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

2024-05-17

1. 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

一般而言,是将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的销项税额总额,减去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就是你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

2.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算

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1、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扩展资料
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布之前,“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内容主要是: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
将“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核算范围也扩大到了原“管理费用”项下核算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经调整后,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这些税费不应该通过这个科目进行核算:
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必然不会在“税金及附加”核算。增值税只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只需要通过资产负债科目核算。如果进项税不能抵扣应该计入资产成本或费用,也不会计入“税金及附加”。
2、企业所得税是针对经营后所得征收的,而“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税费,“税金及附加”影响的是“营业利润”之前的损益,所以企业所得税也不在“税金及附加”核算,在“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核算。
3、另外,还有一些税费需计入资产成本,比如:车辆购置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耕地占用税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及附加

3. 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啊?

1,营业收入乘营业税税率=应交营业税税额。
2,应交营业税税额乘附加税税率=应交附加税税额。
[1]+[2]=营业税金及附加总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一个损益科目。其月末借方余额结转本年利润账户,以扣减当月利润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啊?

4. 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啊?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算方法如下:应交纳的营业税=营业收入额×适用税率。
扩展资料:一、营业税的税率:营业税有九个税目,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适用3%税率;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5%税率,娱乐业适用5%至20%的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定义:根据应交纳的营业税税金总额,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的一种地方税,用于维护城市建设;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定适用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方法: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金总额X适用税率。
五、教育费附加税的定义:根据应交纳营业税税金总额,按规定比例计算交纳的一种地方附加费,目的是为了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5.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怎样计算的

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1、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扩展资料
税务部门所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中是这样解释的:第二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据此,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属于营业成本的范围。
1、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发票,税率17%;没有进项抵扣税额,本月开出发票一张价税金额为55319.56。如下: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55319.56贷:主营业务收入47281.6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37.88
按城区区域的税率计算:
应纳增值税=8037.88
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8037.88*7%(城区是7%,乡镇是5%)=562.65
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附加费8037.88*3%=241.14
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8037.88*2%=160.76
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47281.68*80%(工业80%,50%商业单位)*0.0003=11.35
营业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47281.68*0.1%=47.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合计:1023.18
2、小规模纳税含税发票就是整张发票的金额:比如销售开票100元,就是含税的金额;小规模纳税不含税的金额是要计算的:100元/(1+3%(假如你司应纳的税率))=97.09元(不含税的价),97.09*3%=2.91元(要缴纳的税额,也就是要缴纳营业税2.91元);再计算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各项税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怎样计算的

6. 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

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1、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扩展资料
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布之前,“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内容主要是: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
将“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核算范围也扩大到了原“管理费用”项下核算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经调整后,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这些税费不应该通过这个科目进行核算:
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必然不会在“税金及附加”核算。增值税只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只需要通过资产负债科目核算。如果进项税不能抵扣应该计入资产成本或费用,也不会计入“税金及附加”。
2、企业所得税是针对经营后所得征收的,而“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税费,“税金及附加”影响的是“营业利润”之前的损益,所以企业所得税也不在“税金及附加”核算,在“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核算。
3、另外,还有一些税费需计入资产成本,比如:车辆购置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耕地占用税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及附加

7. 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

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1、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扩展资料
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布之前,“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内容主要是: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
将“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核算范围也扩大到了原“管理费用”项下核算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经调整后,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这些税费不应该通过这个科目进行核算:
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必然不会在“税金及附加”核算。增值税只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只需要通过资产负债科目核算。如果进项税不能抵扣应该计入资产成本或费用,也不会计入“税金及附加”。
2、企业所得税是针对经营后所得征收的,而“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税费,“税金及附加”影响的是“营业利润”之前的损益,所以企业所得税也不在“税金及附加”核算,在“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核算。
3、另外,还有一些税费需计入资产成本,比如:车辆购置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耕地占用税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

8.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公式=当期缴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费税率。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