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能否抵押给担保公司

2024-05-13

1. 房产能否抵押给担保公司

法律分析:房产可以抵押给担保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将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担保公司的,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一并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房产能否抵押给担保公司

2. 房产能否抵押给担保公司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首先要与相对人签订担保合同,签订担保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此时不动产抵押权才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3. 抵押的房子可以做担保吗

房子在抵押期间,可以再为其他的债权提供担保,但是担保的债权不能超出该房屋的价值,并且抵押人需要如实告知抵押权人该房产已经设定过抵押的有关情况。【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第十条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十二条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抵押的房子可以做担保吗

4. 房子抵押给担保企业了还能卖吗?

法律分析:已经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卖,不过不能直接买卖。能买卖抵押房子的方法有:一、提前还清贷款。房子只要还清了贷款,房主就可以取得房子的完整的产权。所以,申请人可以先还清房贷,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再将房子卖出去。也可以和买房一方签定买卖的合同,房主还清贷款后,再办理二手房买卖的手续。二、办理转按揭贷款。办理转按揭贷款方法是变更房产的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5. 房产能否抵押给担保公司?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首先要与相对人签订担保合同,签订担保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此时不动产抵押权才设立。
一、民法典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什么时候设立
动产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我国动产抵押权模式采用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浮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浮动抵押权的特点。
与动产抵押权相比,动产浮动抵押权具有以下特点:
①主体的特定性。抵押人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未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不能设立此种抵押权。
②担保财产的集合性。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物一权原则的例外,其抵押财产是经营者所有的集合动产,包括经营者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③抵押财产的不特定性。(a)动产浮动抵押设立之初,抵押财产并未特定,包括“现有”和“将有”的财产b)抵押财产具有变动性,即抵押财产的范围、价值都处于变动之中(不断地买进卖出)(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11条规定的事由出现时,抵押财产才特定。
二、抵押权人的债权应该怎么确定
抵押权人的债权的确定要看抵押担保合同,看看其抵押权所对应的额度是多少。具体而言,如果对于债权没有具体数额上规定的话,那么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这时的确定应该重新签订所对应的合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签订抵押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抵押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应当与房地产权利人一致;
2、抵押人是公司法人的,应当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股东会或者特别决议的,公司应当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质疑抵押的有效性;
3、抵押物应当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应当交抵押权人保管,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损坏和损失;
4、办理抵押登记时,保险费用应当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房产能否抵押给担保公司?

6. 抵押的房子有担保的吗?

担保的房子和抵押的房子是不一样的,担保包括抵押,担保的房子不一定是抵押的房子。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
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房子在扺押状态法院如何执行
房子在扺押状态法院执行是,如果扺押房是唯一房产,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等,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执行的。法理上的依据其实很明确,即设定抵押的房屋自设定抵押时起,就已经成为了合法债权的担保,并且已经可以预见到未来为实现债权而需要变现,尽管是唯一一套房屋,但是其已经具备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属性,参与了社会性的交易,而不应该再视为简单的生活必需品。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二、债权担保的反担保有哪些方式
债权担保的反担保方式如下:
1、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三、债权担保表现形式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房屋抵押一定要找担保公司吗

房屋抵押担保可以找担保公司,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所以,房屋抵押担保可以找担保公司。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担保方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但司法实践中,在北京市各个法院,无论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中财产保全,法官都会让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具体采取哪种方式作为担保,目前北京市各个法院并无统一的做法,有的法院只需提供与申请保全的房屋价值相当的房屋作为担保即可,即物的担保;有的法院除了提供房屋,还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金;也有些法院只要求提供担保金,不需要提供担保房屋。
笔者在这里重点要谈的是关于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这种担保方式是最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担保方式。现实中,并不是所有想对房屋申请保全的当事人,都能找到一座价值相当的房屋或者与房屋价值相当的金钱来作为担保,可是如果无法提供担保,法院一般都会拒绝其保全申请。这时,专业担保公司的信用担保就为当事人提供了另一条途径。
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当事人需要寻找一个有实力、并有信用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之后,担保公司会让当事人提供案件相关材料,作出风险评估;如果担保公司认为可以为当事人作信用担保,当事人需与担保公司签订合同,交纳相关费用;最后,担保公司向法院提供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能证明担保资质的文件、曾经作过的信用担保的清单等等文件。
二、担保公司的概念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担保公司: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三)破产财产分配。
(四)清算终结。
(五)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房屋抵押一定要找担保公司吗

8. 房屋抵押担保可以找担保公司吗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所以,房屋抵押担保可以找担保公司。
一、找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好处
(一)有千万元的担保金在银行作为质押,和银行之间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关系,银行给予的可信额度更大
按照大多数银行规定,房屋抵押贷款最高额度只有抵押房评估价值的70%,但如果担保公司出手相助,其很有可能变魔术般的为你争取到满成额度。
房屋抵押贷款是人们申请大额贷款的时候比较青睐的贷款方式,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的,但是,如果有担保公司就不一样了,一般找了担保公司贷款会更容易。
(二)贷款速度快,至少比您自己去要快7-10天
虽说各家银行的放款速度参差不齐,但完整的申请材料递交完毕,办事效率最快的银行,少说也要三两周的时间才能放款。在此情况下,如果你急需用款,不妨找担保公司为你进行加急操作。在业内摸爬滚打多年的他们,凭借丰富的经验,广泛的人脉,娴熟的运作,可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帮你快速获得银行贷款。
(三)征信不好的客户大家能解决,逾期次数为90次的客户可能也能贷款。
(四)可以帮助客户解决贷款用途问题,对于贷款用途可以放宽。
(五)允许多种房产属性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的房产既包括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如商铺、写字楼、宾馆酒店等等,也包括住宅。现在,只要权属清晰,绝大部分银行都接受以上多种性质的房产。甚至对已经抵押过的房产,也可再次进行贷款。首次抵押贷款之后,已还款额加上房产升值部分,银行能进行轮后抵押。
(六)太过于“平庸”的房产也能抵押
房龄过大,超过20年;面积过小,小于50平,这些在银行看来,何止是房屋大打折扣,降低评估值就能了得的,如果变现能力实在说不过去,拒绝你的贷款申请也并非完全不可能。而此时,担保公司就充当了为你成功获贷保驾护航的角色,在担保公司的力挺下,很可能帮你扭转乾坤,通过审批。
(七)
效率额度均较高
与其他贷款担保贷款相比,房屋抵押贷款担保的操作流程就精简了许多。就拿一般的动产抵押为例,银行在收到货物之后,还有货后物流、货物保管等等程序和步骤,也增加了成本和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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