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促进会的机构条例

2024-05-12

1. 中华文化促进会的机构条例

文促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组织条例第一条 为加强本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的管理,实践 “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国际交流”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依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法律释义而设立;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根据本会工作需要而设立。    第三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内设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接受本会的管理和监督,并按照本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领域,在本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分支机构不应再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也不应独立发展会员。    第四条 分支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负责主持机构日常工作的主任或秘书长,由本会聘任,其他任职由主任或秘书长聘任,报本会备案;代表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任负责主持机构日常工作,由本会聘任,其他任职由主任聘任,报本会备案;协作机构、内设机构参照上述架构办理。    第五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由本会聘任之主任或秘书长负责保管、使用和缴回机构的公章。    第六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基本职责如下:1.服从本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2.在本会授权范围内的各自专业领域开展活动;3.完成本会委托开展的活动或交办的工作;4.重要人事安排和主要工作须向本会请示汇报;5.确定专人,定时向本会报告活动资讯、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6.按时交纳商定的管理费用(每年3月底前,交纳上年度管理费)。     第七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举行全国性文化活动、涉及港澳台地区活动以及中外文化交流活动,须经本会批准;需由本会主办的活动,应向本会交纳主办费。     第八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的经费,原则上自筹自管、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凡社会公益性活动的经费往来应纳入本会统一管理。    第九条 本会有权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涉及的事项进行考评,作为任免机构负责人和指导工作的依据。    第十条 本会有权处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消和负责人的聘任、解聘事宜。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驻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生效,有效期至本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其解释权归本会驻会主席办公会议。

中华文化促进会的机构条例

2. 中华文化促进会属于什么级别单位

中华文化促进会属于非政治、非宗教的具有完全独立性的文化艺术团体。中华文化促进会创立于1992年,常设机构设于中国北京市,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全国性联合性社会组织。
文促会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文促会以“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国际交流”为宗旨,由海内外文化界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以及百多个区域组织、分支机构、企业会员组成。

3. 中华文化促进会证书国家承认吗

有用。中华文化促进会的证书有含金量,并且含金量非常高,这是国家认证的部门。中华文化促进会就是一家考级机构,这个证书在每个相关部门都是有效的,可以作为自己的荣誉,来提高就业或者学业前景。
中华文化促进会(简称“文促会”,英文名称Chinese Culture Promotion Society)创立于1992年,常设机构设于中国北京市,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全国性联合性社会组织。
文促会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2004年国家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 [1]  文促会以“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国际交流”为宗旨,由海内外文化界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以及百多个区域组织、分支机构、企业会员组成;现任名誉主席许嘉璐、高占祥,主席兼法定代表人王石。截至2018年12月,中华文化促进会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2] 
2021年3月2日,民政部对中华文化促进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3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文化促进会证书国家承认吗

4. 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的组织机构

1、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汽车文化委员会2、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委员会3、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文化教育委员会4、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画廊专业委员会5、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城市雕塑文化委员会6、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书画艺术委员会7、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摄影艺术委员会8、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动漫游戏文化委员会9、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农村文化委员会10、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管理委员会

5. 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的业务范围

(一)文化交流:组织优秀的民族文化艺术节目、作品等,进行国内外文化交流。举办影视、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动漫、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学术研讨会;举办有关艺术门类的艺术品博览会;举办文艺演出、公益活动;协助地方,宣传地方的历史文化、发掘保护地方的民间文化、民间艺术等。(二)产业开发;挖掘、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资源,保护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的民间艺术,创新开发现代的各艺术门类的文化产品。(三)专业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书画、摄影、文学、影视、动漫游戏、网络科技等专项培训。(四)书刊编辑:编辑文化艺术门类为主的书刊、画册。编撰中外文化名人、传记,地方史、类以及古迹、旅游名胜的专著及音像制品等。(五)专业展览:组织、举办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的会展;举办影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品的博览会。(六)国际合作;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下,进行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组织专业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举办国内外的艺术家的艺术交流展览;举办大型的国际电影、电视节以及专业化的评选活动。(七)咨询服务;开办常设机构及信息网站,为国内外文化产业机构提供信息服务,推广国内外文化产业先进经验。(八)学术研究;认真学习党对发展文化产业的方针政策,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探索、研究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组织专业人士的高峰论坛。(九)影视传媒;组织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外出考察;影视文化艺术类最新产品及发展趋势的高峰论坛;影视文化艺术类精品展览;经典回顾展览;影视文化艺术项目合作交流等系列活动。

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的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