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上海交大奖学金制度,最后是在校学生告诉我一会

2024-05-16

1. 谁知道上海交大奖学金制度,最后是在校学生告诉我一会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管理对象为学校所有在校本科生(留学生另行规定)。 


                         第二章  奖学金类别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 
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出资设立,用于激励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是目前我校的奖学金中奖金额度和规格最高的奖学金。 

    2、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是由上海市政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精神出资设立,为激励本市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目前上海市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与国家奖学金等同。 

    3、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由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团体等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相关协议,捐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的奖励对象由捐助方指定,获奖要求也由捐助方规定,但一般要求学生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专项奖学金的各个奖项奖金额度不等。 

    4、优秀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是由上海交通大学设立的,旨在激励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共分A、B、C三个等级,优秀奖学金是目前我校奖学金中覆盖面最广、总奖金金额最高的奖学金。 

    5、新生奖学金 
    1、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考总分(不含各类加分)名列该省市自治区第一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2万元新生优秀奖学金;名列第2-10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1万元新生优秀奖学金;名列第10-20名且被我校录取者,可获得人民币5000元新生优秀奖学金; 

    2、保送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新生奖学金:A、凡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且免试保送我校者,可获得人民币20000元奖学金;B、凡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且免试保送我校者,可获 得人民币10000元奖学金。 



                    第三章  奖学金经费来源及管理 

    1、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经费的来源包括:国家和上海市拨款;学校按一定比例从收取学费中提取的资金;国内外社会各界捐助等。 
    2、本科生奖学金由财务处根据“分类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3、本科生各类奖学金,由财务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获奖学生名单,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四章  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或活动者; 
    2、上一学年受社会治安处分者; 
    3、出现考试舞弊等不良诚信记录者; 
    4、无特殊情况,一学期选修课程少于15学分者; 
    5、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 
    6、体育(身体残疾、疾病等特殊原因除外)、寝室卫生考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核不达标者; 
    7、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者; 
    8、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捐助方意愿的行为; 
    9、其他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 

 三、特殊情况声明 
    1、其他学年出现不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情况,不影响评奖当学年的奖学金评选; 
    2、同一评奖学年内,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由学生在院(系)内自主申请,经审核合格者给予奖励; 
    3、到外校交流的学生返校后,根据课程要求进行相应转换,以转换后课程参与当年评比,或按具体校际交流协议规定执行; 
    4、转专业的学生不参与原院(系)专项奖学金评选,其他类别的奖学金仍在原院(系)参评; 
    5、由社会各界直接在某院(系)签订协议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具体评定由各院(系)自主执行,但应报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审核或备案。 



                     第五章  奖学金评选流程 


    1、奖学金评审工作在每学年9月份启动;各类奖学金均采用申请制。 
    2、学校根据各奖学金管理条例发通知到院(系),通知包括:奖学金种类、评定名额、评定方法、起止时间、获奖条件、评审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等,同时发各类奖学金申请表。 
    3、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先在本院(系)内申请奖学金。
    4 、院 (系)评审委员会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结合各类奖学金的类奖学金的要求进行评审。 


     综合测评成绩=总学积分×70 %+综合素质成绩×30 % 

                 Σ(所选课程考试成绩×该课程学分) 
     总学积分=  —————————————————— 
                            所选课程总学分 

    综合素质成绩:综合素质基本应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8 %+社会服务×7 %+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6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3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3%+技 能培训及其他×3%,由院(系)统一组织进行评定。 
    院系确定获得各类、各级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张榜公示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5 、经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在校奖学金管理网站上公示单。
    6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学生对本单位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校奖学金评委办公室提起申诉,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做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单位。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7、学期末学校根据奖学金获奖名单,发放奖金并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记入学生学业综合报告单中。 


                     第六章  奖学金评审机构 

    1、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奖学金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制定全校性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审批全校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2、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校领导任主任,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教育基金会、医学院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任委员。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秘书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秘书长由教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 
    3、各院(系、所、中心)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评审小组由5-7人组成,院(系、所、中心)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班主任代表等应为评审小组成员。 



                            第七章  附  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奖学金管理办法一并终止执行。 
     2、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谁知道上海交大奖学金制度,最后是在校学生告诉我一会

2. 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上海交通大学 校本部和医学院分别录取 

上海交通大学2006年本部和医学院分别列计划、分别录取。交大在本市招收第一批本科生1000名(不包括提前录取的已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300名学生和保送生),交大医学院在本市招收本科生475名。 

在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高考成绩达到120%投档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报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考生不超过20名,其高考成绩减20分级差分后,在报考该校医学院的考生中排序录取和专业选择,但不再享受任何校内加分政策。 

交大密西根联合学院在机械类和电气信息类两个专业类招生,将依据考生高考总分及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另外,上海交通大学今年新增德语、汉语言文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3个专业。 

此外,交大理科实验班类(教改联读班)、电子信息科学类(本硕连读试点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等特殊班以考生高考原始分(不含地方政策加分和学校加分)排序录取,且仅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者。 

2006年上海交大继续实行“专业(学院)志愿顺序级差制”:该校在本市专业(学院)级差为3分。级差计算2次后,不再累计。具体信息可登陆网站zsb.sjtu.edu.cn查询。

3. 上海交大奖、助学金及费用问题

嗯我是10年进交大的啊,告诉你些就我知道的吧
首先前提是你要考上交大(加油罗!) 
1、然后入学的时候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之类会有详细的说明,不懂也可以象辅导员求助,我记得当时那个手册上第一句话是“交大不会缺钱的学生上不起学”之类的……
2、奖学金一年一次,大一的到大二才会发下来,根据你大一的学习成绩和素拓(如果是电院的话,素拓大家都差不多的,没关系)但奖学金的数额不等,对学习成绩要求还是比较高的
3、兼职是可以的,交大内部提供很多包括本来就是以助学为目的的助学岗位如在餐厅打工什么的,做家教的话如果你有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交大学生出去家教至少100元一小时,这个是所有打工里面最赚钱和最轻松的(个人认为),但是有一个地点的问题,交大闵行校区比较偏僻,要看能不能找到和长期做下去(因为有不少都要干这个,存在竞争)
个人认为最好在大一专心学业,基础课学好对以后的竞争很重要。电院的负担在全交大几乎是最重的。(不考虑医学院)
4、交大学费视专业而定有5000到6500(电院是6500)2个档次(最好不要因为专业的学费而影响决定,一个好的专业带来的回报远远大于这几年多付出的学费)宿舍房租1200都一样的(除了密西根学院,那个太贵了)除此之外一个月如果生活费用一般1000元左右每月吧(伙食,水电,买书(可以到二手书店淘课本省钱),衣物换洗等等)所以说一年15000到20000(含学费住宿)是中等偏低的预算水平,如果生活真的非常简单(不聚餐,不出去玩,不参加社团)应该还可以少一点
以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上海交大奖、助学金及费用问题

4. 上海交大金融专业硕士奖学金情况

硕士学业奖学金分两等,一等12000,二等6000。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位于中国的经济、金融中心上海,是由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等9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中国首批七所“211工程”、首批九所“985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九校联盟”、Universitas 21、21世纪学术联盟的重要成员。

5. 关于上海交大考研奖学金的问题

第一年入学最高只有二等奖学金,一般保送生默认是二等奖学金,但不排除例外。其他考研的同学也有部分可以拿到二等,但大部分是三等、四等奖学金。 
后面一年半,各专业根据第一年的情况统一进行评分,结果分为一二三等(比例分别为15%/70%/15%,当然各学院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没有四等。 
一等奖学金 免学费+每月240+每月260 
二等 免学费+每月240 
三等 半学费+每月240 
四等(其实已经不算奖学金了)全学费+每月240

关于上海交大考研奖学金的问题

6. 上海大学奖学金细则2021

法律分析:上海大学奖学金细则2021可以参看上海大学官网。
法律依据:《上海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分别由中央政府与上海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伍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0〕文号待定)与《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教〔2014〕36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文号待定)的有关要求,最终获奖名额分别为34名和51名。

7. 上海交大MEM有奖学金吗?

您好 同学 上海交通大学MEM 虽然没有新生奖学金 但是在校期间是有国家奖学金的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六条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高等学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和预算。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
  第七条 每年4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5月3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相关高校。
  第八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高等学校要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四章 评审组织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与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机构设置相适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下同)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十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 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五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高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六条 中央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高校评审情况和结果汇总后,填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每年10月31日前,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六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等学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日常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科研院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附: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上海交大MEM有奖学金吗?

8. 上海市奖学金奖励标准

上海市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奖学金类别和内容
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分为A、B两类。
A类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包含相应学制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适用于本科、硕士、博士和本科预科阶段学习。

B类奖学金(部分奖学金):包含相应学制期间的学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适用于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习。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外国国籍,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就读本科者,须高中毕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申请本科预科学习者,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本科录取院校预录取通知书,年龄不超过23周岁。
3、学业成绩优秀。

4、达到相应的语言水平要求:
申请人一般汉语水平考试( HSK )至少应达到新4级(须提供新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同时,应符合申请院校及专业规定的授课语言所需的语言要求。
5、达到申请院校及专业规定的条件。
6、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它各类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