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清税需要什么

2024-05-15

1. 注销公司清税需要什么

到税务机关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一、注销公司税务怎么弄
1、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3、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4、纳税人到主管区局办理注销核准手续;5、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怎样办理公司注销
办理公司注销的主要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并且在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向工商局备案;
(2)去国税局和地税局核查税费并注销税务登记证;
(3)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账户;
(4)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税务注销要交税吗
税务注销需要交税,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企业是纳税主体之一。企业登记时,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注销企业也需要办理税务注销。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终止营业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公司清税需要什么

2. 注销公司清税需要什么

法律分析:到税务机关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 ,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 清税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清税注销需要材料如下:1、发票:所有未使用的空白发票需要在办理业务前一天作废。2、报税:在办理业务当天进行税控盘抄报。3、三方协议:国税大厅填写“终止实时缴税协议申请表”,之后到开户银行终止三方协议。4、申报:当月增值税报表、当季所得税报表、当季财务报表、当年所得税报表、当年财务报表、清算所得税申报。5、提供资料:地税注销证明、未使用的发票、股东会决议、税控设备、公章及法人章(用于填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清税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4. 个体工商注销怎么清税

A.个体户注销国税流程:
1.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由主管区局(所)办理。  
4.对查账征收的国、地税共管户,如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控管的,应要求纳税人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然后到地税办理注销登记;如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控管的,地税局先办理注销登记。
5.对定期定额征收的国、地税共管户,应要求纳税人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然后到地税办理注销登记。
B.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先办理以下手续: 
1.结清税款。纳税人应结清当前属期及以前属期的申报税款、欠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稽查税款的申报及入库。 
2.缴销发票。发票管理岗缴销纳税人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并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3.如果存在未结案件、未办结事项,必须先行结案、先行办结事项。 
4.如果纳税人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未办过户或注销(车船)的,应先行办理过户或注销。  
C.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验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验原件); 
5.已先在国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国地税共管户,应提供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6.纳税人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的,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已办理过户或注销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此外,提交的资料由主管税务局综合服务岗受理审核。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适用简易程序、审核程序、检查程序。最后,税务机关会向纳税人打印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并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5. 注销营业执照清税怎么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一、首先,办理纳税人携带注销税务登记资料到当地的办税服务厅提交注销申请,领取填写《清税申报表》,若是在当地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还须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以及附表)。该部门人员核对各项资料之后将其推送到相关的注销检查的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将该纳税人的清税申请信息提交给主管的地方税务局。二、其次,税务检查部门在确定申请纳税人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之后,将检查报告发回给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将国税部门的检查结果录入税收征管系统,之后传递到主管的地税局,并且通知该申请的纳税人将存在的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和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全部结清。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未开具的空白发票与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把已经开具的发票验旧、没有开具的发票缴销、收回发票的领购簿和税控设备,来确保票款两清无遗漏。三、最后,部门税务人员按照国税、地税的清税结果,确认纳税人已结清所有税务事项之后,把纳税人在税收征管系统内的信息做注销处理,并且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此证明为一式三份,纳税人一份,其可以凭《清税证明》去办理工商登记注销。税务机关将同时将清税信息推送到工商、质检、国税喝地税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注销营业执照清税怎么申请办理

6. 清税是不是就是注销

法律分析:不是。对于企业来说,没有清税证明的注销是无效的,一旦出现问题,注销登记有被撤销的风险,还要追究法律责任。而对工商登记机关来说,缺少清税证明办理注销是违反《材料规范》的原则,基本登记机关是没有权利对规范进行修改或扩大解释的。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根据国税总局的规定,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就已经进行了税务登记。因此,税务机关不出具清税证明或违背实际情况出具“未登记证明”,会给税务机关带来行政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7. 请问税务已经清算注销,工商该如何注销?

税务已经清算注销,工商该注销如下:1、办理工商注销时,是需要提供税注销证明的,但这是必要条件,不是充要条件,另外还需要提供注销相关资料;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5)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7)指定(委托)的证明;(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请问税务已经清算注销,工商该如何注销?

8. 企业注销如何清税

法律分析:一、首先,办理纳税人携带注销税务登记资料到当地的办税服务厅提交注销申请,领取填写《清税申报表》,若是在当地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还须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以及附表)。该部门人员核对各项资料之后将其推送到相关的注销检查的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将该纳税人的清税申请信息提交给主管的地方税务局。二、其次,税务检查部门在确定申请纳税人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之后,将检查报告发回给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将国税部门的检查结果录入税收征管系统,之后传递到主管的地税局,并且通知该申请的纳税人将存在的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和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全部结清。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未开具的空白发票与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把已经开具的发票验旧、没有开具的发票缴销、收回发票的领购簿和税控设备,来确保票款两清无遗漏。三、最后,部门税务人员按照国税、地税的清税结果,确认纳税人已结清所有税务事项之后,把纳税人在税收征管系统内的信息做注销处理,并且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此证明为一式三份,纳税人一份,其可以凭《清税证明》去办理工商登记注销。税务机关将同时将清税信息推送到工商、质检、国税喝地税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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