发律师函,到法院起诉
若你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那就很严重了!,贷款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7.判决下来后,会强制执行
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8.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法律制裁。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要承担还偿还责任。
二、无法贷款的原因
1、个人银行负债较高。一般来说,申请贷款人的的总收入至少达到贷款还款数额的1.2倍,银行才会同意放款。由此可见,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一定要根据各大银行规定的收入负债比率,合理评估自己能获批的最大贷款额。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各家银行对收入负债比率的规定有所不同,借款人还需跟银行分管信贷审批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咨询才行,一般银行为收入比的1.2倍,某些商业银行能够给予2倍-5倍收入比的贷款额。
2、为他人做贷款担保也会影响自己审批贷款。在替他人担保时,一定要小心,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而定,千万不能超过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产等生活必备品作抵押。最好在合同中写明为“一般保证担保”,否则,可能会为自己带来巨额债务。如果当事人给别人做了超过个人收入5倍以上的贷款担保,当事人再去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会以有贷款担保为理由拒绝审批。
3、人行征信记录被查询次数过多。每个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里面都有征信档案,如果在一段时间内,信用报告因为贷款、信用卡审批等原因多次被不同的银行、金融机构查询,但信用报告又显示当事人没有获得任何贷款或信用卡审批通过,可能说明当事人向很多银行申请过贷款或信用卡但均未成功,这样的信息对申请新贷款或申请信用卡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4、个人征信出现恶意逾期。银行信用卡逾期记录是一种很严重的诚信违约行为,个人征信会出现污点。造成信用卡逾期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忘记了银行最后还款日的时间、银行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还款日等原因造成个人没有及时还款;又或者是上大学的时候申请过助学贷款,毕业后没有按时还贷款等。如果是信用卡持有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在超过期限、额度内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就属于恶意逾期了。出现了恶意逾期,想申请任何银行的信用卡或者贷款都不可能,其他金融公司只要是查询征信记录的都不会给予审批贷款。
5、夫妻双方由一方信用记录有问题也不行。如果已经结婚了,在申请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要求提供夫妻双反的身份证、结婚证等信息,如果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的个人征信记录出现了问题,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都不会予以审批。有点像古代时候的株连九族的情况了,这也说明个人征信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债务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6. 常见的企业债务风险有哪些

(一)企业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业保护主义引发的债务风险。
2、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
(二)企业自身管理不善引发的债务风险:
1、订立合同时的失过。
2、履行合同中的欠缺。
3、请求权行使的懈怠。
一、做企业股东有什么风险
股东由于经营不善或者所处的法律地位而要承担相应的风险:1.出资损失的风险,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但股东的出资不一定都能收回;2.得不到收益的风险,股东对公司出资后,经营得好会有收入,从而得到回报,如果经营得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者亏损,股东就不会有收益,这也是一种风险;3.法律风险,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企业融资和经营风险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融资和经营风险包括以下内容:
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时归还到期债务,造成企业信用损害甚至法律拆除的可能性;
2、机会风险,是指融资企业在实施融资决策和融资计划的过程中,选择计划或机会而失去其他机会的可能性;
3、法律风险,在融资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环节的违规、欺诈或欺诈,融资企业有可能违反法律。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依照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有关规定认缴新资本的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法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份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企业如何化解

债权风险包括:
一、诉讼时效风险。
二、人破产风险。
三、债务人解体风险。
四、债务人犯罪风险。
五、社会性风险。企业如何化解风险:
1、要从经销商的信誉和资质管理上着手。
2、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3、提升营销人员的风险意识,对营销人员在回款问题上进行严格考核。
4、健全企业内部营销管理体系。
一、个人债务风险有哪些
个人债务风险有破产风险,诉讼时效风险,债务人犯罪风险等,个人债务风险是指债权人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破产风险是指债务人可能因为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面临破产,诉讼时效风险是指债权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规定的风险。
二、债权转让需要防范的风险有哪些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的风险有:
1、避免签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风险;
2、转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要求债权人在合同签订后多少天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人有缺陷的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缺陷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双重转让,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预防措施。
三、债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呢?
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有: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几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企业如何化解

8. 企业债务风险如何规避

1、树立风险意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必须独立承担风险。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效果相偏离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因此,企业必须树立风险意识,科学估测风险。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强调对于合同的审批,避免履约风险,加强对于交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种交易资料。
3、应建立有效的风险规避机制。
4、应确定适度的负债数额,保持合理的负债比率。
5、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负债财务计划。
一、什么是企业债务风险
企业债务风险指企业作为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企业债务风险在经济回落和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影响下,可能会呈现扩大的趋势,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引起企业债务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保护主义、企业自身在订立合同中的过失以及企业不及时行使自己的债权。
二、发生企业债务风险以后如何化解
1、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当事人可以协商清偿债务。
2、诉讼清偿债务: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诉讼手段老确保自己债权的实现。
3、企业兼并清债:企业兼并能充分发挥企业的组合效能,优化企业经济结构,并能妥善处理债务人企业的遗留问题。
4、债权转为股权: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通过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股份,使债权转化为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