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2024-05-13

1. 低保户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低保户申请医疗救助时需要以下步骤:①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申请。②居委会进行申请对象资格初审、评议和填报等工作。③初审通过的上报街道社保所,社保所需要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资格审核、签署意见、协助提交有关材料。④审核合格上报街道民政科审核,街道民政科及街道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⑤区民政局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由街道民政科进行登记备案、社保所进行资金发放及统计汇总工作。
 
法律依据:《长沙市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办法》第八条规定:低保对象大病门诊救助的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大病门诊医疗救助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救助对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低保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签出意见后报街道(乡镇)。
(二)街道(乡镇)对上报的《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签出意见后报区、县(市)民政局审批。
(三)区、县(市)民政局对街道(乡镇)上报的《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在《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下发不予救助的书面通知书。
(四)大病门诊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金额于审批当月在对象所在社区(村)张榜公示。
(五)大病门诊医疗救助资金由区、县(市)民政局在审批当月或下月通过银行发放。

低保户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2. 低保户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一、低保医疗救助金申请流程:1、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申请。2、居委会做好申请对象资格初审、评议和填报相关申请审批表格等工作。3、无异议上报街道社保所,社保所做好申请对象的入户调查、资格审核、签署意见、协助提交有关材料等事务性工作。4、审核合格上报街道民政科对申请医疗救助的家庭进行审核,街道民政科及街道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5、区民政局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批。6、审批合格,街道民政科进行登记备案、社保所进行资金发放及统计汇总工作。7、通知居委会,由居委会通知当事人,及时领取医疗救助金,做好登记并对低收入家庭进行管理。二、办事规程(一)个人申请。由申请人向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二)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居)委会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召开代表会议对救助对象的申请进行评议,并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和贫困程度提出具体评议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在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提出救助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低保户当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的,在申请医疗救助时,直接向村委会或者是当地的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就可以了,而且救助对象只能是无保护低保户以及低收入人群。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5、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 什么是低保户医疗救助

低保户不用交医保,享受国家资助。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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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低保户医疗救助

4. 低保户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低保户申请医疗救助时需要以下步骤:①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申请。②居委会进行申请对象资格初审、评议和填报等工作。③初审通过的上报街道社保所,社保所需要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资格审核、签署意见、协助提交有关材料。④审核合格上报街道民政科审核,街道民政科及街道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⑤区民政局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由街道民政科进行登记备案、社保所进行资金发放及统计汇总工作。
一、低保户大病怎么申请大病救助
准备以下证明: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6、其他申报材料。
按照以下程序申报: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怎么申请大病救助?
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是:
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申请村社区大病救助审批表;
2、被保险人应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并附住院发票、出院总结等原始资料;
3、每次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抢救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总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
4、村社区报镇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经调查、复核、集体讨论,镇街道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初步拟定了救助对象名单;
5、将被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根据公示结果,区新农合办确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长沙市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办法》第八条规定:低保对象大病门诊救助的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大病门诊医疗救助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救助对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低保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签出意见后报街道(乡镇)。
(二)街道(乡镇)对上报的《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签出意见后报区、县(市)民政局审批。
(三)区、县(市)民政局对街道(乡镇)上报的《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在《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下发不予救助的书面通知书。
(四)大病门诊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金额于审批当月在对象所在社区(村)张榜公示。
(五)大病门诊医疗救助资金由区、县(市)民政局在审批当月或下月通过银行发放。

5. 低保医疗救助怎么办理

当低保户出院时,到医院的住院结算处办理了医保结算后,再进行一站式救助。

办理时要带的材料:城乡低保证、城镇职工、居民或农民医保证复印件。

患者身份证或患者办理救助家属身份证复印件。

山西省医疗住院收费收据、分割表(职工、农民)和农民补偿单。

住院医疗费用明细。

住院病历首页、诊断建议书、出院证。

低保医疗救助怎么办理

6. 低保医疗救助政策

低保医疗救助政策有哪些1、医疗费用减免。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就诊时,可享受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以及普通住院床位费%的减免。2、门诊救助。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和低收入人员就诊时发生的门诊费用,在经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元。3、重大疾病救助。社会救助对象因罹患重大疾病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在经过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的比例给予重大疾病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最高额度为8万元。4、救助病种有类。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心脏、肺脏、肝脏、肾脏);多药肺结核、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新增)。5、生育救助。享受社会救助且持有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明的贫困孕产妇,在经过医保、新农合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孕期检查救助不超过元、正常产住院分娩救助不超过元、剖宫产住院分娩救助不超过元给予生育救助。6、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城乡低保和低收入人员确需住院就医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住院押金7%减免,其中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和民政部门管理的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可享受住院押金减免。对于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比例垫付,城乡低保和低收入人员只需缴纳实际负担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低保医疗救助对象凡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因医治疾病而影响基本生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居民可申请医疗救助。1、城市低保对象;2、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3、其他特殊困难需要医疗救助的人员。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的居民(以下简称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医疗救助。低保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低保、低收入群体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低保医疗救助一般多少钱1、低保对象住院、普通门诊和特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享受社保医疗保险待遇后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不含住院起付金),扣除因违反医保规定而下调报销比例的部分和纯自费项目后,由低保医疗救助金支付90%;2、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金由市低保医疗救助金全额支付;符合规定享受社保生育医疗待遇后,由低保医疗救助金按社保生育医疗待遇标准的50%进行一次性补助。3、低保对象每人每年累计享受低保医疗救助的最高限额为8万元(不含支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怎么申请低保医疗救助可以简单概括为: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办)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1、申请程序。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保条件的,均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②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且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2、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社区低保专干等工作人员,采取信息核对、实地查看、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被调查人)签字确认。3、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社区)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4、审批程序。县民政部门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在作出审批决定前,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查,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在申请人的授权下,也可以通过本级或上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乡(镇)(街道办)上报的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严禁不经审核、审批等程序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5、公示程序。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驻地和村(社区)设置固定公示栏,公开低保政策和审核审批流程以及县、乡两级咨询举报电话,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永久公示板或电子显示屏及其他有效形式,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中要注意保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开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关的信息。6、发放程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采取银行社会化发放形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支付到保障家庭账户,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低保医疗救助多久钱下来医疗民政救助是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从申报到到审批结束到帐(打款到本人银行卡)没有具体规定或承诺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左右。救助金额是根据医疗费用和家庭困难情况定的,没有固定标准。大病医疗救助怎么申请申请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首先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好《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具体如下: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诊断真名、有效医药费发票原件;3、优抚、低保、残疾对象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退休和在职职工需要提供单位的工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需要提供失业证。携带上述材料交至村委会进行初审,并将材料和审核意见提交镇民政居审核,经过层层审批,符合条件救助的可有民政局统一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内容扩展一、低保户享受哪些政策?低保户享受的待遇:最低保障金、低保户的就医、就学、住房、取暖等补贴,享受临时救济等等。1、低保金。2、就医:申办低保的同时,低保户会领到一张医疗卡,有病住院会享受相关减免,患有大病的还会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或二次医疗救助。3、就学:就是说地阿伯户家庭的学生要享受学费的部分减免。4、住房:目前只有无房的低保户在外租房的会享受一定的租房补贴。5、取暖:享受取暖费的部分减免。6、临时救济:由国家统一的临时补贴,比如菜价上涨国家会统一下发菜金补贴。再有就是天灾人祸等临时性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个别补贴。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二、扶贫贫困户和低保户在医院看病有区别吗?扶贫贫困户和低保户在医院看病没有区别。扶贫贫困户认定条件: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5、未成年的孤儿;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低保户认定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三、低保户住院可以预先透支多少医药费?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据了解,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此外,种情况的门诊费用可按住院费计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入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7. 低保户应去哪里申请医疗救助

不少城区已经设有定点医院针对低保困难户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如是低保人员,在结算时会直接通过网络审核确定其享受医疗救助并减免费用,但有部分县区因医院需要事后书面申请医疗救助。
可持相关材料如低保证、身份证及医疗费用收据等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机构会为于先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低保户应去哪里申请医疗救助

8. 低保医疗救助政策是什么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的部分由国家补齐差额,但这个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如果不是特别明显的变化很难认定每家的最低收入,因此民政部门通常是按照一个低保人或低保户来发放低保金。一、低保户看病的优惠政策1、医疗费用减免。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就诊时,可享受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20%,以及普通住院床位费50%的减免。2、门诊救助。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和低收入人员就诊时发生的门诊费用,在经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4000元。3、重大疾病救助。社会救助对象因罹患重大疾病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在经过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5%的比例给予重大疾病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最高额度为8万元。4、救助病种有15类。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药肺结核、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新增)。5、生育救助。享受社会救助且持有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明的贫困孕产妇,在经过医保、新农合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孕期检查救助不超过1200元、正常产住院分娩救助不超过2600元、剖宫产住院分娩救助不超过4200元给予生育救助。6、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城乡低保和低收入人员确需住院就医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住院押金70%减免,其中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和民政部门管理的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可享受住院押金100%减免。对于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比例垫付,城乡低保和低收入人员只需缴纳实际负担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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