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网下申购业务是指在新股申购时,机构投资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下新股申购专用账户划付资金的业务。该业务在工商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提供的服务以交易所对外公告时间为准。 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办理“新股网下申购”时,请注意以下两点: 1.向上海交易所划转申购资金时,应在申购代码栏、股东代码栏中输入相关申购信息;向深圳交易所划转申购资金时,应在备注信息栏中输入必要信息。 2.该业务仅在证券登记公司指定的划款时间内进行划款。
工行企业网上银行“新股网下申购”的开办条件是: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得新股网下申购资格的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客户。 散户投资者不能参与新股网下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提供: 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 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