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股对价股票5股,是什么意思?

2024-05-15

1. 每10股对价股票5股,是什么意思?

非流通股解禁或收购要约。
意思就是,因为有非流通股要进入流通领域,对持流通股的权利人做出补偿。有时候是对价现金要约,有时候是对价股补偿。有时候二者兼有。
针对你的问题,直白点就是和“每十股送5股”一个意思。如果你在登记日持有该股,就会获得这个补偿。
区别于送股的地方,送股稀释的是送的比例,对价稀释的是进入市场的解禁股和对价股之差绝对值的比例。就是,送股会稀释净资产,对价稀释的相对要小。

每10股对价股票5股,是什么意思?

2. 对价股是什么意思?


3. 追送对价现金发放是什么意思?10转10派3元中的转和派都是什么意思?

追送对价现金发放是由于没有兑现经营业绩等承诺,根据股改时兑现追送对价的承诺,现在追送对价以现金方式发放。10转10派3元中的转和派是用公积金每10股转增(送)5股股票,给你2元现金(含税)。   补充:  详细请参见  http://wenwen.soso.com/z/q129240806.htm   补充:  给你3元 现金 (含税)。   补充:  10转10派3元是用公积金每10股转增(送)10股 股票 ,给你3元现金(含税)。   补充:  对不起,我为我一开始的不认真道歉,我重新重复一次答案追送对价现金发放是由于没有兑现经营业绩等承诺,根据股改时兑现追送对价的承诺,现在追送对价以现金方式发放。 10转10派3元是用 公积金 每10股 转增 (送)10股 股票 ,给你3元现金(含税)。请接受我的道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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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送对价现金发放是什么意思?10转10派3元中的转和派都是什么意思?

4. 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4.10股股票对价,是啥意思?

  所谓对价就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流通权,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价值。比如你买的股票神马,现在是2000股,神马公司已经修改了对价方案,每10股支付对价4.7股,在3月17日登记时,你不卖出,那么在股改通过后,你的股票将会变成2000*(1+0.47)=2940股,送股不需花钱购买,但送股后,股票价格会自动除权。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5. 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5.25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股的对价,这到底什么意思?

一般转赠股是针对所有股东的,但是股改转赠只是针对的流通股股东,那么您手中的流通股增加了,而非流通股股东的股本却没有变化,这样您的权益增大了。

大多数上市公司股改是通过直接送股形式完成的,对流通股股东定向转赠是后来出来的新方案类型

举例来说,直接送股对价

假设流通股1亿股,非流通股1亿股
直接10送2.6股
那么股改完成后,流通股变为1.26亿股   非流通股变为0.74亿股的限售股

同上假设,如果是针对流通股股东的转赠方案10转赠5.25股
那么股改完成后
流通股是1.525亿股,非流通股是1亿股

前者方案是总股本不变,  后者方案是非流通股数目不变

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5.25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股的对价,这到底什么意思?

6. 什么是对价?每10股送3.4股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对价(consideration)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其内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承诺。

具体到股改上来说,就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得股份的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一定的补偿.

每10股送3.4股就是非流通股东对你们(流通股股东)作出的补偿,每持有10股就获得3.4股补偿.

7. “10股获得2.7股的对价”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改的对价一定是用两种形式支付(不只是哪家公司)。

一是直接送股给流通股东,另一种是用公积金转赠给全体股东,然后非流通股东应得的部分再转赠给流通股东或者是向流通股东发放股权证,就形成了你说的“相当于每10股获得2.7股的对价”。

股票对价问题得由股改谈起。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时存在著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

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麼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麼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两类股东的股权。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入市场流通。

目前具体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阶层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东投票表决。有些有创意的作法就不断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东违约赔偿条款。
非流通股股东增加股改违约赔偿承诺,规定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未按承诺减持股份,则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将违约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赔偿给公司(类似台湾公司法归入权条款)。这是一个惩罚规定制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条款得不到执行的担心,有利於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类似共同基金发行之初的闭锁期条款)
大股东主动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有些公司承诺条款将大股东的禁售期限从法定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至36个月,江淮汽车、精工科技禁售期60个月,而承德钒钛第一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是承诺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诺期限之长为股改以来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订定限售价格条款。
凯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东诺3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於11.74元,这一价格复权后为凯恩股份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4)蓝筹公司对价理想
上海汽车、民生银行两大蓝筹公司,分别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当)的对价。这一对价水准超过了前期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对价幅度,进一步稳定了投资者对绩优蓝筹股的流通补偿预期。
(推荐参考网站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jjgq/858742.htm)


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则,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的代价,也许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合同无对价无效。从法律关系看,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某人允诺是为了换取另外一个人对允诺的承诺。从法经济学角度说,对价就是冲突双方处于帕累托最优状况时实现帕累托改进的条件。在平等个体之间法律关系冲突情况下,效率的解决只能通过平等个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在协调平等主体之间相互冲突的法律关系过程中,只要满足对价,自由让度并给予及时补偿而不使任何一方损失的条件,就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到帕累托改进的效率。

有关对价的概念曾在去年年底中国石化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北京飞天与北京燕化签订的合并协议中出现。根据该协议,中国石化通过北京飞天吸收合并北京燕化的方式对北京燕化进行整合,北京飞天就拟注销的所有北京燕化H股向北京燕化H股股东支付现金,同时还向持有所有北京燕化内资股的唯一股东中国石化发行北京飞天新注册股本,最后北京飞天对该协议应支付的现金对价约38.46亿港元。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对价),往往将合同区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交易关系,是双方财产的交换,是对价的交换。无偿合同不存在对价,不是财产的交换,是一方付出财产或者付出劳务(付出劳务可以视为付出财产利益)。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

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对价的概念和规定,但国内法学研究人士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调整的法律规定,只不过是从权利义务对价的角度来调整。例如对一个权利义务明显不平衡的情况,英美法是从对价理论角度来考虑不充分的对价背后是否隐藏着欺诈、胁迫等不公平的事实,从而决定合同是否存在对价的;而我国合同法对相同情况也可从有无欺诈、胁迫来分析并决定合同效力,如果没有这些非法情节,当事人还可以显失公平为由行使变更和撤销合同的权利。

在此前股权分置改革的讨论中,非流通股股权以什么样的对价获得流通权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之一。此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采取了个案处理、方案协商选择的原则使最终实现的对价必然成为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10股获得2.7股的对价”是什么意思

8. 000676,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2股A股股份的对价。啥意思呢?是送股票吗?可是账户并没有多

这个对价应该是股权分置改革中发生的吧。
 
在我国证券市场初期阶段时,非流通股份是不能上市流通的,为解决这个问题,证监会就出台了股权分置改革政策。非流通股东要获取上市流通权,就要给流通股利益作为代价,从而换取流通资格。
 
在这个案例中,非流通股东通过赠送给流通股东股份,换取流通资格,赠送的比例是按每10股流通股获赠3.2股。操作上,非流通股东股份减少,流通股东股份增加,总股本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