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指导、

2024-05-14

1.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指导、

《消防法》上只规定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在规定中只有法律法规,不包括消防安全技术、知识。对有关单位是进行督促、指导、协助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没有规定协调和监督、培训。其原文如下:

《消防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指导、

2. 法律教育专业属于什么类

属于。
法学大类包括: 法学类、监所管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社会学类、民族宗教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等。
法律类
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商务法律、法制学、民法学、环境法、劳动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科技法学、商法、金融法学、财税法、涉外经济与法律、律师事务、法律事务

3. 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制教育,构建和谐校园

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在当今的社会中,仍存在不少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一些不健康的书刊,非法出版物和不良网站,宣扬色情、暴力、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同时,由于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误入歧途。“法律进学校”将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学会排除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平安、文明、和谐的琼中建设。依据我县“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方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本项工作。 一、 整合资源,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活动。 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的特点和优势,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保证学校法制建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大力挖掘社会法律教育资源,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安干警对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活动,用身边鲜活的法治案例帮助学生认清真、善、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开展“我与爸妈同学法”举办“家长学校”等系列活动,提高家长法律素质,使家长成为孩子的表率,经常关注子女的法制教育,主动与学校互通信息,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 拓展普法平台,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 建立起法制宣传橱窗,定期以案例的形式向师生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每月刊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每季度在宣传橱窗展出一期法制宣传画,并在校区显耀地段悬挂法制宣传横幅,营造校园普法、依法治校的氛围。同时广泛开展读一本法律书、开一次法律主题班会、讲一个法律故事、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办一份法制手抄报的“五个一”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法律进校园”活动。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法制宣传的效率。组织教职工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规范办学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及依法执教水平。组织学生以学习《宪法》《国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内容为重点。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守法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进学校”活动更具针对性。 在新形势下,“法律进学校”活动必须面向学校,贴近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我们将精心设计、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提高我校学生学法用法的能力。加强法制舆论阵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电化教育功能,学校通过红领巾广播站、远程教育、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定专栏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逐步增强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 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举办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小警察有约”“我是法律小博士”“小手牵大手”等校园普法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的健康开展,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法律进学校”伴着三月的春风走进了学校。这项工作要得于顺利开展还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有待于学校内部不断改革创新,拓宽工作思路,逐步建立适合校情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校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进程,全面提高师生法律素质,紧密结合“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把本项活动同我省的教育质量年、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探索教育方法、继续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和谐琼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制教育,构建和谐校园

4. 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要收费吗?

不用交费   但必须去。

5. 如何在教学工作中开展法律知识的渗透和教育

加强法制教育  推进依法治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依法治校的育人氛围,维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市新营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一、加强学校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落实依法治校的根本保证,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有序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校长、书记、办公室、少先队、教导处、工会、总务处、班主任都有相应的工作职责,如《政治学习制度》、《班主任工作条例》、《学科教学常规》、《工作岗位聘任条例》等,实现责任到人。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学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管理工作在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下开展。为此,我校重新修订了新营小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方案》、《教师年度考核方案》、《校务公开实施方案》《教师教学常规“六认真”条例》、《小学教育管理“十不准”基本要求》、《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六认真”基本要求》《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经过全体教师讨论修订后并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实施的。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我校法治管理制度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石。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二、完善管理体制

1、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核定的内部机构数额,我校设置有办公室、教导处、少先队、工会、总务处5个常设机构。所有机构职责明确,权利与责任对等,协调一致。

2、工作机制规范。我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书记、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大队辅导员、教导主任、工会主席、总务主任为成员。每年开学初召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会,回顾总结上年工作,制订当年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依法治校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依法治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法制教育

1、我校按照普法要求,利用政治学习例会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守则》、新《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及黑板报及时公布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向全校师生宣传法律知识。

2、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努力做到“五个结合”:①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育计划,在中高年级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②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现有思品课、社会课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③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规,让学生增长法律知识。通过 “遵守交通法规” 、“我与文明同行” 等系列活动丰富了法制教育的形式。④把法制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要求,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有偿家教,坚决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教师师德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⑤与社会、家长紧密联系,形成依法治校合力。我们充分利用家长学校这块阵地,搭建教育平台,全力推进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我校先后聘请市公安局法制教育科的李军、刘兆海两名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知识讲座,强化法制教育。还多次聘请交警支队的干警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讲座。聘请专家指导家长如何教育管理学生,提高家长综合素质。

四、加强依法管理,确保依法治校

1、进一步健全了工会组织及教代会制度,重新修订了《新营小学教代会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实际设立了4个工会小组,制定了工会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对工会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进行了规范。完善教代会工作机制,建立了重大问题经教代会通过制度。

2、坚持校务公开,制定了《新营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凡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项如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工资变动、业绩考核、经费收支等一律公示上墙,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做到公开、透明。

3、规范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局、财政局下达的有关文件,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对收费进行规范公示,开出的票据规范,杜绝教师个人行为和其它行业的搭车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工作及教职工福利,做到明确、公开。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作息制度,调课、代课一定要到教导处登记,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市教育局规定。各年级所有学科只使用经教育局审批的教材,各科学生的作业都能够按要求严格控制,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5、开展学生、家长评教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征求家长对学校及老师的意见,学校领导多次进行师德师风讲座,并要求老师撰写师德师风学习论文。结合“规范教学行为  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要求老师对照师德条例,层层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及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及时整改。组织“优秀教师”和“优秀辅导员”事迹演讲。大力表彰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优秀人物,促进了我校教师思想素质的提高。

五、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1、我校制定了依法治校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强化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普法知识考试,教职工普法考试人数达到100%,合格率100%,增强了教职工的法制观念,为全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注重情感投入。启动了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的帮教工程,促进了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每年免费组织全校教师定期全面体检,保证了教师们的身体健康。制定了《新营小学送温暖制度》,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特别是对病、困的退休教师,学校领导每年都定期看望并赠送慰问品。对教师的婚、丧大事都及时祝贺、慰问。依法调解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人性化的管理增强了全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凝聚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六、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组织丰富的课余活动,帮助学生在快乐中成长。长期以来,我校开办了“红领巾”广播站,培养了一大批综合素质较高的小编辑、小记者、小主播,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坚持每天升降国旗仪式,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操;组织学生走进社区访寒问孤,慰问贫困学生家庭及以“争当环保小卫士”为主题的社区义务劳动,升华了学生的思想、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开展了“书香满校园,好书伴我行”的读书活动,丰富了学生的知识、培养了学生读书的热情;其他还有如体育节、讲故事比赛、科技节、艺术节、乒乓球比赛等,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和拼搏精神,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意志得到锻炼,素质得到提高,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学生真正能够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2、美化校园环境,使学生受到健康文化的熏陶。我校充分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强校园文化的环境建设,让学校的每一棵树、每一幅画、每一面墙、每一句话都对学生起到教育的作用,让学生在浓厚的校园人文环境中成长。提倡学生为绿化、美化、净化校园作贡献。宣传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创建绿色校园网、开办校园广播站、制作校园文化墙、悬挂名人名言、师生优秀作品。利用黑板报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远离毒品宣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等,给学生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环境,使学生在学校的每一处都能受到教育,心灵得到启迪,情操得到陶冶。

3、强化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学生远离危险。学校非常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我校还制订了《安全工作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较为完善的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本年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起草了《新营小学学生在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保证了学生在校安全及合法权益。学校还组织相关人员反复排查校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保证了学校师生的安全。

加强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学校校风好、学风正,无重大事故及违法犯罪现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

如何在教学工作中开展法律知识的渗透和教育

6. 我国教育法律有哪些

  我国教育法律
  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它作为国家教育的根本大法,为我国实现依法治教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对进一步落实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维护学校、教师以及受教育者等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发挥着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作出了法律规范。义务教育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学校教育。义务教育法对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以及家庭、父母所应承担的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用法律来保障我国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一部保障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地位;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师的待遇和教师的管理制度以及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进一步提高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全面具体的法律依据。
        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该法规定了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机构的设立、条件、标准和审批,以及全社会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等重大问题,对于建立职业教育制度,培养各种应用人才和具有专业技能知识的劳动者,提高劳动者的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推动了科教兴国战略的发展,为高等教育的健康、全面发展,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跨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的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此外,国务院制定了十几个有关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规,如《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单独或者与其他部委联合发布了数百个有关教育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也制定了大量的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与这些教育法规和规章共同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教育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束了在教育领域中无法可依的现象。
 
‍

7. 法制教育征文600字

法律在我身边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                           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我通过网络也得知只要年满16周岁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了的,就是说只要你年满16周岁,犯了刑法就可以判刑的,但是没到18周岁的话不可以判死刑。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光明战士;法律,是慈祥老人;法律,是严厉智者。所以,我们要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望采纳咯

法制教育征文600字

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 ) a.某教育局长b.某市市长c某市公安局

选C,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家机关,教育局长,市长都是个人,不是政府机关,它们是教育局,市政府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