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三条规定,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受以下权利: (一)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 (二)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三)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四)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