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疾人保障金

2024-05-13

1. 北京残疾人保障金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京政发〔2006〕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和管理,进一步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安排1名盲人就业的,接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第三条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人数和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的具体征缴标准由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公布。 第四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第五条 用人单位每年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职工总数统计证明等材料,到注册地的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第六条 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情况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汇总后报市地税局。 第七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税收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八条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缴费金额和主管地税机关的要求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既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每日5‰计收滞纳金。 第九条 市地税局应及时将各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反馈给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第十条 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收支情况由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应建立数据通报和会商制度,相互配合,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 1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

北京残疾人保障金

2. 北京残保金必须交吗

需要交残保金你们单位得按排了残疾人就业达到一定比例,才可以不交残保金.不然的话,单位人越多,交的钱就越多.不知道你是不是北京的呀.交费比例是这样算的:全市平均工资*60%*(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1.7%-残疾职工数.)北京上年度平均工资是36097,再*60%就是21658.你们单位8个人,就是:21658*(8*1.7%-0)=2945.488元.还有就是公司总人数不是你说多少人就算多少人,要拿税务平证,或是记账工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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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残疾人保障金必须交吗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是必须缴纳。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一般情况下,残疾人交社保一般需要缴纳15年,但残疾人在交社保时也享有政策的一些优惠。
1、残疾人养老保险优惠
16—59周岁男性重度残疾人、16—49周岁女性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2、60周岁男性城乡重度残疾人、50周岁女性及以上女性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纳基数,缴纳比例20%,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3、残疾人养老保险
  根据政策规定,重度残疾人持证一级和二级、低保对象,按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由政府代缴,同时具备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的只享受一次政府代缴。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区残疾人交社保的政策不同,会有所不同,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障局。

残疾人保障金必须交吗

4. 残疾人保障金必须交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每个公司都必须要缴纳的,不论大小规模,每年参加按时参加年审,可能会少交一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不参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残联部门可能会核定的略高。一个公司即使按两个人,每年也得交几千元。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5. 残疾人保障金必须交吗

残疾人保障金必须交吗?有的单位不缴纳残疾人保证金。但是,国家规定,每一家企业都必须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如果不安置每年就要交一笔残疾人保障金(税务局每年直接扣的),金额数目跟你企业职工总人数有关。征收标准: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假定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2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200*1.5%=600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九条   “保障金”暂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计划管理,严格审批。“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保障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取的“保障金”,应按规定交存财政专户,并按规定编制“保障金”年度使用计划,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严格按计划使用。“保障金”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七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保障金”的收支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残疾人保障金必须交吗

6. 哪些单位要交残疾人保障金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7. 没有残疾人的单位如何交纳残疾人保障金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未达到残疾人安置比例的单位,根据实际差额比例缴纳保障金。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没安排的话,扣减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就为0


淮安有个没有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简易计算方法:
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536=2011年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2010年度市区(含市直、清河、清浦、开发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按35713元计算(采用09年的平均工资标准),单位从业人员人均缴纳金额为536元,单位在职残疾人每人可抵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5713元

没有残疾人的单位如何交纳残疾人保障金

8. 哪些单位要交残疾人保障金?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