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未签名,但签名的一方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吗

2024-05-15

1. 合同一方未签名,但签名的一方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吗

可以主张。合同约定双方签字后生效的,在一方未签字的情况下,合同尚没有成立,不能生效。

合同一方未签名,但签名的一方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吗

2. 保险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回执单签订的时间不是投保人所签,此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中国平安深圳分公司的业务员。

首先从你提问的专业程度来讲,你对保险里的很多知识是比较清楚的,如风险提示书,犹豫期之类,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说明你的业务员还是比较专业地给你介绍了险种和对一些细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当然,不代表我认同他的代客户在部分文书上签字,和在回执单上将时间提前剥夺客户的犹豫期退保权利,这类问题,你可以投诉到保险公司,将会扣险业务员的品质分的)

其次,明智之人,做明智之事,你应该对你拥有的这份产品非常了解,一份保险,只要是针对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风险分析等内容作出的,拥有它,是一件非常好的事,而且也是相当重要的,建议你多多考虑。

第三,一份保险合同,最重要的签名,即为投保书上的签名,如合同生效后,再申请退保,将会受到严重的损失,当然,你此单,如果业务员承认是将日期签期提前,剥夺了你的无损失退保权,要回保费会比较周折点,但胜算非常大,但此业务员的从业权利可能一次性被剥夺。

希望我以上的回复可以帮到你。

3.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买保险这一项,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吗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跟办没办保险没有必然联系。如果你的合同中有此约定,没有办当然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否则,你只能举报其违反《劳动法》,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买保险这一项,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吗

4. 保险合同签定的时候不是本人签名,后来在保险公司做了增补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前面的签名已经得到本人的追认,合同是有效的。

5.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律和司法解释,如果签订的保险合同内容不合法将导致的结果

如果签订的保险合同内容不合法将导致的结果就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律和司法解释,如果签订的保险合同内容不合法将导致的结果

6. 签风险提示书一定要在电脑上操作吗

您可以直接在电脑上的券商交易客户端内开通,也可以带上身份证直接去您的券商营业部开通,或者咨询你开户证券公司客服

7. 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看条款合同有效吗

您好,合同经双方签署,法律上视为经协商一致,对双方皆具有约束力,至于签订合同时是否有看合同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看条款合同有效吗

8. 意外险没有被保险人本人的签字,是这份合同有效吗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本人同意,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所述其产生的责任由投保人来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