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会计教材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例题的一个疑问,谢谢!

2024-05-16

1. CPA会计教材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例题的一个疑问,谢谢!

题目中着这样一句话:本例中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所以,调整留存收益的金额是900万,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就是
       盈余公积                                                  9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10 000

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的话就不拆了,直接是 

借:长期股权投投资                                  3 60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700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 000

CPA会计教材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例题的一个疑问,谢谢!

2. CPA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问题

问题一: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因处置投资导致转变为权益法核算期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份额(此题为75万),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此题为50万),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投资收益)(此题已经说了20×7年1月1日至20×8年12月31日跨年了,所以不能调整投资收益了,只能调整留存收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此题为25万)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75×40%)
贷:盈余公积                  2(50×40%×10%)     
    利润分配                 18(50×40%×90%)    
    资本公积                      10(25×40%)
问题二:
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50万元,我给你一个完整公式
在合并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额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额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此,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20+480)-575*100%-(600-500*100%)+25*100%
320+480为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575*100%为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额净资产的份额
(600-500*100%)这是购买时的那部分商誉,已经丧失控制了
25*100%为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额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你看一下,能不能看懂,希望能帮到你,此题有些复杂,给的分有点少了,呵呵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问题,求大神帮忙!

题中应该有说明提取多少的盈余公积,如果不假设,贷方写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我假设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第一种情况
(1)对于原有10%股份的成本490万与原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600万,再此基础上考虑新取得的股权,对于新取得的股权的成本为1300万,取得投资时按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240万,故(490+1300)-(600+1240)=-50,即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
           盈余公积                         5
(2)对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在原投资时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6200-600)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份20万,由于该题中利润不知道是多少,或者你说不考虑利润的影响,贷方只有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
第二种情况
第一个步骤,综合考虑原有股份与新增股份,成本大于享有公允价值份额,故不作调整。属于商誉
第二个步骤与第一种情况同理。
不清楚的再问我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问题,求大神帮忙!

4.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办法转换的会计处理

答案: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成本法转权益法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权益法转成本法
1、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应该按相关规定处理。
2、除此之外,因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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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问题,求大神帮忙!

学习这部分知识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你这道题,但是感觉下面那个答案有问题,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不知你有何看法?
第一种情况:成本法
2001年
借:长期股权投资       490
       贷:银行存款       490
              
2002年  追加投资后用权益法,需要调整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110      (6000*10%-490)
      贷:盈余公积                         11       (按法定盈余公积10%提取)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9
借:长期股权投资                       1300
      贷:银行存款                        1300         (其中形成60商誉,不用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   (6200-6000)*10%  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问题,求大神帮忙!

6. 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

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涉及两个方面的转换:
(一)成本法转为权益法(需要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比较该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是否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增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应将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1)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①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②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2)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再次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①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②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2.减资:因处置投资等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的,应将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这里是2011年教材新增的部分,看的有点晕晕的诶。对于这里做了一个梳理,多看看一定可以看懂的。
(1)首先,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其次,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①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3)再次,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份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被投资单位在此期间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在合并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我觉得,这里应该会以计算的形式考核,比如个别报表中应确认的处置损益或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处置损益等。
  通过以上分析,增资和减资两种情况下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存在以下差异:
  增资时,投资企业需要按照原投资时点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而减资时,投资企业是按照原投资时到投资变动时点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调整。
  增资情况下,权益法核算开始时点为新增投资交易日:原投资部分在追加投资之前显然是不满足权益法核算条件的,全部投资只有增资后才满足权益法核算的条件,所以,增资时点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持续计算。
(二)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无需追溯调整)
1.增资:因追加投资等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的,应将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加上购买日为取得进一步的股份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
2.减资: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将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转换时,应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以后期间,分得现金股利时,按成本法确认投资收益。
  

7. 急求旧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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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旧)
财会字[2001]7号
颁布时间:2001-1-18发文单位:财政部
  引言
  1.本准则规范投资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投资会计核算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投资的计价,以及投资损益的确认。投资的计价包括投资成本的确定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2.本准则不涉及:
  (1)外币投资的折算;
  (2)证券经营业务;
  (3)合并会计报表;
  (4)企业合并。
  定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1)投资,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2)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
  (3)长期投资,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
  (4)成本法,指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
  (5)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6)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指债券投资成本扣除相关费用及应收利息后的金额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
  投资的分类
  4.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分为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又可分为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6.投资在取得时应以投资成本计价。
  7.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债券初始投资成本扣除相关费用及应收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以放弃非货币性资产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以债务重组而取得的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8.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短期投资
  9.短期投资的现金股权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10.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终了时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已确认跌价损失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长期债权投资
  11.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债券投资应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2.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可以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如金额较小的,也可以于购入债券时一次摊销,计入损益。
  13.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的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4.对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分期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利息应于确认时作为应收项目价值;对分期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
  15.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16.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17.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18.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19.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金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20.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新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新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第8条的规定处理。
  21.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中止采用权益法。
  22.投资企业依第21条规定中止采用权益法的,应在中止采用权益法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新的投资成本。
  长期投资减值
  23.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本准则所称的可收回金额,是指企业资产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出售净价是指资产的出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用后的余额。
  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数额内转回。
  24.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时,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
  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长期投资时按第25条的规定处理。
  投资的处置
  25.处置投资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披露
  26.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下列与投资有关的事项:
  (1)当期发生的投资净损益,其中重大的投资净损益项目应单独披露;
  (2)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其中长期股权投资中属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的部分,应单独披露;
  (3)当年提取的投资损失准备;
  (4)投资的计价方法;
  (5)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
  (6)投资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7)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
  (8)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衔接办法
  27.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发生的投资业务,其会计处理方法与本准则规定的方法不同的,不予追溯调整。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发生、但在施行之日仍然持有的投资,自本准则施行之日起应按本准则的规定处理。
  附则
  28.本准则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急求旧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8.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1.甲持有乙60%的股份,出售20%,也就是出售1/3,9000*1/3=3000

2.自处置投资当期起初至处置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利润相对于剩余持股比例的部分调整留存收益

减资成本法转权益法具体会计处理:
1.按处置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2.比较剩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持有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起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起初至处置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