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需要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2024-05-13

1. 公司股东需要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股东单纯的身份是股东,那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股东需要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2. 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股东兼任其它职务,各算各的。不签劳动合同,实际上有劳动关系,也照样算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 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公司的股东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yinwei股东只是公司的投资者,不同于公司的员工,如果股东计划在自己投资的公司工作,在该公司领取薪酬,由该公司帮你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那么就需要与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二、 具体区别如下:1、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2、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3、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4、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5、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董事长必须是股东,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不一定必须是股东。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4. 公司是否需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情形下,公司并不需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股东与公司之间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投资关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在投资的公司工作,担任了具体的职位,那么此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劳动合同期限能不能在一个月内签
劳动合同能在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什么叫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 公司股东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情形下,公司并不需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股东与公司之间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投资关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在投资的公司工作,担任了具体的职位,那么此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认定劳动合同关系的关键是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如果工作时有了劳动合同是临时工吗
如果工作时有了劳动合同不是临时工。
我国法律规定,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而临时工只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
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公司股东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6. 企业股东要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股东兼任其它职务,各算各的。不签劳动合同,实际上有劳动关系,也照样算数。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解雇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辞退用要不要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实际操作中有不少劳动者误以为,只要目前还未签合同,就都有权利得到双倍工资。实则不然,要拿到双倍工资必须具备几个前提。
首先,劳动者本身同意并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但是单位拒绝签订,像这样未签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那么讨要双倍工资理所当然;
其次,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并且要从进入用人单位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换句话说,签订劳动合同有1个月的过渡期,只要在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视作合法行为。因此,公司只要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就可以了,不用支付双倍工资。
二、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
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可以当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
入职前签定的协议不是成为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7. 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股东兼任其它职务,各算各的。不签劳动合同,实际上有劳动关系,也照样算数。
一、签劳动合同和不签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签劳动合同之后会与公司产生法律效益,需要按公司制度行事,没签签劳动合同的话与公司没有法律关系,但是公司方有权利随时开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会才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签合同和不签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责任不同,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公司方面,而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与劳动者本人;
2、赔偿责任不同,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己不签订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在于劳动者本人。
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务合同是有截然不同的区别,首先劳动合同是针对于全日制用工的人员可以签订的,那么如果自己是属于这种全日制的工作性质,就应该正常的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由工作单位来正常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这是受到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如果说自己的工作时间属于临时性质的工作时间,比如说每天的工作时间没有超过4个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也没有超过24个小时,那么这样的话就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了,只能够签订劳务合同,并且以劳务的形式来发放相关的薪酬待遇,而且也不用交纳相关的社保,所以说这个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有一个本质的区别。如果我们个人是属于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不应该去签订劳务合同,因为一旦签订劳务合同之后,对自己来说受到的损失可不是一丁半点。受到的损失可以说是非常大的,所以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待遇,当然只有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可以同时享受到社保的待遇,不然的话签订一个劳务合同是不具备享受社保待遇的条件,他也不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的明确保护和约束。很多农民工朋友可能不理解这方面的概念,甚至很多农民工都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而且也不缴纳任何的社保待遇,他只是在自己的单位工作,一天享受一天的薪酬待遇,总觉得这样是比较好的,其实这样的话是无形中损坏了个人的利益,虽然说工作了很多天,工作了很长时间,但是自己无法享受到相关的社保待遇,将来是无法领取养老金的,实际上对于自己将来的一些回报和收益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得到的养老金的待遇明显是要偏低于,我们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所以说既然自己,作为农民工来公司进行打工,那么必须由自己,所到的工作单位来给自己缴纳一份相应的社保待遇,对自己来说才是有一个最基本的保证,将来才可以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那么也没有必要去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8. 公司股东需要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股东单纯的身份是股东,那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一、股东发工资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不一定,主要看这位股东的地位和工资的支付方式,以及有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应当属于劳动者,受劳动法的保护。有拖欠股东工资,自然就属于劳动争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然就不属于劳动争议。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对什么有约束力
1、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均对其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2、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三、公司监事会有什么职责
我们前面提到,股东会就是管人、管钱、管方向,董事会就是在股东会授权下来管理公司的机构,而监事会,简单来说,就是对公司的人和钱进行监督。通常监事会由股东委派的代表,加上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如果股东人数少或者公司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用设立监事会,直接由股东委派一到两名代表做监事就可以了。当然,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情况就必须设立监事会,监督公司运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或者监事一般通过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监管;还有权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行为不合法,或者损害了公司利益,那就要求他们改正,甚至代表公司来对股东提起诉讼。当然了,监事会或者监事也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临时股东会。另外,监事会除了《公司法》规定的职权以外,股东们还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监事会的职权做特别的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