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指南

2024-05-14

1. 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指南

(一)2014年度、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二)申请单位应当是在申报奖项至申请配套奖励之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三)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应分别申请;
(四)属于合作完成的获奖项目,完成单位应分别申请;
(五)《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指南

2.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二十七条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各学科(专业)评审组的初评结果,评定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项目、奖励等级等;二对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研究解决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第二十八条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共29-35人。主任委员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3人,正副秘书长各1人,委员由科技、教育、经济等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行政部门领导组成。其人选由有关部门推荐,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聘任。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第二十九条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专业)评审组,负责本学科(专业)技术领域的初评工作;可根据需要单独设立学科(专业)评审组,负责特等奖初评工作。初评结果报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第三十条 学科(专业)评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至2人,成员若干人。建立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库。学科(专业)评审组的专家在专家库中挑选后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聘任,实行动态管理。第三十一条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学科(专业)评审组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应当对候选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保守秘密。

3.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第五章 评审

第四十条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由省奖励办公室在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网站等媒体上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形式审查合格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省奖励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第四十一条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由省奖励办公室提交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相应学科(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第四十二条 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规则如下:一初评由学科(专业)评审组以书面评审和会议评审方式进行。书面评审方式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产生初评意见;会议评审方式以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初评结果。二根据学科(专业)评审专家书面评审意见,奖励办可要求部分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在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会议上答辩;学科(专业)评审组推荐的一等奖候选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应在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上答辩。三对于学科(专业)评审组推荐的特等奖和一等奖候选项目,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到现场考察。四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以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审,以记名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五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评审组的评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参加,表决结果方可有效。六学科(专业)评审组初评推荐的特等奖、一等奖项目应当获得到会成员数的三分之二 (含三分之二) 多数通过;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应当获得到会成员数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七省科学技术奖的特等奖、一等奖项目应当获得到会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含三分之二) 多数通过;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应当获得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四十三条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以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或者学科(专业)评审组成员的身份参加被推荐项目的评审。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第五章 评审

4.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奖怎么样增加主要完成人

(一)2014年度、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二)申请单位应当是在申报奖项至申请配套奖励之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和其他社会组织;
(三)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应分别申请;
(四)属于合作完成的获奖项目,完成单位应分别申请;
(五)《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第七章 授 奖

第五十一条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定的获奖人选、项目及等级进行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颁发省科学技术奖证书、奖金。奖励经费由省财政列支。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的经费管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第七章 授 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