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落地:天津两中关村放宽落户、购房限制

2024-05-14

1. 重磅落地:天津两中关村放宽落户、购房限制

天津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文件。  
文件显示,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对落户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的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制定六项政策支持,其中在普遍关注的购房、落户方面均有放宽。  
    
以下为政策原文:  
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实现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对落户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的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子女教育保障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项目所在区为其在职职工中非本市户籍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本市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  
二、便利医疗医保服务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医疗保险的,本市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落实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探索实行医疗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三、鼓励职工来津工作落户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直接办理落户;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津落户;项目落地即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被认定后按照“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办理落户;30周岁及以下的中高职毕业职工,可在津落户。  
四、完善投融资扶持  
统筹用好海河产业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等现有产业基金,按照相关规定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设立母基金或子基金,招揽非津投融资企业来津发展,为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提供投融资扶持保障。  
五、满足在津合理住房需求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在职职工户籍迁入本市的,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其在职职工户籍暂未迁入本市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按照外地户籍居民购房套数政策执行,项目转移至本市后,职工即可购房,但所购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六、财政收入及统计指标分配  
对北京市、区两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形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税收收入分享;所形成的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计指标分计。  
以上措施,自2020年2月28日起施行。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重磅落地:天津两中关村放宽落户、购房限制

2. 2023天津落户最新政策解读

      _      想要落户天津有三种方式:引进人才落户、投靠落户、积分落户。三种落户方式。      人才引进落户      分为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1、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2、获得九大类      包括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      三、技能型人才      大专学历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不超过30周岁;      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普通中专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四、创业型人才      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      2、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      3、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五、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报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积分落户:      注: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夫妻投靠落户      办理条件      我市户籍人员与外省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的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将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外省市户籍人员与我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人员死亡的,双方登记结婚满3年,外省市户籍人员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已故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二、子女如何投靠父母      办理条件      1、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      2、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      3、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满足以上条件的家庭,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      三、父母如何投靠子女      办理条件      自2021年11月份起,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成年子女均为京津冀常住户口(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出国定居人员除外)且至少一人为天津市常住户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津落户;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那么首先前期准备工作有哪些呢?那就是断社保、断个税、劳动局减员、离职证明。断交三个月以上,这是前期的准备工作。如果异地不存在这些,就没啥大问题。      有人经常问到40周岁不到41周岁可以办理吗?是可以办理的。      本科以上学历落户分为俩种办理模式,一种是三无人才引进,一种是工作就业落户。      三无是那三无呢?在天津无工作,无社保,无住房的人员,可以按照三无人才引进调档案落户。异地是更不允许有的。然后调档案到天津人才市场,申请三无人才引进。      第二种工作就业落户,那么就很好理解了,在天津找一个合适的工作单位,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在天津有工作就可以申请落户。当然这种落户方式也是不允许外地有工作的。      其实天津人才引进目的很简单,是希望有能力的人,来到天津发展,就业,创造社会价值。同样提供高考落户的优势。实现双赢。      一定要注意的是,不能采取挂靠社保,伪造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落户。这样是违规违法的。查到会被取消天津落户资格。      驳回原因      科普:天津落户最多驳回几次呢?不是违法违规的,多次驳回也没事,可以再次申请。      第一种上传资料模糊传错不清晰。这种第二次上传就可以。下载天津公安APP拍照上传。认真一点就好。      第二种异地有社保,这种就是不了解政策,然后自己申报的,(异地社保要断交三个月以上,第四个月申请才可以)      第三种异地有工作,这种就是虽然你断了社保,但是核查你异地离职单位,你是在职状态,这种也是不可以申请落户的。      第四种频繁就业,在天津多次更换公司和更换社保缴纳单位,这种会被疑似骗取天津落户资质。进行驳回。所以在天津就业以后申请落户的,不要频繁换工作。      第五种异地公务员,教师,国央企事业单位的,这种是不可以落户的,不符合天津人才引进政策。所以要注意自己是否属于这种情况。      第六种劳动合同与就业信息不符合。这个就是字面意思。      第七种社保挂靠和企业资质问题,这个就是企业存在违规或者黑名单了。这种企业是办理不了落户申请的。要注意。      天津落户大概就这么多问题和解决办法。只要你是合规合法,真实就业的。落户是完全没有问题的。造假是不符合落户条件和政策的,要慎重。

3. 天津两中关村工作满1年职工可落户,购房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

天津两个中关村放宽落户及购房限制,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津落户。同时,对户籍未迁入天津且无住房职工而言,项目转移至天津后,职工即可购房。

3月2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简称《措施》),《措施》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以试点方式实施。
《措施》显示,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实现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对落户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的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制定了六方面政策措施,其中落户、购房等方面均备受关注。
《措施》显示,鼓励职工来津工作落户。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直接办理落户;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津落户;项目落地即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被认定后按照“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办理落户;30周岁及以下的中高职毕业职工,可在津落户。
可以看到,在该《措施》之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去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对《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显示,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任职于企业3年及以上且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职职工,不受年龄限制,可以随项目来津工作落户。
与《征求意见》相比,此次《措施》对人才工作年限的要求有所降低,从原来的3年降低为就职满1年及以上。
满足在津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措施》显示,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在职职工户籍迁入本市的,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其在职职工户籍暂未迁入本市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按照外地户籍居民购房套数政策执行,项目转移至本市后,职工即可购房,但所购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此前,《征求意见》亦明确,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户籍迁入本市的职工,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对户籍暂未迁入本市的职工,其家庭在天津无住房的,可在本市购买住房1套,不再需要提供在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所购住房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海河英才”计划是天津因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在高层次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8个方面提出的一系列人才创新举措。并于2018年5月16日正式对外公布。
今年1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市长张国清代表市人民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累计引进人才24.8万人,平均年龄32岁,其中资格型和技能型人才占比45.1%。”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针对海河英才的《措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限购松绑政策,主要为相关职工提供购房和落户保障措施。这和上海临港新片区等类似,属于人才购房政策内容。《措施》客观上使得产业外迁的动力加大,职工也乐于在天津购房和定居,对于市场交易确实有积极的活跃价值。但同时通过限制转让的方式,有助于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稳定,防范投资投机购房。
目前,天津执行的楼市限购政策规定为,从2017年4月1日起,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天津两中关村工作满1年职工可落户,购房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