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2020年收费标准

2024-05-15

1. 维修基金2020年收费标准

政策执行法规依据 住宅维修资金收费依据,元谋县执行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 财政部令第165号)及《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扩展资料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
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根据《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住房维修基金收费问题

维修基金2020年收费标准

2. 2020契税和维修基金怎么算

契税税率为3-5%,维修基金由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的,一般来说计算方法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 维修基金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1)业主个人支付部分=1198×建筑面积×3% ;
(2)开发商支付部分=1198×建筑面积×4%;
(3)存款利息=根据存款方法及存款时间期限而定;
(4)公益事业收入部分=停车费+广告费+场地出租费+其他等全部小区总收入,扣除物业人员对该项目的管理费后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应按规定分摊到每户业主账户上的金额;
(5)支出部分=根据业委会所发表决票经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项目工程费分摊到业主账户上的金额。
法律依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办法所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住房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由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基金计算公式

4. 维修基金计算公式

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开发商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缴纳标准:1、有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2、有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交纳。3、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等。

5. 维修基金计算公式

一、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1、根据住房出售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2、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二、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
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等。
三、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账户的建立、以及缴纳时限的规定一般是按如下标准执行的:
1、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2、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3、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限: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时限缴纳首期维修基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2)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按标准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3)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5日内,按标准缴纳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维修基金计算公式

6. 维修基金2020年收费标准

政策执行法规依据 住宅维修资金收费依据,元谋县执行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 财政部令第165号)及《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扩展资料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
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根据《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住房维修基金收费问题

7. 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

答:您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以下6种情况可紧急提取公共维修基金:1、房屋防水损坏造成渗漏;2、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3、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4、楼梯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6、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法律依据: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

8. 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

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有以下几点:一、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二、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